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假设检验是带有概率性质的反证法过程。在要检验的假设(通常称为原假设)正确的前提下,构造小概率事件,通过抽样如果发现小概率事件发生了,则拒绝原假设。从过程来看,拒绝原假设本身就有一定的主观性,小概率事件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因此而拒绝原假设自然会犯错误,这个错误也就是假设检验的显著性水平。
第二,借论坛网友的回答说明:“假设检验中会犯两种类型的错误:第一类错误是原假设是真实的,却错误地拒绝了真实的原假设,叫作弃真错误,犯这类错误的概率用显著性水平α表示;第二类错误是原假设是不真实的,却接受不真实的原假设,叫做纳伪错误,犯这类错误的概率用β表示。”
第三,第一类错误和第二类错误往往此消彼长。借网友回答补充说明:“在样本容量(n)不变的前提下,两者不能同时变小,减小α必然导致β增大;反之,减小β必然导致α增大,两者呈反向变动关系。要同时减少α和β的唯一方法是增加样本含量”事实上,在可以选择不同检验方法的情况下,是可以控制第一类错误,而选择使得第二类错误尽可能小的检验方法的。
假设检验原则:控制第一类错误,尽量减少第二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