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行政费中明显不合理的开支是“三公”——每年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款招待吃喝玩乐2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3000多亿元左右。以上“三公”消耗共计9000亿元左右。尽管每年“两会”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慷慨陈词,新闻媒体口诛笔伐,而公款不合理消费的这“三座大山”却是年复一年“我自岿然不动”。
据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各级党政机关公车约有400万辆,年费用4085亿元。尔后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以超过20%速度递增。“公车”,顾名思义应是仅限于公用。但目前公车的普遍现状是领导人员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这种“三三制”一般人早已见怪不怪,2006年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个超越三三制的普通事例。
请看一个局长司机老黄的7天行程:
10月1日,局长好朋友的儿子结婚,老黄到婚纱店将公车装饰为婚车,然后接送新人,忙了一天。
10月2日,老黄一大早起床,把去旅游的局长儿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
10月3日,陪局长夫妇到城里购物。中秋节将至,晚上陪局长各处送礼。
10月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晚上继续陪局长送礼。
10月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
10月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儿子一家。中秋节晚上,老黄终于在家吃了顿团圆饭。
10月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把局长从酒店送回家后,已是夜里十二点多了。
在老黄的概念中,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除正常办公用车外,那就是:送局长与家人四处旅游、赴宴;接局长的孙子上、下学;连局长儿子的驾驶技术也是老黄带他到城外荒地,花了两个月时间练出来的。
实际上,在中国城乡各地飞奔的许多公车,不仅仅是公款购买的私车,而且是公款雇佣司机、公款维修保养、公款购买保险的私车。
放眼望去,这道公车私用的风景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是越来越罕见的稀奇景色了。
韩国首都首尔市已把“官车”数量砍到只剩4辆,市长和3位副市长各1辆。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须乘地铁上班。
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英国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都是每天乘地铁上下班。
瑞典政府高官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只能开自己的私车,首相也只能开私家车上下班。
瑞典警方在周末可以拦住任何公车,检查其是否执行公务。
德国一位女议员因为用公车送丈夫到大学上班被曝光而不得不辞职。
丹麦的公务员出差只能坐公共汽车,出差地如果没有公交车,才可以乘坐出租车。
意大利西西里岛有个倒霉的市长,他和夫人出去私人旅行,让司机用公车把他们送到港口,旅行回来又让司机接了一次。不料被人告上法庭。市长公车私用,补回汽油费都不行,不但丢了乌纱帽,还被判入狱六个月。
芬兰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公车一说。除总统以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且他们也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专车。亲友揩油之事闻所未闻。虽然贵为一国元首,芬兰总统常常骑自行车出门。
社会主义中国,公务员理应更加廉洁奉公。然而让人很难理解的是,我们这里大大小小的党政官员,从国家级的部长到县级的科长以及乡镇长,只要有条件的,都要搞上一辆专车;没有条件的呢,努力创造条件也要搞一辆玩玩。而一旦有了专车,几乎不言而喻就有了全天候24小时使用权、全家使用权、亲友使用权、公私不分的使用权。
这种公车腐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激化我国党政官员与普通百姓矛盾的“导火线”,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公敌”。可以说,这种公车腐败之弊,上上下下有目共睹;至于如何改革,则意见大相径庭。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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