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天 发表于 2015-6-25 20:54 
一、主帖批判都是以马的商品价值定义进行的,你如果发现不是的,就请指出来,不要想当然。马价值论的前提 ...
一、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本来就包括投在机器设备上转移的商品中的那部分价值量,这一点我在上一个回复中已经分析过了。如果投在机器设备上的那部分价值大于使用机器设备所减少的劳动量所创造的价值,那就意味着生产单位商品的总劳动量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就意味着劳动生产率不是提高了而是降低了。这还是你说的使用机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吗?
对于生产者来说,总是想率先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因而可以获得超额价值。因此,他们总是要争相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但所有生产者共同行为的结果,尽管他们并不愿意接受,但那也是无法避免的。就像一种商品供不应求,价格高企,大家都想加入这种商品的生产,而最后的结果却会造成商品的供过于求,不仅赚不了钱,反而还要亏本。你说大家竞相生产这种供不应求的商品对生产者来说有何意义呢?意义实际上就在于谁能占得先机,谁就能赚大钱。所以,最后的结果也许是大家都不愿意接受的,但大家依然会抢着去做这件事。这也是一个客观事实。
再来看劳动生产率的问题。凡率先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就能多挣钱,所以所有的生产者都会争着去做这件事。而当一个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后,虽然商品的数量增加了,但总劳动量不变,从而单位商品的劳动量(价值量)却相应减少了,所以,如果供求依然平衡,那么商品的总价格就会保持不变,对该行业的生产者似乎就没有任何好处了,尽管他们不愿意接受,但这也是客观事实。我们假设,该行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后,总劳动量不变,不仅商品的数量增加了,而且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也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加了,因此,商品的总价格也就相应提高了。结果,该行业的生产者就会以同量的劳动量耗费而获得比以前更多的收入。但这样一来,其他那些劳动生产率很难得到提高的行业的生产者就会纷纷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从而引起该行业商品的供过于求和价格的下跌和其他行业商品的供不应求和价格的上涨。直到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总劳动量与总价格之比趋近于一致,即商品的比价与它们的价值之比趋近于一致,生产者在行业之间的这种单项流动才会逐渐停止。
相反,某行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后,单位商品的价格与劳动生产率呈反向的同比下降,那么该行业单位商品的价格与劳动量(价值量)之比就会保持不变,那么上述生产者在行业之间的那种单项流动就不会发生,或者即使发生了最终也会回复到这个水平上来。在现实中,这也就是在比价上,那些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的行业的商品价格下降也较快,劳动生产率基本不变的行业商品的价格反倒在不断上升的根本原因。
所以,尽管生产者们不愿意接受,但这个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单位商品的价值确实是在下降的。
至于不同国家的GDP,它不仅要受到制约价格的一般因素的影响,而且还要受到汇率的影响,还要受到不同国家生产条件的影响。如果我们把整个世界看成是一个市场,那么不同国家的生产条件就是决定它们各自个别劳动时间的因素。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国家,同样的个别劳动时间对整个世界来说所代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比较小,所创造的价值当然也就较少。如果不把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排除掉,你是无法用GDP来说明商品价值量的。
二、“超额剩余价值消失后,同种商品、或整个行业、或整个社会的价值量要比此之前的价值量减少。”这句话什么意思?它是无条件的还是有条件的?如果是有条件的,条件是什么?
马经学者认同与我们的讨论何干?我们这里只讨论理论本身,与谁认同无关,马经学者认同的,未必就是正确的。包括马克思本人,其观点也并非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