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的模式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响应。但在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却迟迟“按兵不动”,似乎又在等待更为成熟的时机参与PPP。究其原因,地方政府的“动机不纯”是令PPP推进艰难的最大阻力——在国务院2014年的43号文件结束了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平台和融资模式之后,地方政府解决债务问题方法除了中央的下达的60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3.2万亿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的措施以外,尚无立竿见影的方式。于是,各地政府借由响应国家大力倡导的PPP模式,在地方上包装了许多PPP项目,开始用“吸纳社会资本”的方式来缓解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