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是物体改变运动状态的原因。如果没有力的作用,一切物体将会永远保持其现有状态不发生变化。在物质世界里,星云演化成恒星、行星和其他天体,超星星爆发,行星围绕恒星运动、卫星围绕行星运动,各种系统的物质和能量交换等等都是各种力作用的结果。在生物系统中,植物的花开花落,或枯或荣,动物的繁衍生息,迁徙停留等等,都是吸养力和捕食力作用的结果。在社会经济运动中,财富的分配、人才或劳动力的流动、商品的流通与交换、经济的增长、财富的集中等等都是聚财力作用的结果。没有力的作用这一切便不可能发生。
1.聚财力是商品生产、流通和交换的原因。
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和获取利润(财富)。没有利润的商品是无人生产的。所以,追逐财富是商品生产的目的和动力。虽然价值规律可以调节商品的生产和价格,但是,有时有些生产者,即使预期某种商品的利润比另一种商品高,他也不去生产预期利润高的商品而去生产那种预期利润低的商品。同时,即使某种商品的销路不错,市场前景很好,有些生产者也不愿意扩大生产规模,而继续保持小本赚小钱的生产水平。另一些人则刚好相反,干什么都以预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所以,生产什么商品,生产多少商品,利润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聚财力才是左右人们选择的决定性因素。聚财力小的人,一般会选择生产那些利润不高、但很稳定的商品;而聚财力大的人则会选择生产那些利润高、风险大的商品。因此,聚财力越大,商品的生产就越快,越频繁.
商品流通和交换的动力也是聚财力。北京烤鸭从北京流到全国,美国的麦当劳、肯德鸡和可口可乐等越过太平洋到中国落户,农民卖掉自己生产的农产品,然后买回他们生活的必需品等等,都是聚财力作用的结果。在古代,由于人们不知道煤这种“黑石头”能够燃烧,可以用来取暖煮饭,所以人们不把它当作财富,自然,煤这种黑“石头”就不受聚财力的作用。因此,在古时候,煤便一直保持它的自然状态(呆在储藏它的地方不运动)。但是,当煤的价值被人们发现后,煤便受到各种聚财力的作用,于是,煤被从地下开采出来,运往四面八方。
现在,各种商品的流动基本上是受价格因素支配的。一种商品在哪个地方的价格高,商品就会往那个地方流动。商品的价格高,说明此地的人对该商品的欲望强,需求大,亦即这个地方对该商品的吸引力(聚财力)大。所以价格其实是一种力的反映,价格的不同则说明聚财力不均衡。
我们知道,聚财力与人对商品(财富)的占有欲望成正比。而人对商品的占有欲望与商品的多寡有关。在某一地区的一定时间内,对某种商品的总的聚财力是一定的,即需要某种商品的人口是基本恒定的。所以,商品数量少,其平均聚财力就大,商品数量多,其平均聚财力就小。这种效应的社会表现就是,一种商品的数量越少,人们对该种商品的占有欲望就越强,当这种商品的数量增加时,人们对它的占有欲望将随之减弱。因此,某一地区的聚财力对某种商品作用的强弱,也与商品数量的多寡有关。
商品的交换既是交换财富、实现商品价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聚集(或再分配)财富的过程。商品在没有交换以前就是产品,它的价格或价值都是一种预期价格或价值,不是实在的东西。通过交换后,现实的价格或价值,有时会超过预期值,有时会缩水,低于预期值。所以,只有交换后的价格,才是商品实实在在的价格。例如,一位农民的地里有1000公斤西瓜,当时西瓜在市场上卖0.8元/公斤,这1000公斤西瓜从地里运到市场需要运费50元,所以,这位农民的西瓜的总价应为750元(扣除50元的运费)。可是,当农民第二天把西瓜运到市场时,老天突然下雨,气温骤然下降,西瓜价格一下跌至0.6元/公斤。最后农民实际获得的西瓜款是550元。这样,交换后的西瓜的价值比交换前的西瓜价值净减少200元。
人们聚集财富(劳动致富也好、剥削也好)也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不交换就没有商品或财富的流通,此时,财富也不可能从一个经济人(关于经济人的概念见后面章节)流向另一个经济人。如果工人不出卖劳动力,资本家也不可能剥削工人;如果生产者不出售其产品,他就不可能获得利润(财富);如果一个人不购买股票,那么他既不会成为股市的爆发户,也不会跳楼、割肉,亏掉自己的老本。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失去财富源于交换,得到财富也是源于交换。所以,交换是财富流动和转移的主要原因之一。商家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换。一个个体老板一年生产成千上万套服装,如果他不用来交换,那么这些服装就会成为一堆废物。因为一年生产的服装他家八代十代人也穿不完。所以,商品或产品,对于商家来说,只是换取金钱,聚集财富的媒介,除此之外,别无他用。
