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09-8-4 09:00 
1、你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法计量。即使如你假设,这样的劳动论也存在疑问。在你的例子里,按2:1的比例交换不会发生。
2、3两点我再去自己消化吧
关于第1点,我说我生产A、B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分别是1h和2h,但是并没有说明我自己生产A、B的时间就是1h和2h,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单单的两种物品作为商品时怎么可能没法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其次,2:1的比例为什么不会发生?
我真的是不懂。两种商品怎么可能没法交换?
我这样子讲吧,我生产一种食物A,花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简称社比)1h,你生产一直食物B,花费社比2h。咱们共同卖给贾君鹏,或者咱们俩交换。这总有个比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