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从1997年开始引入管理层收购,2003年出台规定禁止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呢??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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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管理层收购条件下,由于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导致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经理人的极力在于将企业“作差”而不是“搞好”。{这样才能够在管理层收购时更加名正言顺的以低价格购买企业}。
现有的政府监管制度难以有效制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反而有助长的趋势,因而这个措施被废弃。制度经济学上讲,国有企业的产权不适合于“西方企业理论”下的治理机制
国外的管理层收购,一部分原因是管理层的租金可能被掠夺,而我国很多公司的管理层是否有可被掠夺的租金?不是他们被掠夺,而是国家和公众的财产被掠夺。
所谓的管理层收购,究其实质只是一种“人治”而已,而对于演变到今天的市场经济中现代企业而言,采取这种模式无疑是一种倒退。逆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结果必然是低效的。
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一些,我想写篇关于管理层收购的毕业论文,但有关这样的题目很多,现在管理层收购中小企业已经放行,但大型国企业已改为管理层增量持股,管理层收购已经不提,现在写这样的题目还行吗?从什么角度来写更好?请先生指教!!!!!
人为因素的影响太严重。
本来挺好的,却被弄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