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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5
2009年09月15日 13:51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人民法庭庭训征集活动经过3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结果已经揭晓,“公正、廉洁、为民”被确定为人民法庭庭训。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人民法庭醒目处悬挂、张贴人民法庭庭训,引导和激励人民法庭干警,接受群众监督。(9月14日《法制日报》)

  套用美国法学家伯尔曼那句“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公正、廉洁、为民”既然作为新时期法庭的庭训,就必须被每个法官信仰。所以,这个庭训不仅要四处张贴,而且还要刻在法官的心头,并且信仰之,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
  司法即公正。司法的过程就是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法院被视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官则被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司法公正是人们寄予司法机关的最高期望。但是一直以来,“衙门难进,官司难打”,因为繁琐,社会正义无法得到及时伸张;因为存在打官司“拼钱”“拼关系”等潜规则,使公众对法院的公正性产生质疑。特别是当前司法领域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法官在金钱、美色的诱惑下,利用司法权力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违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据今年3月份高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贿赂犯罪的13000多人中,司法机关就有2620人,占全国贿赂犯罪的两成,而这2620人中,法官又占了32%,法院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武汉中院、阜阳中院、深圳中院、吉林高院等法院出现“窝案”,还有像黄松有、杨贤才等腐败案,都极大损害着法院的公信力。最近,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其可怕之处在于,“其他人受贿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受贿则是污染了水源。”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一旦法官操守失守,这个社会也就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了。
  还有,一些法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也不敢恭维,比如,一些判决书错字连篇,连原告、被告的关系都搞不清楚。再如,上诉人在上诉书上写一个“×”字,竟然被拘留15天;前不久,更传出一名律师因不服从法官被铐在篮球架上暴晒40分钟的咄咄怪事。所有这些,无不说明当今法院(法庭)的法官们,确实需要把“公正、廉洁、为民”这个法庭“庭训”刻在心里并信仰之。
  让法官信仰“庭训”,在人民法庭醒目处张贴很有必要,但更重要的还是加强日常教育,让法官自觉廉洁,维护法律公正,一心一意服务百姓;并且完善相关制度设计,让个别法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让法律之光普惠大众。(沂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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