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用琼斯模型测算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第一步是要算总应计利润TA,很多文献直接用:TA=NI-CFO,也并没有说明原因。CSMAR数据库里直接有总应计利润这个数据项目,也是用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得来的。对于这个式子我很费解,因为实在搞不明白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能得到什么意义的会计结果,直接能想到的就是现金流量表的间接法编制,将净利润一步步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从数学意义上来说,总应计利润就应该等于调整过程中加加减减的综合,里面有折旧摊销,投融资费用、收益等等,感觉一团糟,感觉更摸不着头脑了。有些文章说,一个公司净利润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下计量的应计利润,另一部分是按照收付实现制下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而经营活动现金流一般被认为不容易被人操控,所以衡量盈余管理就用应计利润。从这句话倒是能直接得出应计利润=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但还是基于上面的疑问,觉得两者不能直接相减。2009年12月会计研究上有一篇文章《会计制度改革、盈余稳健性与盈余管理》中,作者在变量定义中,将净利润进行了调整,用净利润-投资收益+财务费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递延贷项,然后用调整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更摸不着头脑了,感觉前半部分类似财务管理中经营损益的计算方法,但是又不全是,整个四不像。查了JONES1991的原文,但是里面计算的总应计利润使用资产负债表法计算的,而不是现金流量表法,没找到最先用现金流量表法计算应计利润的英文原文。 感觉自己啰哩啰嗦的,其实就是对琼斯模型中总应计利润的计算方法有疑惑,拜托各位大神不吝赐教,欢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