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资源/课程/会议/讲座 论文版
4754 5
2010-03-09
摘要:全球化的背景下,许多产业的转移都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贸易保护主义希望通过贸易限制来保护本国的某些产业,往往不具有经济理性,是逆行市场规律的做法。贸易政策应当是辅助性的,而不应代替市场和其他要素选择应当发展的产业。世界上几次半导体贸易战都能很好地佐证这一点。    关键词:贸易保护,产业转移,竞争力
    尽管经济学家主张支持贸易自由化,但贸易保护主义仍在持续,并且常获成功。内生贸易理论使人们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政治程序通常有利于渴望保护的特殊利益集团,而不是一般消费者利益。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利惠可能是普及的,但却也是分散的,而贸易保护的好处则可能使一部分生产者高度组织起来以影响公共政策。正如《华尔街日报》所说:“贸易协定的第一规则是利益广泛分散,成本高度集中,损失者争论不休”。
    在经济危机的时候,保护主义的压力和背离各种贸易规则的诱因将特别强大。尽管过去几十年间,已有许多的成案证明,贸易保护主义,希望通过贸易限制来保护本国的某些产业,往往不具有经济理性,是逆行市场规律的做法,而且最终不能阻挡产业转移的趋势。
    一、20世纪80年代美日半导体贸易纠纷
半导体产业是一个高科技、创新要求非常高的行业,这个行业的进入门槛并不高,但淘汰速度非常快。业界有“硅周期”的说法,即半导体产业在差不多5年的时间内就会历经从昌盛到衰落的一个周期,其速度远高于一般产业。美国、日本以及全球半导体行业都经历过硅周期。半导体产业一直是美国外汇的重要来源,强力支撑着美国的出口业绩。但由于硅周期的影响,美国的先发优势,在这个行业并不明显,或者说较为短暂。考虑到该产业的重要性,特别是其对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使得美国一开始就倾向于保护与扶持。
    这样的贸易保护措施包括以征收反倾销税为威胁强迫性地打开对方市场、国家投入、限制外国产品定价等。但从20世纪80年代美日的半导体贸易纠纷来看,美国最终未能阻止日本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半导体供应商。而且,由于实际上日本已经获得相当大的产品优势和稳定的客户群,强行要求其抬高价格,反而使其获得较大的垄断利润。对半导体产业的保护,又危及到国内下游产业的竞争力,致使下游产业纷纷向外转移。
    1977年,美国半导体工业协会(SIA)成立,最初的成员是5名,1984年时增加到48名,这些成员的年生产总额占全国半导体产品生产额的95%。在有着悠久的游说历史的美国,SIA专职人员着重于协调与政府的关系以及行业内部大企业之间的关系。
    1979-1983年期间,SIA已经开始游说联邦政府对日本采取某种贸易保护措施。1979年,应企业界的要求,联邦贸易委员会对美国半导体在日本和欧洲市场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存在贸易壁垒,美国半导体产品在这两个市场上仍处于领先地位。1982年,摩托罗拉公司请求联邦政府对日本64KDRAMs的定价政策进行非正式调查,希望政府考虑对此采取反倾销行动。SIA内部对于是否参加64KDRAMs反倾销案发生了分歧,摩托罗拉和IBM分别代表了支持与反对的两大派。最终,SIA没有批准共同为对抗日本64KDRAMs营销活动而采取具体计划。
    1982年,SIA向美国贸易代表比尔·布罗克提出对日本半导体产品展开301调查。布罗克最终拒绝受理此案,但仍促使美日间成立了高端技术合作小组(HTWG),以谈判的方式寻求解决途径。1983年美日双方签订了HTWG协定,其中特别要求日本政府应当积极促进本国企业购买美国的半导体。1984年上半年,HTWG协定似乎有了一定作用,美国半导体产品在日本的销售额增长快于日本市场总销售额增长,使美国半导体产品在日本的市场份额扩大到12%(1982年时是10.1%,1983年时是10.8%)。但是,这个时期日本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对芯片的需求量大增也是美国产品市场份额扩大的一个原因。
    1984年后期,世界半导体市场的需求开始减少,该年美国产品在日本市场的份额最终是11.4%,1985年又恢复到大约10%的HTWG协定比率。1985年,全世界半导体市场的销售额下降了20%,美国产品则下降了30%。此时,HTWG协定已经不能满足美国半导体产品打开日本市场的强烈需求了,SIA继续寻求301救济的可能。
    1985年6月,SIA向政府提交了请求书,认为日本市场存在壁垒,日本市场结构和日本政府政策,都为倾销创造了有利的环境。SIA强调,尽管美元对日元的汇率和双方的关税都发生了变动,尽管美国企业推出了不少新产品,但是美国产品占日本市场的份额十年来几乎没有变化,而相应地,日本产品占美国市场的份额却从1975年的2%,上升到1985年的16%。SIA提出,美国拥有的65000家芯片生产公司的世界领先地位到1985年底已经失去,销量的减少,使得政府希望高新技术产业扩大就业的想法很难实现。这些问题与日本产品存在国内保护,因此可以在美国市场进行低价倾销有关。
