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汽车尾号限行方案的经济学分析
作者:范存会
2008年为保证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交通正常运行和空气质量良好,6月20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在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奥运会、残奥会举行期间,对北京市机动车和外地来京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在京国家和地方机关单位停驶70%的机动公务车辆。另外,据新华网的一篇报道《北京确定单双号限行 保障奥运交通和空气质量》中提到,当时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周正宇解释,7月20日零时至9月20日24时,北京市车辆和外地进京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个性化车牌车辆按双号管理。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运会专用证件等20多类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根据北京市的规定,此期间因实行单双号停驶的车辆,尽管停驶时间实际累计仅为一个月,仍统一减征三个月的车船税和养路费,这两项将共减征13亿元。奥运会期间的这项政策成为奥运后北京市汽车尾号限行方案出台的背景。
奥运后北京汽车尾号限行方案的出台与原因
奥运会、残奥会结束以后,北京市政府2008年9月27日发布《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包括:封存30%公务用车,从2008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30%公务用车;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适度提高停车费。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停驶日。
汽车尾号实行限行措施的原因,在通告第一段有几句简单而有概括性的解释,“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各省区市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的空气质量和交通保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兑现了申奥承诺,实现了“让国际社会满意、让各国运动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持交通基本顺畅,结合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市政府决定实施有关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说此次尾号限行措施有两个目的:一是环保节能减排的目的,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是保持交通基本顺畅的目的。尾号限行措施已经实行快三个月了,政府的这两个目标达到了吗?2009年4月10日以后是否还要继续实行限号行使?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角度对这项政策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图片来源:转自金融界网站http://www.jrj.com。
北京市的交通状况
新华社2008年12月12日报道,北京市交管局透露,北京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350万辆,并以每天1000辆的速度递增。2008年09月30日国际在线报道,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周正宇说,北京公交线路目前已经达到930多条,线路总长1.8万公里。未来几年内,北京还将实现7000人以上的居住小区都通达公交线路。已经建成或在建的13个公共交通枢纽站,在实现地铁、城铁和公交枢纽的衔接,这将在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另外北京市地铁的运营里程已达到200公里,2015年的地铁通行里程将达561公里。北京人出行可以通过乘坐地面交通工具和地铁。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但是这种替代关系又不同于简单商品之间的替代关系,而是又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例如某人从起点到终点,如果都是在公路旁边或者地铁旁边,只通过选择一种方式就可以到达目的地;如果距离地铁有一定的距离,可能会在不同的路段选择不同的道路行使,这里二者之间存在互补关系,行人需要利用好二者之间的转换站点才能有效到达目的地。
北京奥运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交通拥堵,道路交通拥堵直接耗费出行车辆的燃油,浪费资源和金钱,增加了出行者的私人成本和时间,造成机会成本损失。宏观上,道路交通拥堵给城市经济体系运行带来巨大的无谓损失,极大增加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无论是奥运期间的单双号交通管理措施还是奥运后北京实施的机动车尾号交通限行措施,其直接目标是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相应的可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城市道路供给和需求分析
为了能够分析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实施以后的效果,需要分析这项政策涉及到的产权主体及其性质。这项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和机动车驾驶员(可能是专职司机、有车族)。从不同的角度,政府的概念有很多。经济学角度上的政府可以看作是通过使用强制措施降低交易成本的机构,是城市道路的供给者,因为北京市的公路系统都是由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机动车驾驶员涉及到北京市有驾驶行为的所有个人,这些个人必须取得合格的驾驶执照,并且能够遵守政策限制,才能够实现其驾驶权利,他们是城市公路系统的需求者。
这些政策还涉及到北京市区的道路和机动车。城市道路是一种由政府生产供给的准公共物品,机动车驾驶员对于这些道路的使用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拥挤性的特点,非竞争性是指只要道路的交通状况允许,某个驾驶员开车在公路上行使不会妨碍其他人行使;非排他性是指没有任何驾驶员具有排斥其他人使用城市道路行使车辆的权利;拥挤性是指由于道路容纳车辆通行的能力是有限的,当公路上行使的车辆超过道路容纳车辆通行的临界值时,行使在城市道路上的车辆就会发现道路拥挤,通行效率降低。政策涉及到的机动车属于普通商品,现在我国机动车的销售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但是机动车的使用过程中,还会产生许多负效应,包括噪音、尾气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对于其他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和行人的潜在性危险等。
