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m303 发表于 2009-9-28 08:21 
“如果超额利润是正常地产生的,不是由于流通过程中的偶然情况产生的,它就总是作为两个等量资本和劳动的产量之间的差额而产生出来的。如果两个等量资本和劳动被使用在等面积土地上而产生结果不同,这个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此外,这种超额利润,并不是无条件地必须由所用资本量相等而结果不同的情况产生。在不同的投资中,也可以使用不等的资本;这种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是前提;但相等的比例部分,例如每笔投资中的100镑,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也就是说,利润率不同。”[1] 731
问题再清楚不过了,马克思显然承认在使用等量雇佣劳动而不同量的资本的情况下,可以生产出不同的价值。因此,他们为此所做的辩解是不能成立的。
我要说你是榆木脑袋你肯定是不承认的,当然,榆木脑袋是不会承认自己是榆木脑袋的。何止等量劳动支配不等量资本会产生“差额”啊,就你所引的那段话里,马克思不是还说了“两个等量资本和劳动的产量之间的差额”吗,在你那个榆木脑袋看来马克思不是愚蠢透顶了么?等量劳动支配等量资本也会产生“差额”!多么天才的发现啊!可惜不属于天涯诗客同志,而属于whm303同志。你是不是有点嫉妒啊?
还有必要和你这样的榆木脑袋讨论什么劳动价值论么?
呵呵,这个差额在马克思看来是哪来的呢?这位不是榆木脑袋的303同志?你何不说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