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十三)、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和按需分配制度的关系
    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制度,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分配制度。这种支配地位和主导作用,最主要的是表现在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彻底否定了按资本分配,按劳分配是国民纯收入初次分配中的唯一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同时又是劳动者个人获取个人生活消费品的分配原则。为了避免引起理解的混乱,我们把按劳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原则区别开来。按劳分配制度包含着按劳分配原则在内的着整个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它不仅仅是指消费资料的分配,还包括着新增加的生产资料的分配,即积累和消费的分配。它充分体现了劳动者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的主人地位,国民纯收入的初次分配充分体现了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一致性,体现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一致性。按劳分配原则仅仅是指劳动者获取生活资料的分配,表现为劳动者获取货币收入的分配方法,即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资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也可以称之为狭义范围的按劳分配。
    按需分配在社会主义国民纯收入的分配中是处于从属地位,起着次要的辅助作用的分配制度。按需分配制度主要是国民纯收入再分配的分配制度。按需分配作为分配制度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民纯收入分配中属于国家掌握的积累基金的分配,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安排积累基金的分配,特别是及时应用最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新建、扩建、改造重点企业,使之成为生产领域的主导力量,这也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主要内容;二是,国民纯收入中属于国家掌握的消费基金的分配,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分配,以及应对意外重大自然灾害的救助。为了论述方便,我们把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分配称之为狭义范围的按需分配。或者称之为按需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