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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关系,
交换即分配,交换原则即分配原则,交换依据即分配依据!两者是同一的,而不是两件事。
所谓(交换价值,就是分配权
谁得到多大的对产品的分配权,谁同时也就给该产品注入了多少价值,人们就按照这个价值去调节商品交换(如果交换不符合这个价值的话,人们就会调整供给,以达到按这个价值交换),
而不是相反:先有个莫名其妙的价值、价值创造,然后交换按照这个价值走,然后大家再分配这些价值。

斯密早就告诉了大家第一种正确的观点,但是后来的人们却非要走后面一条错误的路,把交换与分配割裂,凭空搞出来“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怪胎,结果进入了歧途,难以为继。
李嘉图就尴尬了,马克思折腾半天,换了很多说法,打了很多补丁,做了不少让步,还是难以自圆其说,苦苦探求了一辈子,也弄不出完整的资本论。

其实,只要知道交换价值其实就是所有权/分配权,那么价值有三个来源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因为在当今社会能取得分配权的因素本来就有多种。
劳动价值论,只是一种特例,在人们只按劳分配的情况下,或者说产品全归劳动者的情况下,也即分配权/所有权只有劳动这一个来源的情况下,才有耗费劳动量决定价值,这一点斯密也早就说清楚了,可惜后人就是看不懂!
效用价值论也是一样的可笑,单凭效用根本不足以形成分配权,尤其是在自由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没有耗费劳动的效用,根本就不值钱。对同样一个东西,不同人可接受的价格千差万别,单凭效用根本不可能形成统一的价格。效用,只是能定下价值的一个可能区间而已,离决定交换价值还差十万八千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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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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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9:36:16
价值创造解决的是劳动是否产生价值和产生多少价值的问题;价值分配解决所创造的价值如何分配的问题。
按照LZ的意思,创造价值才有分配价值的权利,那不产生价值的群体只能被剥削了;
——而这与现行的价值观、甚至是ZF实际的做法是完全背离的。
且不说国内,欧美国家的福利政策即验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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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22:08:10
北江南岸 发表于 2015-12-18 19:36
价值创造解决的是劳动是否产生价值和产生多少价值的问题;价值分配解决所创造的价值如何分配的问题。
按照 ...
按照LZ的意思,创造价值才有分配价值的权利,那不产生价值的群体只能被剥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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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醉了,这哪里是我的意思啊,你有一点儿理解能力好不好啊,
我在这里否认的就是“创造价值——分配价值”这个逻辑呀!

且不说国内,欧美国家的福利政策即验证这一点。
-------
咱不扯虚的价值分配,就说产品分配。
福利政策属于人道主义的施舍,跟经济学重点讨论的一次分配无关,属于二次分配。

经济学研究的分配,是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对产品进行的分配,即一次分配。一次分配取得收入的人,再供养自己有义务供养的人,这就与经济学没啥关系了,或者再施舍给没饭吃的人,这种事情也是鸡毛蒜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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