    SIA所寻求的301条款救济,规定在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USTR)、美国企业或其他任何利益相关的国内组织都可以援引301条款,或要求USTR引用301条款的法律程序对外国政府提出申诉。该法律给予执法部门宽泛的报复权力,以使利益相关的国内企业对外国政府的任何“不公正、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给美国商业造成压力或限制”的活动提出申诉。如果申诉得到支持,总统可以决定采取报复措施。USTR可以“根据总统的指示”,冻结或撤销经前给予某个外国政府的贸易让步,进而对该国的产品或服务征收关税,实施进口限制等。对服务部门限制外资的国家,对为扩大出口而实施出口强制要求的国家,USTR都可以采取报复措施,报复手段的采用可以针对一个国家,也可以针对一组国家,可以同行业,也可以跨产品跨行业。
    在半导体领域针对日本的贸易行动不仅限于由SIA提起的301案例。截止到1985年底,指控日本公司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美国倾销半导体产品的案例就有三起:1985年6月,麦可朗技术公司指控日本半导体企业倾销64KDRAMs;同年9月下旬,英特尔、AMD和国民半导体公司投诉日本企业倾销EPROMs;同年12月,商务部也提出申诉,指责日本企业倾销256KDRAMs。在所有这些案件中,申诉者都指出,即使日本的生产方法再先进,也不足以说明价格可以在短期内如此大幅度地削减。1986年春,这三例反倾销案件都得到了政府的初步支持性裁决,这直接导致了最高达188%的临时反倾销税。
    1986年初,美国贸易代表宣布他支持SIA在301案件中的立场。1986年7月1日,里根总统不得不决定美国对日本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应该做出反应。此案的支持性裁决公布后,美日政府间开始进行谈判,解决半导体贸易中的问题。在谈判中,SIA坚持认为,如果没有贸易壁垒的话,美国半导体产品占有日本市场的份额应该保持在20%-30%之间。由于三起反倾销案同时加诸的压力,日本在此次谈判中比较被动。
    1986年8月,美国和日本宣布两国在半导体贸易问题上已经达成一致。日本同意在五年的时间里,将外国生产芯片占日本市场的份额增加到稍微高于20%。日本还打算建立一个组织,辅助外国半导体生产商在日本的销售服务。日本还同意指定通商产业省对各种半导体产品的出口价格进行监督,避免日本出口商品以低于合理市场的价格向美国或第三国倾销。美国保留将来增加或减少应受监督的此类产品的权利。
    美国商务部负责评定各种日本芯片在外国市场的公平价值(FMV),日本则指定通商产业省监督日本的生产成本和芯片价格。但是日本反驳美国用构成价格方法推定合理销售价格,认为这样做忽略了市场条件。美国则坚持日本企业不得以低于其评定的公平价值在美国和第三国出售芯片。日本国内的价格不受FMV的限制,另外,在美国生产的芯片,即使是由日本子公司生产的也均不受FMV限制。FMV每季度调整一次。
    经过谈判,美国同意暂时停止对日本的倾销调查和301案例。如果发现日本企业以低于合理价格继续倾销的,美国将恢复调查程序。如果两国政府对可能违反双边协定或其他协议有关的事务都表示关注,就应当立刻举行不超过两周的协商会议。
    此次谈判结果公布以后,美国消费者和媒体首先表示了反对,认为日本的产品物美价廉,是美国半导体企业在竞争中没有优势。欧洲对美国企业因此得到的日本市场准入的特殊待遇表示关注。欧洲厂商鼓动政府向GATT投诉,认为该协定违反了多边国际贸易协定。美国则坚称,该协定是让“所有外资企业”而不仅仅是美国企业获得20%以上的日本市场份额。
    1986年的9月初,美国几家采购半导体的计算机生产商与美国商务部的代表进行会谈,声称半导体协定迫使他们将生产转移海外,因为美国国内的256KDRAMs的价格比协定之前增长了2倍至8倍,使得他们的原料成本也大大增加。主要的矛盾焦点集中在DRAMs的售价上,由于采取的FMV限价迫使美国国内市场半导体产品价格居高不下。1986年10月,政府赶紧对公布的FMV进行了调整,使之基本上能反映市场价格,才一定程度地缓和了抵抗情绪。
    1986年全年,日本芯片的市场份额首次超过了美国芯片产品,全球销量居首。1985年后,日本的企业首次成为世界最大的半导体销售商,到1986年,榜单的前三位都是日本企业。而前10名中,日本企业占到了个,相比较1982年时是5个。因此,可以说美日半导体协定并未对日本产品的强大竞争力造成很大的影响,日本芯片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都已经超越更早起步的美国同行。
    1987年3月,在半导体协定签署后7个月,SIA向政府报怨,日本企业违反协定,以低于FMV的价格向第三国市场出售芯片产品,并且没有增加购买美国半导体产品的数量。他们指控,芯片在日本以低价购进,然后通过“灰色市场”转卖到第三国。而且,尽管美国企业做了很大努力,其在日本市场的销售额仍然没有多大起色。国会也开始关注美日之间日益增长的贸易赤字问题。1986年3月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敦促政府对日本芯片实行制裁的决定。
    另一方面,1987年2月初,美国国防部国防科学委员会发布一份报告指出,半导体产业关系到美国国家安全,而现在美国半导体产品和设备的竞争力正在下降。国防部敦促国家在半导体的研制上再投入10亿美元。
    但日本的反应也很复杂。一方面通产省同意对日本半导体生产量进行自动削减,1987年第一季度计划减少10%,结果实际减产23%,第二季度则减产11%。另一方面,日本政府认为,美国企业要求增加美国产品在日本市场的份额是不切实际的。由于日元快速升值带来的对日本国内生产、销售和就业的破坏性影响,日本政府在对美的谈判中的立场开始强硬起来。日本也在担心韩国和新加坡的芯片产业造成的价格威胁。
