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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0
从1978年以来,改革已经有四十年的时间了。经过四十年的经济改革,我国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同时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面对当前经济处于下行通道、各种问题难以解决的现实,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已有的改革?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有的改革,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了吗?我们怎样认识改革后的中国社会性质与特征?面对当前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还需要进行改革吗?如果需要的话,又应该怎样进行改革?
改革的实践,客观上需要有一种理论,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解读,从而使我们找到问题的答案,以便形成我们进一步行动的方案。
有一种理论,即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基本理论:即劳权经济学理论。劳权经济学理论,由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学理论,因此,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进行系统的介绍。
一,劳权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对象
劳权经济学,它象其它经济学一样,也有自己特殊的研究对象。
现代社会生产是由两个方面--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组成的。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客观上存在两种权利要求--生产资料所有权(资产所有权)和生产劳动所有权(劳动所有权)。所谓劳权就是劳动所有权或生产劳动所有权的简称,是与资产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或产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它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权利,是劳动所有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
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生产中,有可能成为生产主体的只能有两种人:一种就是资产所有者,一种是劳动所有者。因此,作为社会生产中的权利要求也有两种:即资产所有者的权利要求,即资产所有权或产权;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即劳动所有权或劳权。但是,长期以来,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我们却没有能够形成劳动所有权的概念。这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由于在实践中形成了错误的苏联模式,而且这种模式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中起主导作用的模式,而苏联模式只是一种产权模式,它没有突破传统产权观念的束缚。因此,实践上的误区导致了理论创新的困难;第二,是由于我们的理论工作者没有研究劳动者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发生的身份变化。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只是劳动力所有者,他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力所有权,而社会主义革命的发生消灭了私有制,从而使无产阶级成为公共的资产所有者,因而他不再要通过劳动力的商品化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因而他不再需要以劳动力所有者的身份出现,而成为现实的劳动所有者身份出现了。很显然,如果忽略了这一身份变化,自然不能形成劳动所有权的新概念。
虽然政治经济学在理论上缺乏必要的创新,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还是意识到了劳动所有权的存在和必要。我们常常说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不就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管理权吗?按劳分配是什么权利?不就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分配权吗?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实现按劳分配,客观上从企业管理上和产品分配上提出了体现劳动所有权的要求。所谓劳动所有权或劳权,既然是与资产所有权或产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那么它的核心要求就是“谁劳动谁所有”和“谁劳动谁经营”,让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正是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和管理上的具体体现。
劳权或劳动所有权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劳动者个体经营的情况下,企业由劳动者自主经营,生产成果也归劳动者个人所有。我国农村的包干到户模式就是劳动所有权在个体经营条件下的具体体现。“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就是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具体体现,而在自己的责任田经营什么项目、如何经营等等,同样也有农户自我决定,这是劳动所有权在管理上的体现。在劳动者集体经营的情况下,企业采用与股份制相类似的工分制。工分制企业在管理上与股份制企业相类似,建立由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来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在分配上与股份制相类似,采用工分这种形式来反映劳动者投入劳动量的差别,并进行生产成果的分配。农村改革前的生产队模式可以看作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集体企业。它在分配上基本体现了劳动者劳动分配权,而在管理上由于未能建立恰当的社员管理体制,则是较为曲折地体现了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
劳权,作为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一种权利表现,体现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劳权,劳动所有权或生产劳动所有权,既然它体现的是生产劳动方面的权利,那么,它所体现的必然是由生产劳动占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即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因此,我的劳权或劳动所有权的定义是:它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体现“谁劳动谁所有”的分配权和“谁劳动谁经营”的管理权。作为生产劳动方面的权利,它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生产力特点和要求的体现。而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看,所谓劳权就是凭借投入的劳动享受生产成果分配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所谓“劳权经济学”就是探讨和阐明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利益要求的基本内涵及其实现形式的经济学说,它的研究对象是作为社会生产主体的劳动者或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它的基本任务是探讨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的实现形式的经济实体一一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规律与发展要求。它是与产权经济学相对应的一种经济学理论。
二,劳权经济学的基本方法
