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产品的用户交互性也是在BBS上初放光芒。中国大陆第一个可考的BBS是在1995年8月成立的“水木清华”(注:不是现在的“新水木社区”)。当时,几乎所有热门BBS都是大学成立的,大学官方为它们提供经费和初始推广,大学生是它们的用户主体。BBS为学生在网络上发布原创文学作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虽然这些作品大部分是在教育网上流传,缺乏二次传播和话题性,但是它们是网络文学行业的“奠基者”,初步建立了网络读者与作者的交互模式。
2.这蔡智恒(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在当时引起了一定轰动。《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脱稿式连载的作品,也让“催更”成为网络小说中读者与用户交互的第一步。1999年,“榕树下”、“红袖添香”以及“多来米中文网”作为个人书站出现在公众视野。“多来米中文网”后来收购了 “黄金书屋”。
3.中文网络文学市场的崛起,恰恰发生在2001年《著作权法》根据WTO要求进行修改前后;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VIP付费阅读”模式的兴起,则发生在2005年《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通过前后。虽然网络文学盗版问题迄今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但是对版权的法律保护一直有增无减。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立法、执法工作的不断加强,就不会有后来的“网络文学盛世”,更不会有今天的阅文、掌阅等巨头。
4.网络文学行业从上游作者创作小说,到编辑甄选联系,到渠道内容分发,再到读者社区维护,最后是贯彻始终的平台品牌建设,以及IP版权的衍生变现;以上皆为价值链的组成部分。盛大收购起点之后,起点创始团队负责社区和上游内容,渠道及衍生变现业务则由盛大网络负责。内容生产与渠道、衍生的割裂,很容易造成整体运营的脱节。在盛大文学的黄金时代,“起点系”IP的衍生变现并不十分发达,虽然也是因为时机未到,但是管理的割裂要负一定责任。
5.“免费阅读”并非一个长期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尤其是无法建立自己的内容生态系统——毕竟,早在2004年,起点、明扬等文学网站就认识到了,只有建立VIP付费制度,才能养活作者、提高作品质量、实现持续变现。关于上述论断,我们有更详细的论证,不过这似乎应该不属于本文的讨论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