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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1
关键词: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   等价交换

一、推理方法有缺陷

        1 早期的推理

    斯密以前的劳动价值论者是根据产品所有者的心里活动推理出产品价值的。他们认为,劳动耗费相等的产品互相交换最符合产品所有者的心愿。于是,“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成了产品交换的原则。此外,他们还默认了“等量的价值互相交换”的原则,俗称“等价交换”。这个原则来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并且也是根据心里活动推理出来的。因为价格相等的产品互相交换合情合理,而价格波动的中心应该是价值,因此,“等价交换”也合情合理。对比这两个交换原则可以看出,不同的产品耗费了等量的劳动,必然有等量的价值。推理到了这一步,没有什么逻辑漏洞。很遗憾,他们没有明确对比这两个交换原则,只是或隐或现地流露出这种思想,导致推理无法深入细致,结果误认为:价值量就是劳动量。这里暂且不提遗憾的问题,只提令人欣慰的事。在他们的心里,商品的价值是由两个交换原则确定的,也可以说,是由绝大多数产品所有者的心里活动碰撞出来的,而不是劳动者生产出来的。

        2、斯密的推理

    斯密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价值应该是劳动量。他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末,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所以,一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国富论》上卷,第42页)。由于斯密保持了前辈的简单推理,因而也没发现自己错在哪里。好在他及时地发现,资本主义的产品价值不再是劳动量了。由于大部分产品所有者都是资本家,因此,“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不再符合产品所有者的心愿了。资本家制订产品价格时,不仅应包含工人要求的工资,而且还应包含资本家要求的利润,以及地主要求的地租。如果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那么,利润与地租就无法产生了。斯密认为,如果工资、利润与地租都符合自然率的要求,那么,由这三种收入决定的价格就是价值。从此,价格开始围绕新的价值波动了。显然,斯密这种演变后的价值仍然是根据产品所有者的心里活动推理出来的。这一点是可喜可贺的。

        3
、马克思的推理

    马克思也懂得,资本主义社会不存在“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再用心里分析方法推理“价值量就是劳动量”已经行不通了。于是,马克思采用了技术分析方法。他认为,劳动产品包含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量,这种量导致不同产品之间有了可比性。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量可以比较了。于是,价值量就是劳动量。显然,马克思研究价值时不需要“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为前提,或者说,不需要分析产品所有者的心理活动。这一点非常遗憾。他扑灭了古典大师尚未燃起的思想火花,不是去发现价值如何形成,而是如何设计价值才圆满。
    我们应该承认,马克思并不反对“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但是,他没有把这个原则当成研究价值的第一工具,只是在研究价值形式的发展时才用上了这个原则。可以说,马克思研究早期社会的产品价值时,交换原则与技术分析都派上了用场。而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产品价值时,则完全依靠技术分析了。

        4、现代劳动价值论的推理

    现代劳动价值论不但全盘继承了马克思的错误,而且还增加了错误成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总是避免劳动“创造”价值的说法,因为劳动者“创造”了学术界都争论不清的价值是不可能的。的确,马克思说过,“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其实,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生产”剩余价值,不过是个比喻而已。然而,现代劳动价值论者却篡改了马克思的主语,竟以为工人阶级在“生产”剩余价值。然后,顺理成章地宣称,劳动可以“生产”或“创造”价值。
    由于“创造”需要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现代劳动价值论者研究商品价值时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们认为,工具与土地没有主观能动性,不能创造价值。然而,他们不懂得,有主观能动性的劳动者也不能创造价值。因为主观能动性支配的劳动肯定是具体劳动,而具体劳动不能创造价值。如果马克思真的以为劳动可以“创造”价值,那么,他绝不会说,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