    我的劳权经济学理论,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础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关于劳动者及其利益要求,关于按劳分配,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基本理论:即在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实体理论;在经济实体理论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经济实体理论基础上形成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等等;三是基本理论的应用:例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关于苏联模式错误的分析,关于生产队模式及农村改革的理论等等。其中《苏联模式错在何处?》就是运用劳权理论的基本原理对苏联模式进行分析的一篇重要文章。作为一个整体,劳权经济理论也是有它的范式的。
我的理论所以称之为劳权经济学理论,就因为它是阐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殊要求――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要求的理论。这是劳权经济学理论与一切产权理论的根本区别,也是劳权理论与其它关于阐明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理论(例刘吉的劳动社会主义理论,巫继学的自主劳动理论等等)的区别所在。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特殊的发展要求,主要是对劳动所有者生产主体地位及劳动所有权利益要求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劳权经济学理论形成的必要前提。一旦认识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特殊的发展要求,那么,我们也就从根本上知道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真正区别,也就明确了社会主义生产主体与资本主义生产主体的区别,而对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正确认识则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特殊发展要求要求的认识的具体化。
我的社会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有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自然要求,又有由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的社会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力相比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本质区别不是表现在发展水平的高低方面,不是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方面,而是表现在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关系方面,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社会要求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力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力相区别的生产力,即由生产劳动居支配地位而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相应地,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殊要求也表现为生产劳动方面的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首先是相对稳定的公有制与相对灵活的劳权企业制度形成的直接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在这方面是由生产的具体属性决定的)和社会要求(主要是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相适应,然后是宏观经济体制与(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等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的理论,从根本上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而这一基本问题的解决,对苏联模式的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正确认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解决也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指明了方向。
劳权经济学理论的一般方法论或最基本的原理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关系的基本原理,就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解释制度的形成与变迁。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于这一原理,许多人都在运用,特别是一些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人都在运用。我和他们的区别在于,是在生产方式的统一体中来把握生产力,对生产力的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特点及发展水平进行全面考察,并据此全面认识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与社会要求,并根据这两方面的要求来考察生产关系的整体适应状态,而绝不是用所谓的“所有制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之类的错误原理说明问题解释问题的。
劳权经济学理论特殊的方法论或原理是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的变化作了具体的考察,明确了对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及特殊发展要求的认识,从而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整体性认识。概括地说,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就是与劳动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与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相适应的公有制及制度体系。正因为我是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及特殊的发展要求来认识社会主义的,因此,我对按劳分配(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体现)和公有制(实现劳动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有着与别人不同的认识。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来探讨所有制与按劳分配,这是从静态方面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考察,而经济实体理论――主要指其中的生产劳动实体理论则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动态认识的体现。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考察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运动的特点与规律的系统化认识。而经济实体理论的形成同时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奠定了基础。因为既然认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运动特点及发展要求,自然也就对宏观经济体制的建立确定了大体的方向。这是劳权经济学理论的主体部分。也是劳权理论最重要的基础。在这里,我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与理论界多数人的认识是不一样的:在我的理论体系中,有一套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同的概念体系或范畴:例如:社会主义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力相对应;劳动所有者与资产所有者相对应;劳动所有权与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生产劳动实体与生产资料实体相对应;劳权企业制度与产权企业制度相对应;知本与资本相对应;公资与工资相对应;工分与股份相对应;工分制与股份制相对应;员工大会与股东大会相对应;员工管理委员会与董事会相对应;消费价值及其规律与剩余价值及其规律相对应;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对应等等。现在的政治经济学大多庸俗化了,把社会主义纳入了剩余价值生产的范畴之内,把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区别变成了一种剩余价值生产与另一种剩余价值生产的区别,变成了剩余价值生产不同形式的区别。而我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区别是质的区别,是消费价值生产与剩余价值生产的区别,是两种生产方式的区别。
