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定价模型中使用连续复利吗? 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知道什么是连续复利?
连续复利的一般叙述是
设本金为A。,年利率为r,时间单位t为年,如果每年结算一次,则本利和A为 A= A。(1+r)^t
如果每年结算m次,t年本利和Am为
Am= A。(1+r/m)^(mt)
再令m→∞,得连续复利公式
A(t)= A。e^(rt)
那么就有问题,连续复利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以无理数e作底来表达才是连续复利?
那么,就有问题,在年利率为10%的时候,
式子(一)A(t)= A。e^(0.1t)
式子(二)A(t)=A。(1+11.0517%)^t
式子(三)A(t)=A。e^(tln(1+10%))= A。e^(0.09531t)
三个式子,哪个表达的是连续复利?
我们知道 A。e^(0.1t) =A。(1+(e^0.1-1)^t=A。(1+11.0517%)^t
A。(1+10%)^t=A。e^(tln(1+10%))= A。e^(0.09531t)
如果式子(一)是连续复利,式子(二)、即普通复利公式的形式A(t)= A。(1+11.0517%)^t也能是连续复利了,式子(二)计算的是连续地“利生利”。那么你怎么知道A。(1+10%)^t计算的不是连续地“利生利”?
如果式子(三)是连续复利,那么A(t)=A。(1+10%)^t本身就是连续复利了,这就不用上边的连续复利推导了。
怎么解释这些问题?
连续复利概念是错误的,错在哪里?可看本站贴《所谓连续复利公式的推导错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