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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呵呵,不能总是欺负平民吧,为什么人家称拥有房权而非要说人家是租住?个人拥有房权那一定是有证据的,非要说人家是租住也得有证据,况且既然是租住为什么要赔偿10万元?所以在拆迁之前,最好把工作做好,俺见过一些开发商很可恶的,他们为了省钱,一家一家的做工作,先做本地人的工作,当然是砸钱先安置这部分人,然后再做次之一点的,给的少一点,最后是那些非本地人,根本就不考虑你什么利益,总想着你没有什么牛的,人家都搬家,就你这几家吃亏也会搬的,所以造成很多不公和问题,大部分人最后是忍痛割爱,吃亏也认了,只有少数的所谓“钉子户”,敢于抗争,其实他们是最应该受到人们敬仰的,只有他们的抗争,才能消除这种不公平,否则只能在社会形成一种欺压良善的坏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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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2 13:55:59
楼主说的有道理,这就是中国的法律不够完善,存在很多的漏洞,给开发商造成空子可钻。其次是那些被坑的人也不会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反抗。在中国很多的人多信奉一句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才会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保持了沉默,这是不可取的。
“钉子户”有的是在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有的确是在没事找事,所以并不是所有的“钉子户”都值得去敬佩,要是具体的事情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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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2 14:20:07
恩  很有道理  钉子户值得被人们所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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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2 15:15:22
假如是城市里面拆迁, 补偿 普遍都很不错的吧.

农村我就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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