    美国政府,包括SIA都不得不重新思考贸易策略。1987年4月17日,美国政府对日本生产商实施制裁,对日本的某些计算机产品和电子汽锤产品征收100%的关税。但反倾销的结果,形成了价格孤岛,到1990年初,使得日本在全球100亿美元的动力随机存储器销售额中,额外获得的利润为30-40亿美元。因为此时日本人拥有动力随机存储器市场的最大份额。1990年,美国再度对日本实施反倾销,结果又形成价格孤岛。无可奈何,美国于1992年也只得实行补贴,旨在帮助美国的半导体工业和半导体设备工业恢复新的活力。
二、重复的短见:2l世纪半导体市场的新贸易保护
    可以说,对某一行业简单的贸易保护措施,往往都顾头不顾尾,引起的负面效应有时会超过其原先的意图,令政府自顾不暇。美国指控日本国内市场高度封闭,致使日本产品能够依靠从国内获得的利润向美国市场低价倾销,但之后的事实又证明,日本国内的价格也足够低廉,使得美国尽管堵住了从日本直接销往美国的渠道,却还是会产生转道他国的“灰色市场”。所以,日本半导体产品的竞争力是十分明显的,如果美国采用的只是防堵的方法,并不能挽救其产业。相反地,由于强大的竞争压力,美日在半导体上的优势在此后的发展中是有所分化,即产品具有了一定多样性,这也是竞争的必然结果。
    但是,这样的贸易战其实不会终了,而参战的各方的地位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悄悄地发生了变化。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以后,亚洲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半导体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全球份额增速令人惊讶。这部分应当归因于一些发达国家,包括美日等,将自己的半导体生产转移到这些国家。2003年据美国统计,单从中国出口至美国市场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总额高达24.4亿美元,金额仅次于美国大豆对华出口额。这样的贸易压力终于引致美国在2004年对中国发动了半导体贸易战,而当年的受压力者日本也摇身一变,与美国站到了同一阵营。
    2004年3月18日,美国宣布美方已正式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指控中国在半导体生产方面实行的税收政策使美国半导体出口商“处于非公平竞争的地位”。而日本很快表示将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双方磋商,并声称日本企业也受到中国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
    起因是美国一些集成电路制造商称,中国对进口的半导体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而中国国内厂商虽然也要交纳增值税,但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他们声称,这构成了歧视,违反了WTO规则。尽管中国认为退税政策对所有内资和外资的厂商都是一样的,美国SIA仍然认为这项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到中国设厂,而且是一种政府对出口产品的补贴,加大了中国产品对外出口优势。
    2004年7月14日,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和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戴利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随后,双方向WTO履行了通报义务。美方表示撤回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申诉。至此,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集成电路增值税争端得到解决。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1)中方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的规定,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2)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3)中方将于2004年9月1日前宣布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4)谅解备忘录不影响中国和美国在WTO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至此,中美之间的半导体贸易争端以中国的让步告一段落。中国全面撤销对半导体产品的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美国国内,特别是以SIA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于是看到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曙光。事实上,在中美谅解备忘录达成之前,美国有许多半导体产品已经进入中国市场,而中国的半导体产品相对要低端和廉价,二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并不直接。以中国目前市场的消化能力,低端产品更受欢迎是市场需要的结果。美国厂商希望通过此谅解备忘录,在2005年后将美国产品全面占有中国市场,并不可行,何况来自日本、韩国、香港等地的半导体产业的竞争仍然十分激烈。