二、不愿恢复古典大师的研究思路
   
    实际上,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商品的价值应该依靠产品所有者的心里活动推理出来。由于这个原因,价值才具备社会属性,并反映了人与人的关系。遗憾的是,古典劳动价值论只是依靠朦胧的感觉去推理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不难分析,“价值量就是劳动量”的结论有两个主要错误。
    第一,由于早期的货币属于劳动产品,因此,早期的商品与货币交换时也应遵守“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既然如此,人们有理由假设,商品与货币耗费的劳动量可以按相同的比例同时减少,而产量都不增加,仍保持原有的供求平衡关系。倘若如此,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就不应该减少。换句话说,商品的价格就不应该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由于供求平衡不能导致价格偏离价值,因此,商品的价值也不应该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既然如此,价值量怎么可能是劳动量呢?
    第二,他们把劳动量直接视为价值量还违背了量纲科学。经济学者都认为,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应该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就意味着,价格与价值可以比较高低或大小。倘若价值的计量单位是时间单位,那么,用货币单位计量的价格怎么会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呢?难道长度与重量之间还能互相比较高低或大小吗?显然,价值的计量单位必须是货币单位。
    毫无疑问,在工场手工业以前,劳动耗费相等的产品互相交换最符合产品所有者的心愿,“等价交换”也合情合理。如果现代学者恢复了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思路,并展开详细的推理,那么,他们很可能会修补古典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漏洞。
    实际上,修补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漏洞并不复杂。如果“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合情合理,那么“等量的劳动×A互相交换”也合情合理。对照“等量的价值互相交换”与“等量的劳动×A互相交换”可以看出,劳动量×A也有可能成为产品的价值。如果A是货币劳动效率(货币数量∕货币耗费的劳动量),那么,价值的计量单位就应该是货币单位。这样,违背量纲的错误就会避免。当然,第一个错误也不会出现。因为劳动量的减少与A(货币数量∕货币耗费的劳动量)的提高会使产品价值保持不变,与不变的价格相吻合


三、不重视数学公式的应用
   
    在劳动产品充当货币以及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条件下,如果我们用M表示一定数量的货币,再用Wm表示M耗费的劳动量,那么,M/Wm就应该是一切商品兑换货币的“汇率”。如果我们用W表示商品耗费的劳动量,那么,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应该是W×MWm。由于商品换到的货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格,通常用P表示,因此,以下公式可以成立,
                                             M           

                                 P = W × ————             (1)
                                             Wm
    如果我们把公式中的MWm称为货币劳动效率,那么,货币劳动效率就应该是影响各种商品价格的共同因素。从公式(1)中可以看出,不同的商品如果耗费了相等的劳动量W,那么,它们应该有相同的价格P。由于P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公式(1)应该是早期价值的计算公式。显然,早期的价值应该是产品耗费的劳动量与货币劳动效率的乘积。价值是特殊的价格,不是劳动量。
    其实,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公式(1)的存在。他说过:“商品价格,只有在货币价值不变、商品价值提高时,或在商品价值不变、货币价值降低时,才会普遍提高”(《资本论》第一卷,第117页)。
    由于马克思把劳动量称为价值量,因此,他说的货币价值应该是公式中的Wm,他说的商品价值应该是公式中的W。于是,马克思的话还应该这样说,“商品价格,只有在Wm不变、W提高时,或在W不变、Wm降低时,才会普遍提高”。显然,马克思的逻辑与公式(1)不谋而合。遗憾的是,马克思太不重视数学公式的应用了。他既然懂得了这个逻辑,却没有提出公式(1)。无数科学试验证明,有数学公式而不用,研究者不可能得到准确的结论。不难想象,如果马克思提出了公式(1),那么,他会发现自己逻辑是矛盾的。因为他承认价格受供求波动的影响,而公式中的P不受供求波动的影响,怎么可能是商品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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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1 23:38:26
二、不愿恢复古典大师的研究思路