除了交换以外,导致财富流动和转移的还有战争、偷盗、遗失、拾拣和馈赠等因素,这些因素的作用有时也是巨大的,但是无论那种因素其根源最终还是聚财力。伊拉克之所以发动侵占科威特的战争,美国之所以两度打击伊拉克并最终推翻萨达姆政权,其深层原因都是经济利益在驱动,他们都觊觎对方的石油。
2.聚财力决定社会资源的流动与分配。
首先,聚财力导致了人才或劳动力的流动。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John Bates Clark,1847-1938)认为:“在劳动力市场的混乱斗争中,却有一个深奥而活跃的自然规律在发生作用。”[25]这个自然规律的作用杠杆就是聚财力。
一般说来,聚财力大的人会趋向工资高或好经商赚钱的地方(或行业),向工资高或好经商赚钱的地方(或行业)运动。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与其说是劳动力的价值(价格)或报酬,倒不如说是一个人的欲望得到暂时满足的基本条件。在人们能够充分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力的时候,每个人对工作都有自己的期望和选择。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个选择的标准主要就是薪金的多少、劳动强度的大小和工作的稳定程度。如果某种工作薪金少了或者劳动强度太大或者工作很不稳定,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欲望),他就会舍弃该工作,去继续寻找其它的工作,直到找到薪金和劳动强度以及稳定性都令他满意的工作为止。由于每个人的欲望不同,所以人们对薪金以及工作的舒适度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对于同一工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标准。譬如,某城市清洁工的月薪金是2000元人民币,有的人对此很满意,有的人对此则不满意。满意的人就会做清洁工,不满意的人就不会当清洁工。
另一方面,市场也在对聚财力进行甄别,按聚财力的大小来分配工作,让那些聚财力小的人干那些工资低的活,而让那些聚财力大的人干那些工资高的事。譬如,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人员,聚财力大,他们就会被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安排到管理阶层当白领;而那些无技术,少知识的人则会被市场合理地安排到另外的岗位。
欲望虽然与聚财力成正比,但它并不等于聚财力。有的人欲望虽然很大,但是如果他的素质很差、财富也很少,那么他的聚财力(赚钱的能力)也不会很大。所以如果一个人的聚财力不大,他却想找到一份薪金很高的工作,那么结果只能是“心比天高,命如纸薄”,他永远也达不到目的,得不到满足。
其次,社会财富会趋向聚财力大的经济人(包括自然人、公司和国家等经济组织和联盟),向聚财力大的经济人集中。社会财富的分配基本上是按聚财力的大小来进行的。聚财力越大,他在社会中分得的财富就越多,聚财力越小,他在社会中分得的财富就越少。如此反复循环下去,就会使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马太效应。但是,马太效应的作用也不是无限的。也就是说,富人不会永远是富人,穷人也不一定永远是穷人。当社会的财富高度集中时,就会产生一种社会应力,致使社会所要求的最低的公平度遭到破坏,社会便失去稳定,最终导致社会变革,使财富再一次地发生扩散,从而消除原来积累的应力,建立起新的社会平衡。当然,这种由应力积累而导致的变革,既可能是暴力的,也可能是非暴力的。在应力较小时,采取措施进行变革,给社会带来的震荡就小。当应力较大时,发生变革就会给社会带来强烈震动。
另外,根据聚财力的定义,聚财力与环境财富的多少成正比。那么为什么财富多(商品充足或资金较多)的地方的商品和资金会流向财富少的地方呢?其实,在宇宙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按照万有引力定律,真空中的物质将趋向引力强的地方,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物质是趋向物质较少(引力较小)的地方。这其中又存在着另一种规律。
注释:
[24]、[荷]杰克.J.弗罗门著 李振民 刘社建 齐柳明译 《经济演化——探究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5]、[美]克拉克著,陈福生 陈振骅译.《财富的分配》.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