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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5
[转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效用价值论的批判 贾华强  

作者:贾华强  时间:2004-4-28  【民生书院】

        拙作《马克思恩格斯等对效用价值论的批判》写完并贴到一些网站后,引起了一定关注和反响。我本来以为我的表达已经尽可能地通俗易懂了(我的基本理念是,经济学不走向大众而为普通人所理解,就不能发挥出应有的社会科学的作用),但仍有网友对一些基本观点不解或误解。在我们这个充满物欲,充满浅薄、庸俗和浮躁的年代,坚持真正的科学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反而需要勇气了。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悲哀,我说不清楚,但幸运的是,还有自己的一统小楼尚可栖息。那么,就让我在这一方还算平静的地面上,在原稿的基础上再把有些观点展开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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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5 09:08:44
(一)

  说到效用价值论,它并不是20世纪才出现的新理论,更不是我们今天许多人打着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旗号提出来的新理论。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这种理论就开始在西方的经济学课堂上大行其道了,并受到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冷嘲热讽。由于这种理论的可笑性连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也感受到了,因而在马克思之后不多久,边际效用价值论便逐渐代替了效用价值论而流行起来。应该承认,和效用价值论相比较,边际效用价值论在对问题的解释能力上,是有一个质的飞跃的(尽管我不认可这种理论,但我承认这一点)。这种飞跃,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后者对边际工具的应用。正因为这样,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方面,就是要通过对这种工具的引进和应用,来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但在深层次上,而且也在具体环节上,能够对经济现象进行合理而全面的解释。这一点,我在近作《劳动价值与市场价格论》(中国发展出版社出版)中,对此试图作一尝试。但就边际效用价值论本身而言,由于它的理论基础仍然是效用价值论,因而马克思恩格斯等对效用价值论的批判,对我们今天认识这种学说,破除对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盲目崇拜和拜物教,无疑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巨著《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在第22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一个注解中,谈到了效用原则。他这样分析:“效用原则并不是边沁的发明。他不过把爱尔维修和18世纪其他法国人的才气横溢的言论平庸无味地重复一下而已。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运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但是边沁不管这些。他幼稚而乏味地把现代的市侩,特别是英国的市侩说成是标准人。凡是对这种古怪的标准人和他的世界有用的东西,本身就是有用的。他还用这种尺度来评价过去、现在和将来。”(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704页注6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第2版)
  在这一问题上,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观点完全一致。1888年,恩格斯晚年在一封信中谈到效用价值论时说:“现在这里最时髦的理论是斯坦利·杰文斯的理论,按照这种理论,价值由效用决定,就是说,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价值又由供应限度(即生产费用)决定,这不过是用混乱的说法转弯抹角地说,价值是由需求和供应决定的。庸俗政治经济学真是比比皆是!”(见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481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8月版)针对一位通信者奇怪为什么庸俗经济学会比古典政治经济学更容易占据大学课堂的情况,恩格斯指出:“您很奇怪,为什么政治经济学在英国处于这么可怜的状况。其实,情况到处都一样。连古典政治经济学,甚至自由贸易的最庸俗的传播者,也受到目前占据大学政治经济学讲台的更庸俗的‘上等’人物的鄙视。在这方面,很大程度上要归罪于我们的作者(这里是指马克思--引用者),他使人们看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各种危险的结论;于是他们现在认为,至少在这个领域内,最保险的是根本没有任何科学。”(见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485页,人民出版社1976年8月版)
  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一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俄国的尼·布哈林认为,效用价值论本质上是为食利阶层提供理论依据的食利者政治经济学。这里可以给读者提供的一点背景材料是,布哈林在西方定居期间,曾师从主观价值论大家庞巴维克,并专攻主观价值论。研究的结果,是形成了他的一本杰出著作:《食利者政治经济学》。在这本书中,布哈林从方法论的角度,指出了效用价值论的三个主要理论缺陷。这就是:与主观主义方法相关的循环论证;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特有的历史形式,这是其非历史主义观点所造成的结果;在经济发展的所有问题上完全破产,这种破产与消费观点有着必然联系(读者可参阅布哈林:《食利者政治经济学》第2章,商务印书馆2002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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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5 09:08:58
(二)

