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钦差大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突击检查。如果设置常设机构,一会增加办公等交易成本,二是起不到突击检查的效果,容易和地方官员形成合谋。这种钦差大臣当然和国资委的特派官员一样,是一种达成行为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但是该政策是否能带来社会各方的利益共赢(帕累托效率),则是另一问题。比如,满清皇帝经常派遣钦差大臣下去走访,要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是粉碎明王朝地主阶级残差余孽的革命行动。国资委有时宁愿以更优惠的条件向外企开放,而不向民营企业开放一些行业,比如银行业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孙中山提出要搞”五权分立“,设立监察院,专门弹劾不称职的官员,这才是协调各方利益的正道。美国等一些国家推行司法独立,大法官终身制,都是有效提升监察制度专业化水平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