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帖 它说的是------------
暑假期间,张三可以去打工,也可以去上学,打工可以赚得2000元,上学的学费是500元,问张三如果上学其机会成本是多少?2000还是2500?各自的道理呢?我问了许多人,答案不一样,包括一些博士生导师。
按照梁小民书上的观点应是2500,但按照书上的概念,我始终认为应是2000,即当我们选择了一种行为时,我们所放弃的其他行为的最高的一个价值!
下面我们来看看曼昆《经济学原理》对机会成本的定义:“一种东西的机会成本是为了得到这种东西所放弃的东西。”在看看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的第3.2.2节可以看出这个题的答案是2000。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斯蒂格里茨《经济学》书上的定义:“将一种资源用于某种用途就意味着它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因此,在我们考虑将一种资源用于某种用途时,我们应该考察可供选择的次优用途。这种次优用途就是机会成本的正式度量。”按这种说法答案是2000。
但是按曼昆《经济学原理》PPT版的解释这个题的答案是2500。
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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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637557&page=1&from^^uid=1284931
我在想---------------- 去上学的话,放弃了打工,机会成本2000元,但是上学的学费500元算什么呢?这500元如果我们在打工期间投资别的项目也可能会获得收益,按这种说法,是不是总的机会成本大于2000呢,那到底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