  在我的新作《劳动价值与市场价格论》中,我对这一问题也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这是因为,虽然如上所述,效用价值论并不是一种新出现的经济学理论,并且也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批判,但是近年来,从各种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的角度,来解释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乃至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看法,却日益得到盛行,诸如生产要素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等等。这些价值论在本质上都属于效用价值论,属于主观价值论,其认识问题的方法论,是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正好相悖的。对此,美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Paul M. Sweezy)说得好,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是发展不出主观价值论的(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第43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6月版)。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依据商品二重性原理,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在一切社会形态中,使用价值无疑都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但即使如此,马克思仍然告诉我们,从交换价值角度来看的商品,“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而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可见,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看,在方法论上,是不能从使用价值角度来探讨价值问题的。
  为什么呢?我们先来看一下生产要素价值论的毛病所在。
  从现实生活中看,各种生产要素(不管是劳动力还是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在作为独立因素存在时、在没有有机结合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生产出任何产品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有所谓的价值形成和创造问题。因此,所谓的生产要素价值论,特别是各种独立的生产要素本身,如机器、科技、知识等等,都能够脱离开劳动过程,在流通领域中或者在分配领域中自动创造价值,并据以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的依据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就是在劳动过程中,作为硬的生产要素(我指的是劳动力、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物的因素也只是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是新的剩余价值的源泉。否则,人们只支付并使用了机器的价值,而没有给机器的原主人或机器本身对机器的剩余价值产出支付报酬,这从逻辑的角度讲,就意味着或是资产者(购买者)也剥削了资产者(出售者),或是人剥削了物。由此可见,这种生产要素价值论、供求价值论(含生产费用价值论)等等,必然要将人与物、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能动因素与被动因素相混同,从而不能真正说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不能真正揭示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对经济问题的剖析中,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资产者对劳动者的剥削关系,如果其他学者们又看到了资产者对资产者、人对物的剥削关系,则意味着从社会发展的趋势讲,我们不但要消灭人对人的剥削关系,建立一个自由而平等的社会;还要消灭人对物的剥削,从而建立一个没有人类的世界。
  许多人赞同生产要素价值论,是认为它能作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关系的理论依据,这里且不说分配关系取决于所有制关系、从而生产关系决定交换关系及分配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道理,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生产要素价值论也是难以彻底贯彻的。例如,在完全竞争中,由于普通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劳动力的供给远远大于其需求的状况,因而劳动力要素的价格,是完全有可能低于其劳动力价值的,并由此形成劳动力的萎缩再生产。正因为这样,当今各国政府都出台有强制性的最低工资法,阻止劳动者的工资降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的程度。从最低工资法的本质来说,就是破坏了生产要素价值论的基本原则的,但这却是现代社会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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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25 09:09:49
(三)