运用以上基本原理,分析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各种生产模式,就构成劳权理论的外围部分。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农村改革理论,对知识经济形式的分析,对苏联模式的分析,对我国目前社会性质及特征的认识,都是这些基本原理的具体运用。
三,劳权经济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劳权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础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发展要求及生产方式,关于按劳分配,关于劳动者及其利益要求,关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二是基本理论:即在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实体理论;在经济实体理论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经济实体理论基础上形成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等等;三是基本理论的应用:例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关于苏联模式错误的分析,关于生产队模式及农村改革的理论等等。其中《苏联模式错在何处?》就是运用劳权理论的基本原理对苏联模式进行分析的一篇重要文章。作为一个整体,劳权经济理论也是有它的范式的。
以下就劳权经济学理论的主要内容作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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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0 20:41:20
(一),基础理论
1,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的理论--劳权经济学理论的总根据。
在《论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等文章中,我全面地论述和说明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我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有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自然要求,又有由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的社会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力相比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本质区别不是表现在发展水平的高低方面,不是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方面,而是表现在生产力构成要素相互关系方面,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社会要求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力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力相区别的生产力,即由生产劳动居支配地位而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相应地,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殊要求也表现为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首先是相对稳定的公有制与相对灵活的劳权企业制度形成的直接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在这方面是由生产的具体属性决定的)和社会要求(主要是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相适应,然后是宏观经济体制与(作为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等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其发展要求的理论,从根本上明确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而这一基本问题的解决,对苏联模式的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教训的总结,对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正确认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基本问题的解决也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指明了方向。
2,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理论。在五论公有制等系列文章中,我说明和论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其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不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同时也包括生产劳动所有制。社会主义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是,社会主义并没有消灭生活消费的个体性,而生活消费个体性决定了劳动投入的个体性质。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与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区别在于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劳动个体所有制的相互结合。因此,当我们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时,必须注意到它是以生产劳动个体所有为基础的公有制。这种公有制不仅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有本质的区别,同时与其它社会或其它形式的公有制也是有本质区别的:那就是它只存在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只有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由于这种公有制本质上是消灭资产所有权、体现劳动所有权的所有制形式,因此,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应该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而不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
3,关于社会主义劳动者及其利益要求。
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处于模糊状态,特别是经过四十年的改革,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处于十分混乱的状态。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忽略了对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主体的认识。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列出了“反动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和“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这些所谓的社会主义都是以地主、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或者是脱离实际的空想的社会主义,而科学的社会主义则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因此,认识劳动者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的变化,认识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特点及利益要求,是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学大门的必要前提。