    2006年1月,日本向韩国海尼克斯半导体公司e的动态随机存储器征收27.2%的反倾销税,以限制韩国半导体进入日本市场。韩国本来没有半导体产业,是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和日本半导体企业到韩国投资,才将半导体制造技术带给了韩国企业。技术实力强大的日本半导体企业曾经作为半导体行业的“巨无霸”,鼎盛时期占据国际半导体市场50%以上的份额。但是,韩日半导体的力量对比随时间推移发生了逆转。韩国半导体企业经过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走到了日本半导体企业的前面。现在,韩国半导体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接近40%,而日本半导体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反而降至23%。韩日间的半导体纠纷,就是在韩国半导体越来越多地打入日本市场的背景下发生的。
    半导体行业的贸易争端看来还会继续下去,只是抵制的和被抵制的国家不断地发生着角色转换,可见这个行业全球产业转移的速度。每一个历史时期,在相对的两个国家之间发生的具体贸易争端的内容也会不断地变迁。以日美之间为例,日本从20世纪50-60年代经济恢复,到70-80年代经济急速上升,期间对美贸易摩擦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50年代主要是劳动密集型摩擦,如纺织品;60年代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如钢铁;70年代主要是技术密集产品,像彩电、半导体;80年代最重要的是尖端技术和汽车业的摩擦。
    许多的贸易保护措施,可能缓解一年半载的产业危机,但几乎不可能挽救这个产业,或者为这个产业寻求新的发展途径。反倾销税、自愿出口限制、价格承诺等都往往是针对某个特定国家,这无法防止产业迅速转移到其他国家,并迅速崛起新的竞争对手。以国家出面,通过反倾销方式限制竞争,反而或扭曲竞争,或证明是无效的。所以,这种重防堵而不重疏导的贸易救济措施,往往在经历艰苦谈判后取得,又很快在下一轮的竞争中淡出。但是,贸易战仍然在重复上演中,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受到的国内某一产业的游说压力,总得以某种方式释放出来。从这些来看,贸易救济措施几乎没有长远意义。
    三、透析贸易保护主义的弊端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明里暗里都开始对国内国外产品实施歧视性待遇。2008年12月,G20领导人齐聚华盛顿商议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事宜时,曾共同承诺在未来12个月以内不会再增加任何新的贸易限制条例。然而,自那次会议以后,G20中的17个国家连同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先后发布了共47条贸易限制条例。其中有1/3的条例与提高关税有关,包括俄罗斯提高二手车进口税以及厄瓜多尔向超过600种的商品增加税收等。
    这种竞赛式的贸易保护倾向,将加剧以邻为壑的经济摩擦,导致全球经济进入需求进一步萎缩的恶性循环,合作的前景更加黯淡,共同努力挽救危机将成为空谈。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Robert Zoellick)称,各国领导必须时刻警惕贸易保护主义之风盛行。过去的经验已经证实任何经济孤立主义都将导致恶劣的后果。就像上世纪30年代经济萧条一样,正因为许多国家采用了孤立的经济政策,导致本来就糟糕的形势越来越恶化。
    尽管经济学家主张支持贸易自由化,但贸易保护主义仍在持续,并且常获成功。内生贸易理论使人们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政治程序通常有利于渴望保护的特殊利益集团,而不是一般消费者利益。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利惠可能是普及的,但却也是分散的,而贸易保护的好处则可能使一部分生产者高度组织起来以影响公共政策。正如《华尔街日报》所说:“贸易协定的第一规则是利益广泛分散,成本高度集中,损失者争论不休”。1990年,迈克尔·波特(1990)出版了《国家间的竞争优势》一书,详细阐述了一个国家及其某些产业如何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成功。波特认为,一国的产业在国际竞争中要持续保持统治地位,这些国家就必须从事要素创造。国家需要以开发新的高级要素库和新的专门要素库,来帮助它们以国内需求为基础的产业。这样,要素创新方面的投资更新就需要不断地进行。尤其是当产业必须克服要素劣势时,以国内市场为基础的产业长期支持那些可以获得足够资源并且竞争激烈的产业就显得很重要。
    由于国内需求决定了国内厂商的生产选择,所以牢固的国内消费基础对坚定国际竞争立场是一个有力的激励。波特还认为,世界上最成功的产业都与激烈的国内竞争密切相关,正是这种激烈的国内竞争迫使公司提高效率,不断发明创造并积极向海外扩展。(戴维·B·约菲,2000)
