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史密斯国富论

“在史密斯的「国富论」中,是以下面的说法来诠译自由市场体系的看法:追求「私利」的「个人」,不自觉的经由一只「不可见之手」的引导,来提升所追求的目标。史密斯相信,经由市场物品和劳务之自由交易,即使个人是出于私利的动机,其行为经由市场的巧妙运成,将有助于他人,此即私利公益相调和的说法。因此,在史密斯看来,自愿性的市场交易,结合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决策,就促使经济成长。生产者之所以会供应消费者最合适和最便宜的物品及劳务,并不是他们的心地好,也不是政府计划者的精心设计逼他们这样做,而是生产者迫于竞争,为求生存不得不然。市场是以何方式来达成这个伟大任务的呢?就是藉由「价格机能」来完成的,在价格机能下,个人不用接受指令,就可在市场中彼此自愿交易而遂其私利。

如此一来,政府不就是亳无地位可言吗?史密斯也似乎是反对政府存在的啰!事情好像不能这样说,他认为政府应该扮演适当的角色,此即提供一种法律架构,经由警察和法院等设施来维持市场秩序,亦即政府所应做的是提供市场无法供应,或供应不够的国防、高速公路以及教育等等服务,而且也应该对贫苦人家提供褔利。不过,这个样子的说法,也只是强调政府的任务在于协助市场经济的成长,而非借着各种管制来形成垄断特权,而保护某些特定的团体或个人。

此外,史密斯也坚信市场机能可以达成分配的任务,个人的所得由其对产出的贡献来决定,由于这种方式的分配是由无形之手按个人对整体社会的贡献所达成的,因而不会「不公平」,在一个自由市场中,任何人想要提升自己的所得,唯有设法以「新的」、「更好的」或者「更快捷的」方式来服侍消费者才能竟功。

…史密斯的理论是描述他所亲身生活过的社会之状态,并且提出「小政府」的方式来稍加改革….在现实世界里….在史密斯死后一、二百年的一九八○年代…..中央集权经济体,正争先恐后的走向自由经济或市场经济之路,这是否意味着史密斯的「市场」观点才是正确的呢?”〈吴惠林1990:49~52〉

吴惠林1990:到经济地狱之路,吴惠林着,1990年7月出版

其实,史密斯的理论,也只是一种假设及直觉〈马斯洛2000〉,是否真是如此,也有待证实,待证据来证明。假设及直觉,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的,其对错有待证实。

但,许多伟大的思想,来自于学者的假设及直觉,但,其对错以及可否采用及付诸实行,要等时间来证明。

但有些人性的事实,是亘古不变的。即使之前某些事已事过境迁。

有本书的「作者将科学的开创者比喻为一匹孤狼,令马斯洛相当感动,并且加强他原本的想法:科学的探索者往往是孤独的,并且经常遭到误解,有时候甚至会被胆小怯懦者投以怀疑或惊骇的眼光。此时的马斯洛已经开始将自己视为这样一个探险家,往后也喜欢把自己形容为「勘察员」,肩负着刺激冒险的任务深入人类内心未知的领域。〈马斯洛2000,页239-240〉

马斯洛2000:人性探索家马斯洛,许晋褔译,原者 艾德华‧霍夫曼

故,有些理论的提出者,也是如此。

“法学家也不会因为理想无法实现而沮丧,因为,为了一个崇高理想而进行的奋斗使他们充实,况且这奋斗解决了人类面对的一个又一个问题,推动着人类迈向文明和正义的进程。”〈吴泽勇博士〉


贰,自利行为

前面吴惠林博士说过“生产者之所以会供应消费者最合适和最便宜的物品及劳务,并不是他们的心地好,也不是政府计划者的精心设计逼他们这样做,而是生产者迫于竞争,为求生存不得不然。市场是以何方式来达成这个伟大任务的呢?就是藉由「价格机能」来完成的,在价格机能下,个人不用接受指令,就可在市场中彼此自愿交易而遂其私利。”