4,关于按劳分配的理论--认识苏联模式错误、破解传统公有制经济缺乏活力的谜团的基本理论。在《苏联模式错在何处》、《论工资和按劳分配》、《什么是按劳分配(一)(二)》等论文中,说明了我的按劳分配理论:按劳分配的核心是“谁劳动谁所有”,属于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基本要求。因此,只有在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的条件下,按劳分配才可能实现。工资制度,作为产权企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所体现的是“谁投资谁所有”的资产所有权,是不可能、事实上也没有实现“谁劳动谁所有”的按劳分配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由于苏联模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模式,因此,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经济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正因为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经济才普遍缺乏活力。劳权经济学理论正是从“工资不是按劳分配合理形式”这一关键点的认识上取得突破的。
(二),基本理论
1,经济实体理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原理。劳权理论认为:现代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具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生产资料实体存在方式和生产劳动实体方式。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是一个客观规律。公有制企业作为劳动实体有自己的存在前提、发展要求,运动规律和基本特征。而要使公有制企业作为规范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必须从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出发,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劳权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即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相比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它能够从根本上克服由需求不足引起的通货紧缩等缺陷。这一理论从市场经济角度论述了经济实体的基本内涵及其基本分类,论述了现代企业的基本内容及区别,为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理。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模式》一文中,本人在分析计划经济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相对应的模式,即“国有劳营工分制”模式。“国有”作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模式与资本主义私有制模式相对应。这种对应表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区别: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也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但由于生产资料实现了公有制,可以按需分配和按效益流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价值规律和生产资料按需分配规律共同作用的基础上发展的。所谓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就体现在这种特殊性上。“劳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管理模式与资本家或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模式相对应。资本家或资产所有者的管理体制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一一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而劳动者管理体制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一一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劳营”和“资营”的区别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即由生产力结构和性质的区别决定的生产关系的区别。资本主义生产管理体制有两种基本形式:在资本家个人独资经营的条件下,企业由资本家本人或委托人管理;在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条件下,资本主义企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来管理。无论是前一种形式还是后一种形式,都充分体现了资产所有者对资产所有权在管理上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劳动实体也有个体和集体之分:在劳动者进行个别劳动的条件下,生产经营的决定权归劳动者个人,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就是这样;在劳动者进行集体生产的条件下,企业管理权则应有职工大会和职工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这就是“劳营”模式。“工分制”是和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模式。在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的条件下,资本主义企业为了区别资产所有者的分配权和管理权,采用了股份这种生产资料价值形式来计量资产所有者投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价值量,并据以进行产品分配。因此,股份就是按资分配的基本形式。在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创造的工分制是社会主义实践中唯一和按资分配的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制度。工分作为按劳分配的合理形式,它和股份一样,不仅可以正确统计劳动者提供的个人劳动量和劳动总量,以明确区别劳动者由于投入劳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分配权的差别,同时还可以明确区别劳动者由于投入劳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管理权的差别:建立在劳动所有权基础上的公有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一样,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原则不是平均的一人一票,而应是一工一票。如果我们把个人在一定时期的工分累计量除以同一时期劳动集体的工分总量,我们就得到每个人的工分比,这个工分比就是劳动者的企业管理权利的量化表现。一个职工的工分累计量如果占了劳动集体的工分总量的10%,那他应有1/10的表决权,另一个职工的工分累计量如果占了20%,那他应有2/10的表决权。与股份制一样,工分制不只是一种较好的分配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比较科学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企业制度,社会主义企业必须普遍地采用工分制,取消工资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才能形成对应于现代股份制的现代社会主义企业制度。商品生产由市场调节,生产资料按需分配,企业(由劳动者)自主经营,生活资料按劳分配,成本优先保证,职工多劳多得。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一“国有劳营工分制”的运行模式,既是宏观模式,又是微观模式。
