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邻村有一家人养起了水鸭,并且赚到了不少的钱。消息传开后,养鸭户迅速增加,光是我们村就有三户,其中包括我们家。我们家养了400只,另外两户分别养了1000只和500只,再加上邻村那户人家续养的300只,一共是2200只。这2200只鸭子每天在一条不大不小的水溪里捕捉水生生物,如长尾螺丝、水蜘蛛、青苔等。本来各家养各家的鸭子,相安无事,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又出现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们的住宅布局是沿河而居,而我家又是处于最下游地带,每天早上6点左右,母亲就把鸭子赶到河里。8、9点的时候,比我上面一点的那家养1000只的人家才把鸭子赶下来(赶的路程越远,鸭子吃的东西就越多,从而可以降低饲料成本),而且要经过母亲放养的地方,由于鸭子交会,不可避免地会混起来。而1000只鸭子由于数量大而有绝对优势,又加上他们的鸭子在体形上要比我家的大一些,所以基本上都是我家的鸭子混到他们那里,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是我们两家所不愿看到的,因为在一大群鸭子里面寻找几只混淆的鸭子是要付出较大的成本的,比如人投入的精力、花费的时间、赶鸭子时对鸭子产生的干扰等等。所以避免鸭子的混淆就成为双方的共同愿望。
下面是我想到的几个方案:
方案一:给各家的鸭子作上可辨别的标记,如给鸭子身上染上不同的颜色、在鸭掌上剪一个缺口等等,当然这些都需要一定的成本,但只要这个成本小于混淆成本,就可实行。但这里还有两个问题,一是即使有标记还是要混淆起来,所以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二是有可能会出现一方独自承担标记成本的情况,因为只要有一方给自己的鸭子作上记号,另外一家大可不必再给鸭子作记号。因此该方案的可实施性和实施效果都不是很高,但该方案并非一无是处,它可以降低混淆以后辨认鸭子的成本。按照人的自私假设,如果有白捡的便宜是不会有人推辞的。如果鸭子没有可辨认的记号,一旦混淆起来,辨认便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有记号就防止了赖皮行为。
方案二:投入更多的人力。光靠一个人赶这么一大群的鸭子还要让它们不混起来是很难办到的,但如果投入更多的人力就有可能办到。但这样势必会消耗很大的成本,当然,只要这个成本小于混淆成本就是可行的。这个方案也可能会出现一方独自承担成本的情况,因此可实施性也不是很高。
方案三:分水域而治。即按照住宅的布局各自划分一段水域,上游的在上游放养,下游的在下游放养,互不相扰。这样便彻底解决了混淆难题。但分水域这一行为必须要有第三方(如政府)来执行,而政府执行(签定合约)是要成本的。这一部分成本当然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只要这一成本小于混淆成本,就是可行的。
其实上述这一个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水溪是公有财产,而非私有财产。所以由政府来解决这个问题是很有权威的,也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