  下面我们再以效用价值论观点为例分析。
  首先,从方法论的角度讲,从哲学的角度讲,把效用作为第一位,即把人们的主观反映、意识、精神作为本原,是唯心主义世界观的反映,它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格格不入、根本不同的。在这里,唯心主义一词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它只是一种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所不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已。在科学上,由唯心主义世界观所产生的一些成果,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识。但是,也正因为效用价值论是以唯心主义世界观为基础的,因而就不可能直接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统一。
  其次,笔者认为,靠效用本身并不能解释清楚其自身价值问题甚至价格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来不否认商品存在效用,这在《资本论》中多处提到。问题是,效用以及边际效用,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而这种主观感受只可能在交换过程之后、在消费过程之中产生,而不可能在交换过程之前或交换过程之中产生。例如,您购买一本书花了20元,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是因为它是出版商依据出版这一书籍的生产成本(物力成本加劳力成本),加上一定水平的盈利(由企业员工创造),而分摊到每本书中,所确定出来的;按照效用价值论的逻辑,则是因为这本书本身无需标价,是消费者认为这本书带给他的信息量(效用),值得他花费20元来得到它。这样,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都解释了单本书这样一种商品的实现行为。但现在产生了这样的问题:消费者在得到这本书之前,并没有看到它的内容,他凭什么愿意花费20元钱来得到它?他如何判断出这本书的效用仅用20元钱而不是50元钱就能体现?可见,把消费领域的问题提前到交换领域中去解决,或者说,把消费心理学的内容看作政治经济学的内容,是无助于我们科学认识现实问题的。
  即使我们不考虑由效用分析本身所带来的种种烦恼,如基数效用论与序数效用论对效用衡量标准的科学性之争(这在西方经济学上长期未决),现实生活也往往并不是遵循效用价值论基本原则的。例如,效用价值论认为不同的人对同一商品的效用存在着差别,因而他购买这件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就不同。但当你和你的朋友们在商场买东西时,售货员是否对你和你的朋友们的报价或成交价完全不同(根据你们边际效用的不同)?显然,你们每个人购买这件商品时所出的价格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售货员非得让其中一人多出几元钱(不敢说多)才给他东西的话,我想他不会因为这个结果达到了自己的边际效用预期就兴高彩烈。可见,现实生活是不支持边际效用价值论的。这一漏洞就连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提出者都感到太明显了、看不下去了,添上了一个自欺欺人的补丁,即认为消费者对每一单位商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并不等于该商品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事实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是按照实际的市场价格来支付的,这中间的差额就是消费者剩余。这就太奇怪了:消费者购买东西,不是按边际效用价格支付的,那要边际效用价值论何用?消费者购买东西的依据是市场价格,或者说,你之所以购买一本书花了20元,是因为这本书的定价就是20元。
  再次,从消费出发来寻找价值的源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硬伤。连西方经济学家自己都承认并无法克服的一个硬伤是:按照边际效用价值论的逻辑,只有在个人收入分配完全均等化时,社会总效用才能达到最大化。例如,假定有10套房,可有100万元用来购买。如果这10套房只由1人来购买的话(100万元集中在他手中),按照边际效用递减原则,他的花费分别是10万、9万、8万等等,共55万。如果这10套房由10人来购买的话(分散在10个人中),每人只购买1套房,每人的边际效用都是10万元,从而就实现了100万元。由此得出结论,在商品既定的情况下,极端的两极分化情况下的效用从而价值最小,极端的平均化情况下的效用最大。因此,一个社会要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就是要贯彻收入的均等化原则。这一逻辑结论,明显地是与现实生活不相符的。
  第四,效用分析的理论基础就是错误的。从效用分析本身看,这一理论的基础是所谓的抽象使用价值或一般使用价值概念。这一概念,正是庞巴维克批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最重要的理论依据。针对马克思的“商品体在抽象掉其自然属性即使用价值属性后,只留下了社会属性即价值属性”的观点,庞巴维克认为,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丢开后,除了剩有劳动生产物的属性外,还应具有稀少和自然的属性(参见季陶达主编:《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辑》第373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9月版)。这种思维方式真令人惊异。一个如此声名显赫的学者,怎么会如此缺乏思辩能力。难道把作为使用价值一面的自然属性撇开后,商品中还会有使用价值因素吗?难道稀少性不是要从市场上考察,而是要从商品本身中直接加以考察吗?当我们要探求某种商品的供求状况时,我们只需要把这件商品拿过来看看就行了,商品本身就已经告诉你,有多少人想要它,它能不能卖出去。果如此,真是企业家的福音。他再也不需要为商品卖不出去发愁了,他只需天天看一看他的商品,就知道他的商品能不能卖出去。
  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看,使用价值都是具体的,不存在所谓的抽象使用价值或一般使用价值。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是对同一商品支付两次,一次是对具体商品进行支付,一次是对抽象商品进行支付,因而把使用价值分为具体的使用价值和抽象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一种荒谬思维,这是把使用价值和价值相混同,是把使用价值本身作为价值源泉的作法。这种作法,马克思本人已经就为什么使用价值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进行过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举如下一例。当你在饭馆吃饭时,存在着饭菜可口与否的问题。当饭菜较为可口时,引起你的愉悦感,即满足感,那么这种满足感从何而来呢?应该说,是从你吃的饭菜这种具体的使用价值、具体的效用中得来的,而不是从所谓的抽象的使用价值、抽象的效用中得来的(至于这种抽象的使用价值、抽象的效用从何而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还是从消费者头脑中通过幻想而自动产生的,这和我们这里的论证无关。如果它就是指由这一饭菜本身引起的,那实际上就是指具体的使用价值而不是抽象的使用价值,因为这顿饭菜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另外,从逻辑的角度讲,所谓具体的效用,本来就是同义重复,任何效用都应该是且只能是具体的。但是,当效用价值论出现后,效用实际上被分成了具体的效用和抽象的效用两类。既然如此,我们也就共同在这种具体的不合理中,来得到抽象的满足吧)。因此,把满足感归纳为由抽象的效用引起,本身就是一种荒谬。
  第五,效用价值论由于是从需求角度着眼来论证的,不包含对供给的研究,因而也就无法揭示社会财富扩大的真正源泉。在效用价值论的逻辑中,一个社会消费的越多,越挥霍,这个社会所得到的价值就越大。理论上还没有解决的一个难点是,这种鼓励消费的观念,和当今社会所认可的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相符还是相悖?
  第六,主观价值论意味着同样一个商品,它的价值量已经不是固定的、唯一的了,而成了一个可以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是随着不同人的主观评价,而具有着不同价值量的、不确定的东西了。显然,这既和统计学的常识相违背(统计学对同一种商品只以一个价格计算,而不是按无数个和边际效用相适应的价格计算),更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方法论原则、和价值唯一性原则背道而驰。当然,这种理论既然是唯心主义理论,我们对此也就不苛求了,只指出这一点就够了。(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授,jhqq@sohu.com,2004年4月25日初稿,4月28日为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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