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凯恩斯主义的发展和演变》(清华大学出版社 胡代光 厉以宁 袁东明 著)一书,在读第三章 [所谓战后“黄金时代”——凯恩斯时代]第一节[凯恩斯理论在政策上的运用]中,有这样一段话:
[ 凯恩斯的“乘数原理”建立在消费倾向这一“心理规律”之上,它回避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否认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规律性。实际情况是,从较长时期看,资本有机构成是不断提高的,而新投资往往采用新技术,因此投资的增加伴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和就业量的相对减少。再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社会产品的实现条件经常遭到破坏和产品实现过程经常发生困难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比例关系事实上是通过各种困难和波动,通过周期性经济危机而强制实现的,所以不可能顺利无阻地发生凯恩斯所谓的投资增加将引起收入成倍增长的“乘数”作用。凯恩斯的追随者在论证所谓“加速原理”时,把资本主义生产仅仅归结为劳动过程,掩盖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固有矛盾。事实上,资本主义的经济周期波动,资本主义国民收入的大幅度升降,是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决定的,而不是只由投资与产量之比的变动决定的。 ]
其实,在读这段话的时候老是在想,当经济学中的各种变量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是否还将发生同样的作用和影响。如果存在这样的关系的话,那么,在经济学研究中是不是得分成不同制度环境下的经济学研究类别。一直以来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印象就是像这段话说的那样,但却没有从最深刻和最基本的理论和证明过程中去把握这样或那样的结论;就像自己置身于社会主义制度中一样,对于这样的制度也是一种模糊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