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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让位规划,注重市场机制,政府只作裁判
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主要议题之一是研究和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无疑备受瞩目。
尽管规划的具体内容尚在讨论和制定之中,但延续了50多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首次变成“规划”,却是耐人寻味的变化。权威人士和专家认为,这“一字之差”,传递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信号。
信号一:“计划”让位于“规划”,凸显政府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从1953年开始的“一五”计划算起,中国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框架体制,已有50多年的历史。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的经济体制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与以往的历次五年计划不同,“十一五”规划制定的大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
统计显示,目前,中国95%以上的商品资源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定价的商品不足5%,社会主要商品供求平衡和供大于求的已超过99%。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信息市场等在内的市场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委托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达到73.8%,早已超过市场经济临界水平(60%),毫无疑问属于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耀说:“由计划向规划转变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又一个历史坐标。规划的特点就是从具体、微观、指标性的产业发展计划向宏观的国家空间规划转化。”
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调节还是由政府直接决定,这是计划经济下的计划和市场经济下的规划的一个根本区别。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从对经济的直接干预中跳出来,转为对经济的宏观调节。规划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具体活动不具有约束力。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建立在对市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的。
可以预见的是,对于大多数行业来说,规划将主要运用市场机制,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方向。投资效益将成为引导资源流向的决定性因素。在发挥国家规划对资源配置的指导作用的同时,使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