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教委近日作出决定: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发放一定面额的“教育券”,凭券抵缴部分费用,相应费用由县教委向学校支付。据悉,由政府出钱支付就读民办学校学生的费用,这在浙江还是首例。 <br/><br/> 长兴县教委主任熊全龙称,此举的目的是让学生享受政府教育投入,同时体现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长兴地处浙北,现有在校学生8.7万人。按长兴教委5月10日公布的“教育券”使用办法,从今年秋季开始,到当地民办学校就读小学、初中的本县义务教育对象,均可领取“教育券”,入学时凭“教育券”每学期可抵缴500元杂费,收到“教育券”的民办学校到县教委领取相应费用。 <br/><br/> 熊全龙认为,义务教育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在义务教育上每年都有大量投入,而这些投入,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是无法享受到的。这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据测算,在长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每生每学年政府投入近1000元。而在当地就读民办学校,每生每年的学杂费在1800元左右。 <br/><br/> 熊全龙说,学生就读民办学校,实际上是学生家庭、民办学校承担了本应政府承担的义务,“教育券”的使用,则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也能享受到本应享受的政府扶持,同时减轻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得益的是学生及其家庭。 <br/><br/> 据了解,长兴现有中小学校59所,其中民办学校两所,按照生源情况,还需新建学校,而在当地,新建一所学校,需投入几千万元。 <br/><br/> 熊全龙认为,在目前国家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民间办学应当、而且已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发放“教育券”的目的,从另一角度,也是为了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到长兴办学。他介绍说,在国外也有类似做法,由政府发放“教育券”到每个学生,学生凭此选择学校,政府按学校收到券的数量拨付费用,让学生享受到国家对教育的投入。 <br/><br/> 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做法值得提倡,既支持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又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原则,如果推而广之在公办学校中,则可以在学校间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促使各个学校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功夫,可谓一举多得。尤其在目前民办学校招生较为艰难的情况下,长兴的做法更为可贵。据悉,在义务阶段使用“教育券”的同时,为鼓励初中毕业生报考职高,长兴教委对就读职高的学生也将使用“教育券”,学生凭券可抵缴人民币300元。仅此两项,长兴县教委今年将为“教育券”支付近50万元。 <br/><br/> 据了解,长兴发放“教育券”的做法也得到了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领导的赞赏,教育厅副厅长黄新茂认为,这是改革教育投资体制的重要尝试,政府扶持民办教育的一大创举,其做法值得倡导。 <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