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似乎更能引起政治腐败的产生
政治腐败,通常简称腐败、贪腐、贪污等,指拥有政治权力的官员利用公权力或职务之便,牟取特定族群、团体、或个人的经济、政治、或宗教利益。所有形式的ZF都可能在实践中出现政治腐败。纵观世界历史,完全没有出现腐败的ZF可谓是寥寥无几。
但是,尽管所有形式的ZF都会出现腐败,我们还要作这样的一个区分,就是一个ZF的腐败,是属于技术性腐败,还是制度性腐败。
一般而言,民主国家ZF出现的腐败,是技术性腐败,就是说,在这样的ZF里,出现腐败只是个别现象,而不是大规模出现 的现象和从上到下普遍出现的现象。
反之,专制国家的ZF出现的腐败,都是制度性腐败,制度性腐败,就是指,该ZF从上到下的各级官员大规模、成体制、普遍性地利用公权力全面牟取该特殊权力集团的特殊利益而出现的腐败。换言之,存在着的专制ZF本身就是腐败ZF的代名词,专制ZF制定的每一项政策都是为了是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专制ZF的每一项施政措施都是在为本集团的大大小小的成员攫取最大化的利益。专制ZF即腐败ZF,腐败ZF即专制ZF,二者是两位一体的同一关系。用句最简单的话说,专制即腐败,腐败即专制。
当然,在专制ZF的制度性腐败过程中,还有一些官员因为贪污腐败被特别的拿出来示众,好像,在专制体制中,只有这些人贪污腐败其他人不贪污腐败一样,说白了,不是其他人不贪污腐败,而是其他人的贪污腐败没有损害整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没有损害到利益集团核心利益阶层的利益而已,而相反,被拿出来示众的所谓的“贪污腐败分子”,无一不是因为他们一边为“专制ZF”行“合法的贪污腐败”,一边又为自己行“不合乎整个集团利益和损害了利益集团核心阶层的利益”的贪污腐败,如此,他们不被开除出利益集团,那就是天大的幸事了。看过一部反映日本黑社会的电影,黑帮老大教育子女和后代说,作为黑道,个人不如集体和家族重要。言下之意,你即使是我黑老大的子女,你做出了危害家族和集体 的事情,你也一样要被清理掉。这些一边为“专制ZF”行“合法的贪污腐败”,一边又为自己行“不合乎整个集团利益和损害了利益集团核心阶层的利益”的所谓 的“贪污腐败分子”,其实,应该明白,他们加入的集团,其实就是类似于黑道集团,不遵守江湖规矩,不以整个集团的大局利益为重的人,迟早是要被清理出特殊权力集团的!那些被清理出利益集团的特殊分子还少吗!
王亚南先生撰写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虽然指出了腐败分为技术性腐败和体制性制度性腐败,但是,他却没有在他的书中明确指出,专制ZF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专制权力为专制集团攫取最大化的特殊利益,当然,王亚男先生更没有明确指出,专制ZF本身就是腐败ZF这一事实了。专制ZF即使腐败ZF,腐败ZF就是专制ZF,二者两位一体的同一关系,应该要成为大众的共识。
当然,本文不是主要探讨专制ZF和民主ZF的贪污腐败的本质区别问题,本文探讨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资料自由私有制(和权贵私有制相区别)下,实行那种制度会更能滋生贪污腐败的问题。其实,只要我们明白了,贪污腐败和权力尤其是公权力和不受限制的权力有直接的关系,我们自然,就会对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实行生产资料自由私有制更能引起腐败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说,一般来说,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会更能引起贪污腐败的行为发生。我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就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一般讲,它促使了官员权力的无限地膨胀和扩大,而权力越集中,越被扩大化,则贪污腐败的出现几乎就会更大!
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意味着官员不仅仅掌握了政治权力,同时,也掌握了庞大的指挥经济运行的经济权力。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度里,一级又一级的官员打着“国家”的旗号,把原本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完全从属于一个个个人的运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经济活动的分散的权力(权利)全部收取过来,集中成一个硕大的名义上由“国家”掌握的经济运行权力。在这个经济权力集中的过程中,个人完全丧失了对自己 的财富的支配的权力(权利),所有的经济活动,不论是生产资料的使用,还是消费资料的获得,全部就要听命于“国家”这个拥有全部经济运行权力的“权力集中体”了。
马克思设想的是,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家里,实行工人的民主选举,由工人选出掌握指挥经济运行全部权力的人,然后再由他们指挥工人如何去运用集中起来的各种资源进行生经济活动。马克思的设想是好的,但是他忘记了一点,就是如何防范掌握了集中起来的巨大的指挥经济运行权力的人滥用自己的集中起来的巨大的经济权力!靠监督吗?靠罢免吗?靠多次选举吗?这些都有可能是待选项,可是,一旦原本是分散的经济运行权力被集中起来,而这种权力的集中,一般都是靠强力的行为,因为谁也不会心甘情愿把原本属于自己的财富和财富运用权力交与他人,那么,靠强力进行的经济权力的集中导致的后果必然是靠强力维护集中起来的经济权力!因此,靠监督、靠罢免、靠多次选举来防范掌握了集中起来的巨大的指挥经济运行权力的人滥用自己的集中起来的巨大的经济权力,就和马克思决定采取的施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方式形成了直接的冲突,靠强力施行的经济制度,是不能被已经被剥夺了自身经济活动权力的人去监督的,至于通过罢免旧人和选举新的人来掌握巨大的经济运行权力,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情形下,则更是笑话了!如此巨大的权力,会随便被已经丧失了权力的人的名义上的选举而屡易其主吗!
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其实直接意味着权力的无限扩大和高度集中,如此,当多数人的各项活动都要听命于掌握了巨大集中权力者的时候,贪污腐败绝对不可避免!因为,在这样的体制下,任何一个官员,不论他级别有多高,他都掌握一定的权力,包括经济运行权力,而这种权力是那些已经丧失了经济活动自主权的人所没有的,因此,任何一个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从事任何经济活动的时候,都不得不要听命于这些掌握了经济运行权力的人,要想取得掌握权力的人的同意和许可,他们就有可能满足权力拥有者所提出的各种条件,所谓的“政治敲诈和经济勒索”就很有可能随之产生!
而相比而言,实行生产资料自由私有制,经济活动的权力是高度分散的,进行经济活动并不需要没有掌握指挥经济活动的权力的官员的认可,因此,在实行生产资料自由私有制下,官员手中的权力相对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官员为少,因此,在这样的制度下,“政治敲诈和经济勒索”的机会就少得多,自然,贪污腐败也就会少得多了!权力越集中,腐败越盛行!这已经是被实践证明过的真理!
当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实行生产资料自由私有制,只是经济制度,和他们配套 的政治制度如何,还要另当别论。知我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实行的是民主制度,那么,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政治敲诈和经济勒索”就会相对少一些!这也是实践证明的了!但是,一般说来,我们对此并不抱乐观的态度!
如此,我们能说: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更能引起政治腐败的产生吗?说的不对,欢迎批判!
草作于2018年11月11日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