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7-9-27 22:31 
之所以出现纷争,我看均出自于“创造价值”这个说辞。
马氏规定,价值是劳动,那么价值首先就是劳动价值 ...
你前面说的很对。劳动“创造”“凝结”的劳动,属于同义反复。
后面的理解稍有偏差。
马氏说,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这个使用价值指的是具体商品特征,也就是具体劳动创造了具体的商品,而抽象劳动创造价值。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抽象劳动的凝结物,必须盛放在商品体中,这就同斯密一样,“价值”需要有“贮藏”它的容器。
因此,凡是具体劳动不是生产商品的场合,即提供纯劳务或伴随商品转手时的劳务,因为无形,而无法“贮存”劳务生产的劳动价值而被马氏认为劳务没有“价值(抽象劳动的凝结物)”。
所以,老陈的批判性结论没有错,而只是表述上不尽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