3,建立在经济实体理论基础上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在批判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基础上形成的、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对象的政治经济学。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以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为代表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理论,除了介绍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之外,在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时是以苏联模式的计划经济为研究对象的。由于苏联模式只是一种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因此,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主要是关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认识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错误。而改革之后,我国新形成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则是以改革后形成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在的、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上形成的。由于国有企业改革至今没有成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然未能真正建立,因此,在这种过渡性经济模式基础上形成的政治经济学,事实上并没有形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系统的、正确的认识体系。而建立在经济实体理论的基础上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从根本上认识了公有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从而对社会主义生产主体的特点及利益要求,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规律及其特点,从而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形成了系统的、正确的认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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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0 20:42:08
(三),应用理论
1,关于苏联模式的主要错误。在《苏联模式错在何处》和《也论传统公有制模式的错误》等文章中,本人对苏联模式的错误作了详细的分析:苏联模式由于采用工资制事实上并没有实现按劳分配,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产权企业制度作为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形式,它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社会主义生产力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生产力,其发展的特殊要求表现劳动所有权,因此,在公有制企业建立产权制度,客观上是用旧的生产关系束缚了新兴的生产力。
2,关于生产队模式和我国农村改革。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生产队模式是唯一与苏联模式相对立的公有制经济模式,这种模式由于采用了工分制而实现了按劳分配,从而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但是,生产队只是建立了体现劳动分配权的工分制,而没有同时根据劳动投入量的差别确定社员在生产队管理上的权利差别,因此,生产队又是不完全的“公有制+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这一模式由于工分制的采用而体现了劳动者对按劳分配的利益要求,但同时由于未能体现劳动者的管理要求,也由于人们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按劳分配规律不了解和不适应,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对生产队模式的束缚(特别是低价定购政策及“以粮为纲”等不恰当的农业生产指导方针等多种原因,使生产队的发展受到限止),在这种情况下,生产队出现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发展趋势。在党恢复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条件下采取了适应实际发展的做法,这就是农村改革能够一举成功的基本原因。农村改革的实质是用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生产模式(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在分配和管理两个方面权利要求的生产模式)取代不完全体现劳动所有权(生产队仅仅体现了劳动所有权在分配上的基本要求)的生产模式。
3,关于国营企业弊病的认识。从企业与国家的相互关系看,国营企业存在着“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弊病。从企业内部来看,国营企业职工缺乏生产积极性,工作不上进,出工不出力;管理人员则官僚主义、瞎指挥相当普遍,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而从总体上看,国营企业是“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国营企业的诸多弊病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象“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等等现象都是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特征的东西;而国营企业内部的诸多弊病则表现为国营企业作为生产组织的性质特征。改革前的国有企业所以称之为“国营企业”,就因为它是由国家来经营的。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以什么的价格卖出去等等,这些都是由国家计划来确定的,而不是由企业来决定的。同样,企业生产的结果也是由国家来承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无论多少,都归国家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同样也是由国家计划决定的。这种“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企业模式,从一方面看表现为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为政企不分、高度集中的特点,而从另一方面看则表现为国营企业的生产组织的特性。为什么国营企业缺乏活力呢?首先是由国家经营的计划体制决定的。由于计划经济体制规定了国营企业的一系列重大活动,从而使国营企业丧失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其次,从企业内部来看,国营企业所以缺乏活力,是由国家计划规定的工资决定的。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是一种预定的收入形式。工资的多少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是没有联系的,甚至与职工本人劳动状态也是没有关系的。一般来说,你只要进了厂门,无论你是干多干少,还是干或不干,与工资的多少也是没有关系的。既然是干多干少、干或不干都是同样的收入,企业职工当然不会有生产积极性,这就使国营企业失去了不断发展的动力,一个缺乏动力的企业怎会有活力呢?同样的道理,由于大家都是拿的工资,当有人去损害企业利益时,职工,甚至管理人员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因此,官僚主义、瞎指挥及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虽然危害国营企业,但却没有人来管闲事,这便是所谓的“全民所有、全民负责,实际上是谁也不负责”了。一个没有人负责的企业,没有人管事的企业,又怎么会有活力呢?