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卖者有不可分割的单位某种物品出售,有两个潜在的买家。第一个买家对出售物的评价是V1,第二个买家对出售物的评价是V2,且这两个评价对他们来说是共同知识。
(1)写出这个博弈的标准表达式。
(2)证明:对每一个买家,报价等于他们对于出售物的评价是一个弱占优战略。
(3)论证每一个买家的报价等于出售物的评价是这个博弈的一个纳什均衡。在这个均衡之中,哪一个买家得到出售物?
(4)在这个博弈中,还存在其他纳什均衡吗?如果存在,则这些均衡之中,哪一个买家得到出售物?
这是08光华中的一道题,我觉得这题出的有点问题,首先这个过程可看作是一个密封拍卖,但没交代是最高价还是次高价,最高价和次高价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是最高价的话,如果是最高价的话,评价低的按评价竞标,评价高的按稍高一点竞价就可以,这算是一个均衡,也可能两者都按低于评价报价,反正是不会出现题2中要求证明的那样
如果是次高价的,问题2倒可以理解,但那样就不需要对评价的公共知识了,反正感觉有些乱
问题1的标准表达式可否写为b1>b2,则报酬为v1-b1,否则为0.(简单写一下,不太严谨)
主要是这题目不明白是啥意思,容易误会,不知哪位大侠看明白了,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