    波特认为相对要素条件、需求、公司战略和竞争等因素来说,政府对保持一国的产业竞争优势只起到从属性的作用。只有在那些根本因素已经存在的产业,政府的政策才能进一步推动或增加获得竞争优势的可能性。单单政府政策本身,并不能创造某一产业的竞争优势。很多时候,限制性的政府政策经常会对本国企业在外国市场的成功起到否定作用,而鼓励性的政府政策则可能形成正面影响。以反倾销为例,反倾销确立的标准是倾销与产业损害,从未考虑这个国内产业是否是可以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波特始终强调在四要素之外,政府的作用只是从属性的,政府干预并不能创造一个优势产业。可是反倾销干预的基础,从来没有包括这些经济学上的考虑。他保护国内主动要求保护的产业,但并不要求这些产业是有前途的或本国可以培养出竞争优势的。
    虽然在现实中极少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但大部分经济学家仍坚持认为自由贸易是最优的政策。倡导自由贸易有三条论据:(1)从贸易政策的成本一收益方面考虑,会发现自由贸易可以提高效率;(2)很多经济学家相信自由贸易所带来的额外收益远远超过一般成本一收益分析中的所得;(3)由于把复杂的经济分析转变为现实贸易政策的困难,即使对那些并不认为自由贸易是最优政策的人而言,自由贸易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经济选择。(保罗·克鲁格曼,1998)
    如果在国内市场确实存在产能过大,需求不足的情况,那么,处理国内市场失灵过程中的一个普遍原则是:尽可能直接地处理国内市场失灵,因为间接的政策会无意中导致对社会其他部分行为的扭曲。因此,使用贸易政策来处理国内市场失灵永远都不是最有效的对策,它们只是“次优”而非“最优”。如果国内政策成本高昂或者有不利的副作用,那么贸易政策也就几乎毫无疑问地更加不可取。
    事实情况是,自由贸易本身是有助于资源的全球配置,很多产业的转移都是市场规律的作用。全球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趋势,而自由化是顺应之举。重新关闭国门,阻止自由化和全球化,真的能阻止的了吗?限制贸易,会扭曲全球资源分配,转移经济风险和租金,并且只有利于特定国家的利益(以牺牲其他国家为代价,而且仅是短期内的)。这样的逆行时势的干预大都只能在其他国家尚未采用对应性的报复措施时才是得利的,这些报复措施的消极后果超过了从促进进口部门的竞争力和出口部门方面所得利益。
    参考文献:
    [1]保罗·克鲁格曼等.1998.国际经济学[M].海闻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27.
    [2]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1999.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M].刘平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3]戴维·B.约菲、本杰明·戈梅斯-卡斯.2000.国际贸易与竞争:战略与管理案例及要点(第二版)[M].宫桓刚、孙宁,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4]拉尔夫·戈莫里、威廉·鲍莫尔.2003.全球贸易和国家利益冲突[M].文爽、乔羽,译。中信出版社.
    [5]罗昌发.2003.美国贸易救济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约瑟夫·M.格里科、G.约翰·伊肯伯里.2008.国家权利与世界市场:国际政治经济学[N].王展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7]Bernard Hoekman.2002.Competition Policy and Global Trading System[J].World Economy.V01.20(4).
    [8]Jan Haaland&Ian Wooton.1998.Antidumping jumping:Reciprocal antidumping and industrial location[J].Review of World Economics.V01.134(2).
    [9]Michael E.Porter.1990.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Free Press.
    作者简介:王中关(1977-),女,福建漳州人,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反垄断、国际贸易。



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王中美 来源:《国际经贸探索》2010年第1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0-4-5 20:16:30
自己写的吗,好厉害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8-19 00:53:50
灰常灰常感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0-12-30 14:53:11
谢谢楼主,顶一下,用了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1-2-10 15:08:29
好文章,学习中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4-5 06:47:40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