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6-8-30 09:56 
马克思的阶级观点是否成立?他的阶级划分是否成立?看来人们习惯的本能地默认了他的这种划分与观点了。但是 ...
买卖是一种剥削的形式,而不是剥削的实体。剥削的实体应该是有资产的一方通过买卖的形式对无产者的剥削。这样就形成了两个阶级。<br>
如果买卖双方都是有产者,或无产者,就不会产生激烈的对抗。消费一方可以通过自己卖出商品时,将剩余价值赚取回来。如果不能,则迟早成为无产者。只有成为无产阶级后才会发生激烈的对抗。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br>
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只有通过资本的整合和无产者劳工使用,才能创造出商品。才能通过买卖的形式剥削无产阶级。而其他有产阶级自会通过自己领域的资源买卖赚回自己失去的劳动价值甚至取得多余的剩余价值。他们之间根本就不会发生激烈的对抗,也不会反对这个制度。<br>
所以买卖双方如果只是要求降低物价,根本不会伤害有产者利益,也不会形成阶级。只有对制度性的对抗才是阶级利益对抗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