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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行为经济学与实验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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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2

行为经济学在考察公平问题时,把它也作为一个参数引入了效用模型。由此,公平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与效率相对的一个抽象概念,而成为了和商品、劳务类似的可以增加决策人效用的一个具体概念。

为了更清楚,下面举Werner Guth等人做过的一个“最后通牒游戏(Ultimatum Bargaining Game):有两个参与人,分配者D(Deliverer)和接受者R(Receiver)。初始财富两人均为$M。可供分配的财富,MD+MR=$20。规则是,D接受,分配有效;但D也有否决权,若D不接受,分配终止,两人财富不变。Guth做的实验是最为简单的情形,即彼此是陌生人(不考虑组织、集体行动等可能)而且游戏之进行一次(不考虑长期策略的可能)。

传统的效用理论预测的结论是,只要MD<20,则MR+M>M,R便不会拒绝。而在$1不可再分割的假设下,博弈的均衡必然会形成:MD=$19,MR=$1(由于这里U和M的转换率相同,所以就直接用M比较了,实际上应该给每个M乘上效用-货币转换率b再对U作比较)。但现实的实验数据却并非如此,更多的R选择了拒绝。这说明原模型必然忽略了重要的变量的影响。

公平在这里实际就是指MR/MD=1的情况,该值小于1,R会感觉到不公平,该值大于1,D会感觉到不公平。Guth解释说这个比率无论朝哪个方向偏移,受试者的满意程度都会下降(此说法有些问题,稍后再讨论)。如果考虑公平对R的决策的影响,公平感所产生的负效用UJ=-a(MR/MD)MR(其中转换率a外生给定,视不同的人对公平的偏好不同而相应的改变),那么当赌局对R不利时,(MR/MD)<1,我们关注的是,当这个比值小到多少的时候,R会拒绝。R拒绝的条件是UR-UJ<0,考虑临界值,

(MR/MD)=(b/a)1/2

其实仔细考虑刚才的UJ=a(MR/MD)MR这个函数形式,当(MR/Ms)>1时,其实对S是有利的。其实人们对公平的感觉都是双重标准的:一方面,希望被公平对待;但另一方面却也有占别人便宜的机会主义心理。所以Guth的结论需要重新考虑,(MR/MD)的偏离方向将决定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当然这在他的这个实验中实反映不出来的。

现在,加大模型的难度:考虑增加一个“中立”参与人作为独立进行分配,但不同的是,他不参与最终分配。这个时候,模型会发生何种变化?是否会使得接受者的条件放宽而使他们的决策变得不再那么苛刻?

其次,“中立”参与人的属性又有两种可能,即“可见的(Visible)”“不可见的(Invisible)”,具体一些,可以把前者看作政府(Government),后者看成自然(Nature)或客观规律(Objective Laws)。这两种不同因素的影响又有多大?

我的初步设想是:可以引入一个新的参数:“可批评度(Criticizablity)”。对于政府的分配不公,其行为是可质疑的,可批评的;而对于自然或客观规律而言,是不可批评的,接受者是无能为力的,这也许本身就可以抵消接受者的一部分负效用,而使得可接受的分配条件变得较为不苛刻。回想没有中立者的初始模型,(MR/MD)<1时,分配者不公平的增加了自己的效用而同时减少了分配者的效用,这时候,他的可批评度应该是最大的,政府次之,而自然最小。

至于具体的建模方法,现在我还没有好的想法,希望看家不吝赐教。

最后,再请回想一下初始模型的两个参与人,联想一下封建特权阶级,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求利益,损害普通人的利益。但是,他们忘记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这也就是类似于接受者否决提议的农民起义的爆发,最终,由于战争,双方得利益均未能够增加(甚至有可能降低)。而后,宪政的出现使得政府成为中立参与人,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同样,在非公平出现的时候,问题依然存在。

其实世间本没有绝对的公平,任何人生来都有不同的属性和能力,有些有优势,而有些没有任何优势,甚至有些人还是残疾的等等。但是,由于这些都是由自然决定的,并且是无法扭转的,所以人们的态度似乎也就不再那么苛刻。例如,生来残疾的人选择活下去而不是自杀,作为游戏中的接受者,他们实际上是放弃了否决提议的权力。

道理是想清楚了,可如何转化为数学模型进行定量研究呢?

同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1.:投票问题

https://bbs.pinggu.org/thread-57931-1-1.html&page=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 0:23: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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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 08:56:00

我再补白一句,其实行为经济学就是认为对公平感的追求所获得的效用与从物质利益获得的效用是替代关系,也就是说,人们愿意牺牲多少财富而追求公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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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5 08:26:00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如果能用一个模型刻画,可以得到一篇好文章,恐怕不是论坛这个载体能够负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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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6 09:21:00
谢谢,总算有人说上句话了,这就是我正在准备的一篇文章的初步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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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08:20:00

我觉得还是用博弈来刻划比较合适,这实际上是一个合作博弈问题。

公平是一个内生的概念,就像那个实验,先验的就不具备公平的特性。而且实验经济学的方法也是可疑的,如果受试验者没有这$1就活不下去呢?他还会考虑公平吗?任意引入参数也对模型分析少有帮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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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0 23:14:00

本来,行为经济学在这方面就十分强调参照点(Reference Point)的讨论。

我也不是要任意引入参数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3 17:12: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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