        实际上,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商品的价值应该依靠产品所有者的心里活动推理出来。由于这个原因,价值才具备社会属性,并反映了人与人的关系。遗憾的是,古典劳动价值论只是依靠朦胧的感觉去推理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不难分析,“价值量就是劳动量”的结论有两个主要错误。
        第一,由于早期的货币属于劳动产品,因此,早期的商品与货币交换时也应遵守“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原则。既然如此,人们有理由假设,商品与货币耗费的劳动量可以按相同的比例同时减少,而产量都不增加,仍保持原有的供求平衡关系。倘若如此,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就不应该减少。换句话说,商品的价格就不应该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由于供求平衡不能导致价格偏离价值,因此,商品的价值也不应该随着劳动含量的减少而下降。既然如此,价值量怎么可能是劳动量呢?
        第二,他们把劳动量直接视为价值量还违背了量纲科学。经济学者都认为,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应该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就意味着,价格与价值可以比较高低或大小。倘若价值的计量单位是时间单位,那么,用货币单位计量的价格怎么会围绕价值而上下波动呢?难道长度与重量之间还能互相比较高低或大小吗?显然,价值的计量单位必须是货币单位。
        毫无疑问,在工场手工业以前,劳动耗费相等的产品互相交换最符合产品所有者的心愿,“等价交换”也合情合理。如果现代学者恢复了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思路,并展开详细的推理,那么,他们很可能会修补古典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漏洞。
        实际上,修补古典劳动价值论的漏洞并不复杂。如果“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合情合理,那么“等量的劳动×A互相交换”也合情合理。对照“等量的价值互相交换”与“等量的劳动×A互相交换”可以看出,劳动量×A也有可能成为产品的价值。如果A是货币劳动效率(货币数量货币耗费的劳动量),那么,价值的计量单位就应该是货币单位。这样,违背量纲的错误就会避免。当然,第一个错误也不会出现。因为劳动量的减少与A(货币数量货币耗费的劳动量)的提高会使产品价值保持不变,与不变的价格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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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1 23:41:25
三、不重视数学公式的应用

        在劳动产品充当货币以及等量的劳动互相交换的条件下,如果我们用M表示一定数量的货币,再用Wm表示M耗费的劳动量,那么,MWm就应该是一切商品兑换货币的“汇率”。如果我们用W表示商品耗费的劳动量,那么,商品能换到的货币数量应该是W×M∕Wm。由于商品换到的货币数量就是商品的价格,通常用P表示,因此,以下公式可以成立,
                                                     M
                                   P=W×————             (1)
                                                   Wm
        如果我们把公式中的MWm称为货币劳动效率,那么,货币劳动效率就应该是影响各种商品价格的共同因素。从公式(1)中可以看出,不同的商品如果耗费了相等的劳动量W,那么,它们应该有相同的价格P。由于P不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公式(1)应该是早期价值的计算公式。显然,早期的价值应该是产品耗费的劳动量与货币劳动效率的乘积。价值是特殊的价格,不是劳动量。
        其实,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公式(1)的存在。他说过:“商品价格,只有在货币价值不变、商品价值提高时,或在商品价值不变、货币价值降低时,才会普遍提高”(《资本论》第一卷,第117页)。
        由于马克思把劳动量称为价值量,因此,他说的货币价值应该是公式中的Wm,他说的商品价值应该是公式中的W。于是,马克思的话还应该这样说,“商品价格,只有在Wm不变、W提高时,或在W不变、Wm降低时,才会普遍提高”。显然,马克思的逻辑与公式(1)不谋而合。遗憾的是,马克思太不重视数学公式的应用了。他既然懂得了这个逻辑,却没有提出公式(1)。无数科学试验证明,有数学公式而不用,研究者不可能得到准确的结论。不难想象,如果马克思提出了公式(1),那么,他会发现自己逻辑是矛盾的。因为他承认价格受供求波动的影响,而公式中的P不受供求波动的影响,怎么可能是商品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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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2 11:18:02
价值有多种因素同时参与其中,如果只参考某一种因素,或者遗漏了某些因素,这样的价值理论就一定以失败为结局.

在不能量化的领域里使用量化分析工具,那也同样以失败为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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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2 17:23:58
再复杂的设计,最终还是要返璞归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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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3 02:49:34
楼主对马克思定义的价值完全理解错误,把使用价值和价值也弄错了。

另外劳动价值论真正衰败的原因是因为价值理论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它必须符合经济基础,而现在占据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劳动价值论是不符合资本主义的所以这种理论他衰败了。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嘛。而现在的主流经济学是服务于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所以很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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