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学习中常遇到的误会,许多教科书对此没有做细致强调。
书里常常明确说明了“收支相抵点”与“停止营业点”的定义,但对厂商的行为说得比较粗略。竞争性厂商是价格接受者,厂商自己并不能通过产量的变化来影响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对于厂商是一个既定的参量,是外生的。竞争性厂商只能按照“价格=边际成本”的原则确定最优产量Q*(它不可能同时确定最优的价格,而只能接受现有的市场价格),如果Q*大于停止营业点对应的产量,则在此市场价格水平下,厂商应该生产这个产量,反之则不该生产;如果Q*大于收支相抵点,则在此市场价格水平下,厂商生产这个产量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说得直观些,对于既定的外生市场价格(PQ坐标系中的水平线),如果停止营业点位于该水平线以下,则在此市场价格水平下,厂商不能生产。厂商是“见价行事”的。厂商“继续生产”与否,取决于现有产量与Q*的差距,而不是停止营业点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