“利他行为也是一种自利行为

“正统经济学的始祖亚当‧史密斯,曾在一篇文章中,写下这样的一段名言:「我们并不是自屠夫、酿酒者、或是面包师傅的恩典里,取得我们的食粮,。我们之所以能够得到,乃是源自他们的自利心。我们所应感谢的,不是他们的人道精神,而是他们爱自己的心。我们从未告诉他们我们的需求,我们所谈的是他们的利害。」

在这一段话中,一针见血的将「自私自利」的人性勾勒得甚为传神;而从此之后,几乎所有的有关经济学的讨论里,都假定自利行为的存在

中国人也说“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我当兵时的连长周孝廉先生也说,人都是做他最快乐的事。


参,如何解释利他行为

也许是为了互助,因为,助人的话,人家便欠自己一个人情,以后自己有需要帮助时,人家也会帮助他的。

但,有时一些利他行为,似不能用这种角度来解释,因为,在很多情形下,都是发生在,接受回馈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形下,如此一来,这种利他行为,根本划不来,因为算一算高中数学的期望值便可以知道了,可知,利他行为的动机,有时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也不是为了得到人家的回馈。

我们来谈谈经济学是怎么说的好吗?

“利他行为也是一种自利行为

“正统经济学的始祖亚当‧史密斯,曾在一篇文章中,写下这样的一段名言:「我们并不是自屠夫、酿酒者、或是面包师傅的恩典里,取得我们的食粮,。我们之所以能够得到,乃是源自他们的自利心。我们所应感谢的,不是他们的人道精神,而是他们爱自己的心。我们从未告诉他们我们的需求,我们所谈的是他们的利害。」

在这一段话中,一针见血的将「自私自利」的人性勾勒得甚为传神;而从此之后,几乎所有的有关经济学的讨论里,都假定自利行为的存在,但往往忽略或排斥利他行为。也就因为如此,许多社会学家及心理学家,以及马克斯主义和社会主义者,都认为经济自由哲学所假设的人的行为模型有缺陷在,于是拒绝接受。

直到人力资源新理论架构,在贝克教授手中灿然大备下,才将反资本主义论者的批评一一反击,且使他们哑口无言。原来,在贝克所从事的家庭分析里,不但将利他行为纳进体系里作透彻解析,而且进一步分析了「社会的交互关系」。那么,是否利他行为的存在,就使自利动机这支经济学的砥柱倒下了呢?实情正好相反,不但个人追求最大满足的人的行为模型,可以与包含嫉妒、爱恨、无私等人的情感之模型相互调和,而且利他行为也可纳进自利行为的模型中。

施比受更有意义

我们似乎很容易找到,社会中有许多人,不是自私增加自己的财富和享受,他们反而觉得「施」比「受」更重要且更有意义。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我们的行为与消费之选择,也不是完全自发性的,而是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选择又会间接地影响到他人的满足水平。基于此种体认,贝克乃将「社会相互依存」这个因素,融入传统的经济模式里,而且结果并未动摇经济学中的任何基本假设。

原来,贝克指出,将物质及非物质的欲望分开,并没有将人的命运自基本的限制中解放出来,既然是人,也就逃不掉受到有限资源分配的限制。贝克认为,个人的经济活动,并不只限于本身而已,他还可运用自己的资源,来促使他人为其生产「他所重视,但却无法在市场上买到的」商品或社会资产,那么,这些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们可举「尊重」这种东西来说明。”〈吴惠林1990:65〉

所谓尊重,也就是别人看得起的意思。当然,并不是人人都很在乎别人的看法,不过,即使是个「完全的利己主义者」,也很难完全忽略别人对自己的观点,只是程度的高低会有区别而已。问题是,一般市场上并没有尊重这种商品,因而,无法在一般的市场买到它,那么,到底如何满足被人尊重的这种需求?有可能创造出尊重这种商品的市场吗?」〈吴惠林1990:66〉

吴惠林1990:到经济地狱之路,吴惠林着,1990年7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