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jianggenghua在2009-5-3 23:54:00的发言:为什么城管对小贩都是N对一,原因在于,一般城管们所谓的“执法”都是有备而来,都有有组织的,而小贩们由于长时间摆摊,处于一种无戒备的状态,有组织的有备而来的,当然人多,有组织的打无组织的,当然小贩们吃亏,这是第一。第二,一般而言,城管后面的支持力量是各级地方政府,是有公权力的,虽然这种权力可能是违法的(我不是学法律的,我没研究过这个问题),但是至少在争执双方(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心理上,城管是占有心理优势的,如果他们被打了,有政府给他们报仇,如果他们打人了,有政府扛着,而小贩们却要背负着违法的名义,这一来,小贩就会有些心虚,从而产生心理恐惧。
至于说城管如何认识自己的职业?楼主这个问题似乎不应该这么问,他们根本就没认识到自己这个职业的职责与是否正当,和一些近乎半文盲的人谈论他们所从事的职业,谈论他们如何认识职业尴尬,这也太高估这些人的智商了,他们的任务只有两个:一、挣钱,多挣钱;二、为了挣钱、多挣钱而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其他的,他们是不会想的,也想不明白,如果能想明白,还会出现现在这么多的问题吗?
说得好。愚见以为,N对一,其一如仁兄所说,人多势众,有组织,力量大,有心理优势和威慑力,打起来也不吃亏。
其二,使执法主体(即行使城市管理职能的具体的个人)模糊化,这样有利于减低甚至消除摊贩事后报复的可能性。分散报复者的注意力,报复者者最怕的是不知道报复谁,报复所有人成本太大,报复一个人吧又拿不定是谁。
其三,人多有利于御责。有难同当,打伤打残了大家都有份,使事后追究的难度加大。
我总觉得,N人执法即便不是城管执法者明确的口头约定,也是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默契,这默契是有其背后厚黑学甚至经济学解释的。
至于仁兄说不该问第二个问题,鄙人觉得不然,“没认识”也是一种认识。城管对自己的职业在社会上的“名声”一无所闻?我所见的城管,有的是有难言之瘾,有的真的觉得尴尬,时代在变,近年随着公务员考试的热,城管执法人员的层次也有上升,不再是“半文盲了”。还有,很多问题即便是“想明白了”,会“照出不误”,甚至问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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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0617 金钱 +10 魅力 +3 智者见智 2009-5-4 23: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