从以上的认识出发,国有企业改革理所当然应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开始。而在事实上,国有企业改革也的确是从调整这种关系开始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其实质正是为了调整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然而,以上对国营企业的认识只是一种初步认识,只是一种表面性的认识。而从本质上看,国营企业存在的一系列弊病的根源在于产权制度与全民所有制的基本矛盾,在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国营企业的基本特点。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由于消灭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企业唯一的生产主体,它要求劳动者当家作主;而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否定了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这是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全民负责,结果谁也不负责”的根源所在,也是国营企业“主体缺位”弊病的由来;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因此,国营企业实际上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但是,产权制度体现的却是资产所有权。结果是能够对国营企业负责的劳动者由于其利益要求得不到体现而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而不存在的利益要求--即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却得到了体现。这是国营企业缺乏动力和活力的根源所在;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使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排除了单个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还是是集体方式出现,作为劳动所有者都是独立的,因此,国营企业是可以作为独立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但是,产权制度却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结果是,产权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使国营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国家所有制本身又排除了国营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可能,于是,国营企业失去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只能作为一个没有自己的生产主体,没有独立的、内部的价值运动,没有自主管理权的生产组织存在和发展。
4,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理论
    (1),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目标与认识上的偏差。国营企业之所以存在诸多弊病,根源于产权制度不适合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因此,正确的改革方向应该是用适合国有企业基本特点的劳权制度取代与国有企业不相适应的产权制度。但是,我们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偏差:在所谓的所有制形式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错误原理指导下,形成了“公有化程度太高太纯,与生产力水平不适应”的错误认识。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是国有企业改革艰难曲折、长期不能成功的根源所在。在对国营企业弊病的认识上,人们不是把全民所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和建立其上的产权制度区分开来,而是把两者作为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来对待;人们不是根据国有企业基本特点来考察产权制度功能和作用,而是把产权制度作为当然的企业制度来对待,这是导致认识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把“所有制形式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错误理论当作基本原理来应用,则是导致认识偏差的基本原因。
(2),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长期不能成功?从根本上来说,就因为我们未能认识到国有企业是一种新的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必须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二十多年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总起来说是从打破产权制度开始的。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都是打破产权制度的改革。但是,我们只是打破产权制度,而没有从根本上用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事实上进行了相互矛盾的改革:一方面,由于打破产权制度,形成了职工与企业在经济利益上的联系,形成以满足职工利益要求为核心的价值运动。这是促使国有企业转变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改革;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在打破产权制度的同时又保留了产权制度,甚至在有些方面还强化了产权制度(例劳动合同制的推行和破产制度的实施等等),这又在客观上保留了以国家为核心的价值运动。这是使国有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改革。这种相互矛盾的改革,使国有企业既不能作为规范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又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改革中的国有企业成了一个不规范的经济实体:一方面由于形成了职工与企业的经济利益上的联系而有了经济实体的性质(国有企业出现盈亏变化就是具体体现--国有国营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是不存在盈亏变化的),另一方面又不是规范的经济实体(国有企业出现持久的大面积亏损说明它不是规范的经济实体)。这就是改革中的国有企业越来越困难,出现持久大面积亏损的真正原因。后来,在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失败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又走上了强化和更新产权制度的道路,引用股份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属于更新产权制度的改革。改革前的“国有国营的、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企业制度,本来就是产权制度,而所谓的股份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产权制度,区别在于原来的产权制度是国家经营的产权制度,而现在的产权制度是企业经营的产权制度,但是,由于产权制度与国家所有制的基本矛盾依然存在,这种改革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是不能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而且,由于国有企业本来就不存在产权主体,在国家经营条件下,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国营企业不会存在严重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但在企业经营条件下,没有生产主体的企业出现严重腐败和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却是必然的。推行这种改革的结果是什么呢?股份制的推行实际已经有了很长时间,但同样不能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于是,产权学派只剩下最后一招:在产权清晰的口号下放弃公有制。就这样,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不断走向消亡。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长期不能成功?主要的问题已经不是实践创新问题,而是理论创新问题。长期以来,我们没有认识到国有企业是一种新的经济实体,是一种新型企业,而只是用旧的经济实体(生产资料实体)和旧的企业(产权企业)观念来对待国有企业。从另一角度看,是因为我们没有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没有认识国有企业基本特点,并从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来选择和建立企业制度。
