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斯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一文中对“为政治而生存、靠政治生存”这两个不同概念的意义进行了规定性的陈述:
“以政治为业有两种方式。一是“为”政治而生存,一是“靠”政治生存。这种对照并不意味着它们是相互排斥的。人们通常是两者兼而为之,至少他有这样的想法,在实践中他也肯定会两者兼而为之。“为”政治而生存的人,从内心里将政治作为他的生命。他或者是因拥有他所行使的权力而得到享受,或者是因为他意识到服务于一项“事业”而使生命具有意义,从而滋生出一种内心的平衡和自我感觉。从这种内心的意义上,所有为事业而生存的忠诚之士,也依靠这一事业而生存。因此这里的区别所涉及的是事物十分基本的层面,即经济的层面。力求将政治作为固定收入来源者,是将政治作为职业,“靠”它吃饭,没有如此打算的人,则是“为”政治而活着。在私有财产制度的支配下,一个人要想从这种经济的角度看有能力“为”政治而活着,就必须存在一些琐细无足道的(如果各位愿意这样说的话)先决条件。在通常情况下,政治家不必在经济上依赖政治给他带来的收入。简单地说,这意味着政治家必须很富有,或者,他在生活中必须具有某种提供足够收人的个人地位。 ”
为政治而生存的是一类,靠政治生存的是另一类,两者兼而为之又是另一类(中间状态)。马克斯韦伯在区分各类政治家的时候,首先排除两者兼而为之的中间状态(排中),这才能够找出区分标准。毫无疑问,也只有在区分了两类政治家之后,那才能够鉴别出两者兼而为之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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