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8-5-8 07:03 
马克思是依据古典政洽经济学的精华劳动价值论展开对资本社会分析。商品市场价格是其劳动量价值体现, ...
那么,我的质疑就是对的。
一二卷中基本原理是“谁创造归谁”,剩余价值理论是以此来建立。
三卷价值转型中则是“你创造的不一定归你”。对于具体一种商品的价格应该是依照““你创造的不一定归你””决定的。
那么这里的问题是:
马克思一卷中“商品的价值与其劳动生产力成反比”不能用具体的价格来验证。
比如手机价格不断降低的价格现象不能验证马克思这个反比律。也就是说手机价格降低只是看起来与反比律具有相似性,但并不是反比律决定的。 比如:粮食在袁隆平的杂交技术下生产率提高几倍,但是价格涨了近10倍。这明显违反反比律。
你觉得我疑问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