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o7100 发表于 2016-11-14 09:41 
1、请尽量不要用类比,因为类比经常会出现非类之比,从而类比失效。
2、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要先被证明, ...
1.类比是一种常用的逻辑方法。因为对不同问题的说明,在逻辑上往往是相通的,因此,类比往往可以看出一种说明是否合乎逻辑。可以并且应该使用同一种逻辑方法说明的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用的是两种不同的逻辑方法,就证明其中至少有一种是错误的。因此,本人善用类比,就是因为本人擅长逻辑。
至于是否非类之比,你完全可以针对我的类比进行分析,空说一句“类比失效”,只能证明你不懂类比的重要作用。
2.马克思用学术的方法描述商品的交换过程,本身无可厚非,况且他所使用语言也并不晦涩难懂,何来“很玄虚”?
3.在每一次的商品交换中,生产者耗费在商品上的劳动量当然需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但是,商品生产中实际需要耗费多少劳动量,却不是由消费者的认可来决定的,而这个不是有消费者认可所决定的劳动量又最终决定了商品交换比例的变化趋势。
4.你说彩电的价格总体高于电话机(你把它写成手机了),可以用彩电能满足的需求超过了电话机来解释。按照边际效用论,这里的需求只能是指需求的程度。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总是既有人购买彩电,也有人购买电话机。按照边际效用论,购买彩电而不买电视机,是因为彩电的边际效用大于电话机,即对彩电的需求程度更大。购买电话机而不购买彩电的情况正相反。请问你凭什么得出结论说对彩电的需求程度超过了电话机?
5.马克思说的生产商品的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算数,不就强调了劳动的有效性吗?如果价值量与劳动量无关,那有效劳动与调节劳动的耗费又有何关系呢?
6.使用价值就是价值根本就无法说明不同商品的交换比例或比价,只能使价值和形成价值要素的关系变得更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