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维持论上述必要劳动的情况,使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意识到一个关键点:即劳动产品的市场价格被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根据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即根据一定的社会成本耗费标准,某种产品的市场价格总是被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比如根据现在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生产一台29吋彩电的社会平均成本耗费是1500元,那么,这种彩电的市场价格就被维持在1500元。这样,所有(自己没有能力形成垄断局面的)这种彩电的生产者,就只能在这个市场价格水平上经营与安排自己的生产活动,使自己的产品成本等于或小于这个既定的价格,不能高于这个价格。如果你采用更先进、生产率更高的生产方式,那么你的成本价格可以比市场所维持的这个1500元价格更低,但你可以按1500元出售,这样你就可暂时获得一笔超额利润。所以,从这个“价格维持”的观点来看,任何单个生产者所获得的实际收益,都不单纯是他自己的原因,更大程度是由于其它生产者将价格维持在某一水平(较高价格水平)的结果。
对于劳动就业情况也是这样。比如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行业中众多企业单位产量所雇佣的工人是100人(假设工人工资相同),那么你的企业也能够这样,即单位产量可以雇佣工人100人,这即是“就业的维持状态”。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使许多企业将自己所雇佣的工人人数下降为80人,那么你就难以维持100人的雇佣量,必须顺从地降到80人以下。这就得出“必要劳动”的意义了。这个必要劳动也就是众多同行企业平均所需劳动量的维持。假如众多企业的单位产量所需要的劳动量维持在100人,则你的企业的必要劳动也是100人,如果众多企业已经将这个劳动量下降,那么你的企业所需的必要劳动就必定随着下降。如果众多企业单位产量所需要的劳动量已经下降,但你的企业所需劳动量没有下降,那么你这个企业将有一部分劳动量是多余浪费的,因为它将不会得到市场的承认。因为众多企业单位产量所需劳动量的下降会使整个市场价格下降,迫使你的产品价格必须同样下降,而下降了的价格已经不能再包含更多的劳动成本了。
这个“价格维持论”对于观察经济现象具有重大意义。比如对于一个企业,如果其产品的市场价格能够维持在100元水平,则可以补偿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工人工资、缴纳税收、支付退休养老、支付非生产性的行政人员的工资费用等;如果这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只维持在90元,那么可能在支付这些费用方面面临困难;如果价格再下跌到70元,可能退休养老金没有了,非生产性的行政人员的办公费用及其工资无法维持了;如果价格再下降,可能连工人工资都没有了,税收也无法上缴,企业最终陷入破产。所以,观察市场价格维持在什么位置,是什么原因使其维持在这个位置,是非常重要的。而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市场价格更难维持在较高水平上,这样,所有“不必要”的成本耗费都必定被竞争所挤压掉,就象市场经济使原先计划经济下的企业纷纷倒闭一样。
总之,“价格维持”现象的存在使我们更清楚看到“必要劳动”的意义---市场上众多企业所维持的劳动需求水平,就是某一个企业所必须遵从的“必要劳动”;它是在越来越剧烈的市场竞争下能够获得市场认可的劳动耗费,这个耗费,就是马克思所认可的“价值”。显然,这个价值越来越被挤压收缩了。我们知道,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许多公司都裁减自己的职员数量。在同一行业中,某一公司自身的裁员都有可能演化为整个行业的裁员风暴的蔓延,因为一个公司的裁员会使这个公司减小成本负担,它的产品就可以在市场上卖得更低,这样就会“惊动”所有其它公司,迫使它们想方设法将成本压缩下来,而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它们只好采取相同的措施---裁员。这样就使我们看到:某公司“裁员”的单方面行动,就很可能使其它同类公司中某些职员的劳动变成“不必要”的劳动,而遭到裁减。[1]因此,从马克思必要劳动价值论来看,任何一个企业在采纳人员就业的时候,就业者所创造的效益必须大于企业在他身上所花费的费用,否则企业是不愿意承担更大的成本耗费的。
[1]比如2001年美国科技股票类泡沫破灭,导致美国硅谷、中国北京中关村及世界各地电脑与IT行业裁员风暴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