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iuyongfei180在2009-2-14 20:10: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股指新丁在2009-2-14 19:43: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liuyongfei180在2009-2-14 19:33: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股指新丁在2009-2-14 19:07:00的发言:
马克思是在金本位时代写的资本论,现在还是金本位吗?他老人家不可能想到,现在货币已经电子化了。
"金本位下的货币"与"现在的货币"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事物,是替代关系,而不是演进关系。就好比东京这个词汇一样,以前指的是中国的“汴梁”,现在指的是日本的“江户”
我说过是同一种事物吗?到是你好象在说是同一种事物。
前面我也已经说过了,现在平民百姓都可以造钱了,房地产企业都是在造钱,在他的时代可以吗?
把货币看成一个特殊的商品在他的时代应该是可以的。但问题是,现在可以吗?现在的货币又是什么本位?
你所说的"造钱"其实就是指创造信用货币吧。 这个在马克思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信用货币的最主要创造者现代银行,早在马克思之前就出现了。你所说的"造钱"过程,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三章<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中已经讨论过。
至于货币的电子化,我认为其实本质也是货币的信用化,也就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记账货币,记账可以通过笔记再纸上(如支票,CDS),可以通过印刷机印刷在纸上(纸币),也可以通过电磁纪录在磁性物质上,也可以通过光记录在光盘上。本质没有不同。
厉害呀,你很厉害,这样厚的书随随便便就能找出出处.
不过也正是在这一章节中的最后写道:
首先,如果紧迫情况表现在金的流出上,那末很清楚,人们需要的东西是国际支付手段。但是要作为国际支付手段来用的货币,是金属实体的金,是本身已是价值的实体,是价值量。它同时也是资本,但不是作为商品资本的资本,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资本,不是商品形式的资本,而是货币形式的资本(并且这里所说的货币,是那种崇高意义上的货币,即作为世界市场的一般商品而存在的货币)。在这里不存在对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的需求和对资本的需求之间的对立。对立存在于货币形式的资本和商品形式的资本之间。而这里所需要的形式,唯一能够执行职能的形式,是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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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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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一章不过是强调"金本位"对于货币的重要性所在.我个人认为是为了防止银行家造钱.如果银行家造的钱过多,自然会陷入破产的地步.如果不想破产就只能脱离"金本位"的体系,这也是我们所面对的现实状况.
我不认为我的理解有错,现在已经不是他所处的"金本位"时代了.在非金本位的时代,还把货币看成一种特殊的商品,我觉得非常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