正是由于道路属于准公共物品的特点,完全由市场供给道路可能会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我国的大多数道路都是由政府提供,个人则通过理性选择,完成对城市道路交通的消费,北京市的道路交通也不例外。政府应该通过出台各种措施并合理安排投入,实现对于城市道路的供给和需求平衡,才能实现城市交通体系的有效运转。如果城市道路的供给大于需求,将会导致道路使用的浪费;如果供给小于需求则会导致道路交通状况的恶化,堵车成为道路供给小于需求的典型表现,当然可能还有其他原因,但是如果加上其他条件不变,堵车的直接原因就是城市道路供给小于需求。
城市道路的供给一般通过单位时间内的车辆通行能力来衡量,具体可以分为车辆的路口通行能力、路段通行能力、路网通行能力。增加单位时间内车辆的通行能力就可以增加道路供给,因此很多情况下对于交通系统的优化配置可能比单纯建设道路里程,更能够在短时间内增加城市道路供给。
对于道路需求的管理政府需要理解公众之间通过理性选择实现互助协作的能力。每天北京市的早高峰是车流量最大的时刻,成千上万的人离开家开车前往单位,每个人都希望能够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用最短的时间)实现自己的目标(按时到达单位),并且不会顾忌其他人要走哪条路(也无法顾忌),但是每个人都不希望出车祸、都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且都是在这些前提下以最高的速度行使。结果可以看到城市的车辆很有秩序,虽然偶尔会出现一些小的意外,但是大多数人都能够按时到达单位。这说明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对于城市道路的消费都是在做出遵守共同规则下的最优选择,有些像亚当.斯密提到的市场经济中“看不见的手”在调控着城市道路系统的运作。正是由于每个道路消费者在行使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合理选择路线、根据交通信号灯合理增减车速,使得每个人在路上行使的时间实现最少化,从而保证了对于道路的有效使用。这个过程就是每个驾驶员不自觉中相互有效协作的结果。
尾号限行的影响与效果
新京报2008年10月18日报道,北京市交通委、交管局等部门17日发布消息,尾号限行措施实行五日,北京拥堵报警下降30%,每日纠正违规出行近千起。主要表现为高峰慢速路段减30%;常规堵点车龙缩百米;早晚高峰延迟半小时;尤其是四环车流量明显下降。
北京广播网2008年10月29日曾经报道,实施尾号限行半个月以来,北京市全市道路交通总体状况平稳、有序,五环路以内市区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好于限行前,道路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并且城市空气质量得到了提高,空气更清新了,天空更湛蓝了,各方面都达到了实施交通限行措施的预期目标。
到现在应该说,实现尾号限行措施以后,北京市政府原定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的政策目标已经初步实现了。
尾号限行政策的博弈分析
政府拥有被公众普遍认可的实施强制措施的权力。强制是指通过威胁减少人们的选择权来措施政策目标人达成协作。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多的是自愿协作,只有当自愿协作存在困难时,才有必要通过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促成协作。
北京市政策采取强制措施,实际上在强制期间每天剥夺了20%汽车驾驶员的驾驶权。强制的内容主要是威胁减少驾驶员选择驾驶汽车的机会,政府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违反“五日制”限行规定出行,处以100元罚款;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这些交通管制的污点毫无疑问将威胁到驾驶员的驾驶选择权。
博弈论中的囚徒悖论为政府实施交通尾号管制提供了依据。北京市政府要在现有道路条件下,减少交通拥堵并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只有采取强制措施才能够在短时间内收到效果,而不能依赖于每个驾驶员的自觉行为。
每个驾驶员都有权力选择驾驶汽车或者采取其他交通方式。政府则有自由选择采取强制限行措施或者只是采取号召、宣传等非强制措施,减少机动车的使用量。对于单个驾驶员而言,尤其是在工作日,每天选择驾驶汽车肯定是最方便的(即使他知道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少开一天车,道路就不会那么拥堵),但是如果自己选择了主动少开一天车,但是所有其他人都没有那么自觉,那么自己自觉少开一天车减少堵车的边际影响会非常小,乃至微不足道。于是为了实现个人效应最大化(个人出行既舒适又方便),如果没有强制措施,个人驾驶员的理性选择将是驾驶汽车上班。
对于政府而言,如果选择只是通过号召、宣传等非强制性手段,希望每个驾驶员每周少开一天车,根据上面的分析,可能效果不会太好,于是堵车、尾气排放等问题不会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只有政府采取了强制措施,个人在这个约束下的理性选择才会改变,选择每周少开一天车,于是实现了堵车减少、尾气排放减少的预期政策目标(详见以下博弈矩阵)。
驾驶员个人选择
每周少开一天车 每天开车上班
政府选择 强制性措施 政府增加管理支出, 政府需要增减管理支出,
堵车和汽车尾气排放减少 驾驶员由于可能被处罚选择权减少
非强制性措施 驾驶员个人不方便, 堵车、尾气污染
政府不需要增加管理支出
汽车尾号管制的囚徒困境博弈矩阵
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对于北京市今年4月份以后的交通管理,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政府应该继续实行尾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并且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的交通环保意识,调动公众自动减少使用机动车的自觉性。
对于现行的交通限行违规行为处罚措施可以考虑逐步调整为以收费方式进行管理,通过引入市场价格杠杆管理公众对于城市道路的需求,减少政府交通强制措施对于驾驶员交通选择权的影响。国际上有过管理城市拥堵的成功经验,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国家,道路拥堵状况曾经也是一个大问题,通过引入高峰期道路通行价格调节机制以后,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问题。深圳在线网站(详见网址http://www.szol.net/vip/article/2007-11-17/2009-1.htm)的一篇文章提到,早在1975年新加坡就开始征收车辆拥堵费,针对交通繁忙的路段和区域进行收费。要求车辆进入中心区必须购买“区域通行证”(除4人合乘以外)。没有此证进入拥挤路段将视作违法。该措施实行以后,中心区高峰时段交通量下降了45%,平均车速从18公里/小时提高到35公里/小时。乘坐公交出行率增加了近50%。这些做法都值得北京市借鉴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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