制度建设已然破题,创新实践仍待落地。
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落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获得通过,文件提出未来农村改革中的六项关键制度建设: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赫然在列,这主要着眼于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会后,中国人民银行(下简称“央行”)、银监会立即召开会议,就落实制度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时间表。
“农村金融改革重在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有切实行动。”央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部务委员会副主席焦瑾璞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出台多项农村金融改革措施,但不少措施并没有真正落实。农村金融成为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之一。
改革开放30年之时,中国的农村改革步入一个新十字街头,以制度创新推动发展日益成为共识,但共识如何转化为生产力?
央行9月份公布的《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指出,农村金融改革多年取得很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到目前,全国仍有7%的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目前农村资金仍然表现为净流出,金融服务短缺问题严重。
“要充分相信农民的创新能力,允许有失败,不能以个案否定整体。”焦瑾璞长期研究和关注农村金融问题,曾参加过近年多个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的1号文件起草工作,并参与了200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起草。
他指出,农村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场化是大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政策金融和财政补贴。在存量和增量关系上,既要着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也要着重于存量金融机构改革。二者中任何一方都不可偏废。
改革要走市场化之路
《21世纪》:从整体改革思路上,农村金融改革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盘活存量,提高现有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增量,加快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改革的重点是哪个?
焦瑾璞:农村金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着力提高增量,也要着重存量金融机构的改革。
做好农业银行、农发行和农信社改革,有利于他们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好支持“三农”。农业银行应该稳步推进商业化改革;农发行要加强政策性业务;农信社应在市场化大方向下区别对待,为稳定农村金融供给,现有县级法人社不宜快速向成立全省统一法人的方向转变。
《21世纪》:有人说,市场化是农村金融的根本出路,你赞同么?如何看待一些发达地区的农信社走出农村,谋求上市的做法?
焦瑾璞:这一点我赞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政策性金融和财政支持可以淡出。因为农村有其特殊之处,在贫困地区和特殊领域,这两方面仍很有必要。
市场化必然会驱动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以赢得竞争优势。问题的关键是一些规模大的金融机构离开农村后,一定要有新机构补充进去。
我认为,农信社目前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其涉农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40%以上,如果它也撤出,农村金融将出现很大空白,而目前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远不足以弥补这些空白。
政策支持力度仍有空间
《21世纪》:逐利是商业机构的正常行为,那该采取怎样的措施稳定县域农信社?如何吸引其它商业性金融机构服务“三农”?
焦瑾璞:吸引商业银行服务农村,需要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外有许多经验做法,包括财政、税务、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等。从长远看,一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二是要加快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这方面央行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还有一个问题是打破垄断,引入充分竞争。
《21世纪》:你刚才谈及的政策支持,目前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已经享受到了,但据我们调查了解,这些农村金融机构认为仍不足以弥补成本和风险,今后是否还会有进一步调整?
焦瑾璞:未来的方向一是加大支持力度。比如税收上可以考虑营业税减半,所得税全免;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机构利率限制,推进市场化利率,让金融机构获得与风险对称的回报;同时进一步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要求,提高再贷款支持力度。
其次,可考虑将上述优惠政策推广至所有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不过我觉得要有一些限定条件,比如凡是法人机构在县域登记注册的可以享受,如果离开就不能享受。
《21世纪》:你如何看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前景?
焦瑾璞::目前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路子和方向是对的,但有几点要注意。一是绝不能拿办城市金融的思路经营农村金融,农村金融的特点是抵押物不足,借贷更多靠人脉,达不到现代化的标准。
其次,从一开始就应该注意完善公司治理,减少行政干预,办成真正的法人银行。目前一些地方仍有“行政挂帅、拉郎配”的现象,很令人担忧。
第三,要切实降低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形成竞争。可以适度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标准,民间资本入股村镇银行的比例限制应进一步放宽。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经过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积累,目前不宜对此抱太大希望,他们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农村金融真空的问题。
农村金融没有统一模式
《21世纪》:由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经济的特点,农村金融也有其特殊性。你前边也讲到,不能以办城市金融的思路来办农村金融,能不能具体谈谈?
焦瑾璞:与城市经济相比,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特征是以数量庞大的农户作为独立生产单位,因而发展水平低、规模小且极其分散。
正规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无法适应小农经济,无法解决因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高风险和巨额成本。而在目前的改革过程中,仍留有城市金融改革模式的痕迹——不重视小额信贷等微型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主要依靠现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建设“现代商业银行”为目标改造农信社;按照“五级分类”等要求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严格的金融监管等。这种改革思维脱离了中国农村现实,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也难以迅速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
《21世纪》:那么如何进行农村金融创新呢?
焦瑾璞:农村金融的创新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要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征的金融组织创新,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二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从国际经验看,越来越多的先进技术被运用到金融创新中来,如手机银行的诞生、先进信用系统的应用等。
另外,还要正确处理组织创新与机构升级之间的关系。机构升级本身与组织创新之间不存在矛盾,应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在进入较高经营发展层级时,继续探索符合新的经营阶段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同时,继续鼓励各类适合农村基本需求的金融创新,实现两个层面金融创新的结合。
《21世纪》:你从事农村金融工作多年,有何感触和对下一步改革的建议?
焦瑾璞:感触不少啊。一是改革不仅着眼于存量,还要在金融市场开放方面有所作为,特别是要积极培育适应“三农”需要的专业化农村金融机构。二是农村金融并无统一模式,要大胆创新,允许有失败,只要不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个别地方出现一点小风险并不可怕。三是要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府扶持政策固定下来,扶持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改革这么多年,实际出的好政策已经很不少了,现在关键是如何有效落实,这需要有关部门真正有所作为。

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收藏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