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派经济学者不知道马克思有两种劳动价值论——学与思(14)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耗费劳动价值论;有效劳动价值论
恩格斯说:“……,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对于整个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直到简单商品生产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之前是普遍适用的。”[25,1018]恩格斯的话表明,马派经济学者所坚持的马克思在他的两个重要的特殊的前提(即供求一致和简单劳动)条件下所得出的耗费劳动价值论只适用于简单商品生产时期,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出现时,就不适用了,而是要更一般化的为有效劳动价值论了[参阅郑怡然:有效劳动价值论[J]。江汉论坛,2000,(2)。5—8。]。应该知道,各种经济理论的出现都是与当时经济发展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因此都是有时代烙印的。在初期的简单商品经济的简单活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很低,社会经济基本处于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状态。只要生产出使用价值,就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此时生产结构比较简单,人们的劳动也是简单的活劳动(即忽略了低水平的智力劳动和社会性潜劳动的作用与贡献),且商品交换范围(市场)狭小,产品的供需比较稳定并容易达到一致(即在此商品经济发展阶段下不存在生产过剩问题),此时所有的劳动产品一般都可以通过交换转变为商品,因此实际耗费的简单活劳动就都是对社会有效用劳动,可以全部表现为商品价值,不存在私人劳动的社会有效性(即向有效社会劳动转化)的复杂问题。但这也并不是表明商品价值就是由生产领域中的耗费劳动所决定。商品价值仍然是由交换领域中的博弈、折算、变换、化为过程所确定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劳动来表现的!在这个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者几乎不需要忧虑产品的销路问题,耗费劳动价值论就是这一类倾向于生产者而忽视消费者的理论。
其实,适用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两种劳动价值论萌芽于人们熟悉的斯密的至今还备受诟病的两种劳动价值论。我很欣赏斯密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重生再造(63)中,我肯定斯密是提出了两种价值规定,即耗费劳动决定价值和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决定价值。这两种价值规定在发达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条件下是显然不相等的,但人们却忽视了两者在实质上可以看作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其中“能够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所表达的是斯密一般普适的观点(适用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且在斯密的著作中是反反复复地谈论着的。当这个一般普适的观点应用在原始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特定条件下时,处于交换中的一个人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就会特殊地同他实际付出的“辛苦和麻烦”(耗费劳动)是一致的,就会特殊地表现为人们所理解的斯密的耗费劳动决定价值的规定。因此在这里并不存在斯密对价值决定有两种并存的规定,存在的只是价值决定在不同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也就是斯密注意到了不同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商品交换具有不同的特征(表现形式),这是斯密比其后人实事求是和高瞻远瞩的地方!
很高兴地看到网上网友推荐陆国梁著的《从剥削论到调节论——<资本论>的当代价值研究”》一书中,陆先生认为马克思有适用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理论的论述。
题外话:本来想用标题为:不知道马克思有两种劳动价值论的马派经济学者是很可X的,结果发现,我的语文水平不适应继续使用这样的标题,因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X词来表达!只好换成马派经济学者不知道马克思……的标题来继续谈我的“学与思”。因为我总感到马克思对一些经济问题的论述具有“二重性”,马派经济学者只抓住其中的一个方面大做文章,而批马的人批的大多则是马派经济学者的观点,并不真正是马克思的观点,有鱼目混珠之嫌!想加以辨析。我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总看法是有真理、不足与失误,所以想谈谈自己的学与思。我去年来这个论坛谈“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就已做好成为“风箱中的老鼠”的准备!而且只谈些鼠目寸光的题目。奇怪的是,我前面发了五个“不知道……是很可X的”的帖子,马派基本没有回应,倒是批马的思想活跃,有些回应。本人诚心欢迎网友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