(3),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就是要使国有企业能够作为规范的经济实体(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那么,规范的经济实体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1,要有明确的生产主体;2,要有规范的满足生产主体利益要求为核心的价值运动;3,与这种价值运动相适应的管理运动;4,与企业基本特点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更具体地说,由于国有企业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因此,要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并使国有企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就必须:1,从法律上确立劳动所有者的生产主体地位,即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2,形成以劳动所有权的满足为核心的价值运动,即建立类似农业生产责任制那样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补偿消耗的、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模式;同时建立相应的按劳分配制度--现代工分制制度,进行个人收入分配;3,形成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管理运动--建立职工大会,职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来管理国有企业;4,建立由职工代表、管理人员及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制度管理委员会,进行制度管理;5,建立与劳权企业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体上说,采用以上一些改革步骤,就可以使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
 (4),采用劳权思路改革的一般步骤。采用劳权改革的思路,由于国有企业具有现实的劳动者,劳动者具有确确实实的利益要求,只要我们建立了能够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就会取得成功。
具体的做法如下:
(一),以每个企业为单位,核定每个企业现有的生产资料价值量。
(二),召集企业的全体职工会议,由职工大会选出职工管理委员会(第一次选举采用一人一票制,以后采用一工一票制)。职工管理委员会行使相当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责权,对企业进行管理。
(三),建立“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建立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职工要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首先要使国有资产处于保值状态,其次还必须满足包括扩大再生产追加在内的各种公共需要。这一满足能保证国家、个人和集体三者利益得到同时满足。而劳动者收入以余额形式出现,并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自然波动,能够有力地促进劳动者通过职工管理体制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适应市场变化,能够有力地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生产经营状态和企业管理状态。
(四),在个人收入的分配上,建立工分分配制度。用计时工分制取代计时工资制,用定额工分制取代定额工资制。另外,根据需要建立智力劳动工分制:例如,一个职工如果提出了确实可行的建议,并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就应该根本其价值大小记上相当于多个工作日的工分(5工、10工,甚至20、30工等等);建立特殊贡献工分制:某个职工如果有了特殊贡献,则就给予特殊记工(可以是一次记50、100甚至更多的工分,视贡献大小而定)。企业生产成果--即补偿了生产资料价值量和扣除各种公共需要项目之后的余额,按职工的工分积累量进行分解。
每个人工的价值=企业同一时期的消费价值量÷企业同一时期的工分总量;
职工个人收入=个人工分累计量×每个人工价值。
(五),采用了以上步骤之后,企业职工收入首先决定个人劳动状态。为了争得更多的收入,每个劳动者都希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与劳动技能(包括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因此,企业还要建立以职工自学为基础的教育体制,满足职工进行各种知识和技能学习的需要。
(六),在采用了前四项步骤之后,职工的收入状态还决定于企业管理状态。因此,为了争得更多的收入,每个劳动者都需要参与企业管理。因此,企业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每个职工都可以提出各种生产经营方案及管理措施,只要确实可行,管理者就必须采纳,而且有些重要的方案或措施还应有提议者自己组织实施。也就是说,新的管理制度应使职工同时具有管理权限和职能,应打破职工与管理者之间的界限,形成人人都重视管理,人人都参与管理,一切服从生产经营需要的局面。
(七),在建立健全的劳权分配体制和管理体制之后,在建立了职工教育体制之后,企业还应建立由职工代表、管理人员和国有资产管理局人员参加的制度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劳权企业的制度管理工作。
(八),与以上改革相适应,还应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系。
(九),同时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改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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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0 21:51:17
经济,就是商品交易。
交易,必有两种商品和两个商品的所有者即交易者。
总体上,经济被看作是劳动与资本的交易,即劳资交换。
所以,经济问题当中,必然同时涉及到两个私有者的两个私有权。
只站在其中一方的立场上主张其权益,这只是政治立场,而不是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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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0 23:28:19
经济活动中,劳动表现为物的耗费,这就决定了从来不存在什么可用于交换的“劳权”,存在的就是物权,也就是劳动跟商品一样作为劳动者的所有物进行市场交换。

楼主为什么要炮制一种不存在的所有权呢?原来是在现实生产中工人和厂主之间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所以就仿造“资本权利”那样去获取更多分配的劳动权利,以为只要把劳动与资本并列,财富就获得更多的倾斜了,这实属搞不清这块地盘上物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后者的问题混淆为前者的问题,或者故意掩盖后者的问题,以为只要改变前者的问题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典型的是非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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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1 17:16:53
关于劳权经济学的更多内容,可参阅以下网址的文章:
http://www.chinavalue.net/User/Blog/Lis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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