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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论理想的社会主义与现实的社会主义
王东镇 1989.4
理想的社会主义是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美好愿望和要求。现实的社会主义是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没有理想的社会主义的激励,就没有现实的社会主义的实践。然而单凭理想来建设社会主义,又必然使社会主义掉进空想的深渊。因此,正确处理理想的社会主义与现实的社会主义的关系,实事求是的认识社会主义,成为建设社主义最重要的课题。
一.理想的社会主义
由于人们的社会地位不同,理论修养和社会实践不同,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的认识也不相同。这就形成了不同的理想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但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不可能对社会主义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也无从实践。列宁和其他马克思主义者通过领导无产阶级革命,把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了社会主义实践,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理论。但回过头来看,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仍然是幼稚的,无论对资本主义还是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都存在着片面肤浅的地方,有的还停留在一百多年以前的推论上。特别是列宁逝世之后,理想主义,教条主义和不切实际的急于求成的问题日趋严重,致使人类的社会主义实践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却也走过了曲折的道路。一些国家出现了从社会主义到资本主义的转变;一些国家开始对原有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反思、改革。这是对理想主义,教条主义,形而上学和唯意志论的惩罚,是社会主义的进步,而不是社会主义的终结。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运动,有它现实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一方面它表现为理性的观念的运动,一方面它表现为实际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这种发展趋势不仅仅表现为现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还表现为资本主义制度中孕育的社会化倾向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过程。因此在它赖以存在的全部客观条件没有消亡之前,社会主义是不能终结的。终结的只能是人们理想的社会主义中不切实际的部分。
由于人们认识和实践上的局限性,更由于理想往往超越现实,理想的社会主义存在不切实际的部分是不可避免的。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和实用主义的倾向往往又诱使人们保留它,强化它,以至于产生荒谬。在社会运行机制缺乏自我调节能力的情况下,这种荒谬会产生惊人的破坏。所以我们要非常警惕理想中不切实际的东西,把理想与现实可能区别开来,保留和发展理想中科学合理的成份,克服其中荒谬的部分。
二.现实的社会主义
现实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历史条件下的活生生的不同民族、地域、国家的人民的社会主义实践,是理想的社会主义在一定客观条件下的实现。这种实现是主观意识和客观条件的综合产物,有各种形式和内容,可以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也可以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看它是否符合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它符合了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就会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否则就会成为生产发展新的桎梏而最终要被否定。因为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公有化程度和计划程度越高越好。
现实的社会主义与理想的社会主义相对立而存在,即受理想的社会主义的影响,也反过来影响理想社会主义观念。同时,它还要受客观条件和经济规律的支配,所以与理想的社会主义不可能完全吻合。
现实的社会主义与以往的社会形态相比有两大特点:第一,它是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是人类第一次运用对客观事物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认识能动的改造人类社会的尝试;第二,它不是循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自然产生的,而是生产相对落后的国家的人民为了迅速地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本国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农民和其他革命力量,根据列宁先变革生产关系,采用先进的生产关系发展社会生产,从而缩短社会发展过程,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的设想在一定可能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它必然面临更艰巨的任务和更曲折的道路。
撇开上述特点,考察社会主义的一般形态,我们会发现由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不能对全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因此不得不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时保留个人、家庭的私有制。由此决定了做为社会生产主体的劳动者的两重性:作为国家主人和共同生产资料的间接占有者,他是一个公有者;作为个人劳动力和劳动报酬、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他是一个私有者。由于这种两重性,又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两重性:为了共同目标的分工合作关系和商品交换关系的对立统一。因此,社会主义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的财富,仍然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社会主义劳动,主要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出现;社会主义的生产过程,还是表现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不同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变了,与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不再是资本家,而是代表生产者整体利益的集体和国家及各级工作人员。他们的利益和愿望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存在着矛盾、对立和斗争。由于社会是由许多地区、部门、单位组成的,也有其特殊利益和要求,所以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都存在着矛盾、对立和斗争。因此不得不保留资产阶级法权和赖以维持这种法权的,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决定了社会主义是不同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特殊的社会形态。
三.理想的社会主义与现实的社会主义的矛盾
理想的社会主义与现实的社会主义有一致的地方,也有矛盾的地方。一致的地方不一定合理,矛盾的地方不一定不合理,所以不能以一致与否判定是非。五十年代我们左的理论与实践是一致的,却是错误的。当时彭德怀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却被批判。
理想的社会主义是观念的社会主义,现实的社会主义是实践的社会主义,两者显然不是一回事。但理想的社会主义指导现实的社会主义,通过政策可以改变现实的社会主义,实现从观念到实践的转化。所以,我们不能忽视观念的作用。但是实践的社会主义又有它自己的客观规律支配,强迫观念的社会主义跟着它走,否则就使它出丑。例如我们过去的实践和现在对社会主义的新的认识;现在仍然存在的对社会主义的片面的认识和要求及其将来的归宿。
理想的社会主义有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建立在对社会主义科学分析基础上的理想是合理的;建立在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分离基础上的理想是不合理的。所以理想的社会主义可以转化成空想,也可以转化成科学的社会主义。
科学的社会主义是观念的社会主义的一部分,是其中理性的部分和相对合理的成分。它不是从理想出发,而是从实际出发,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社会主义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因此趋于真理。说它趋于真理而不同于真理,是由于它的形成也受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的因素,需要不断地丰富、发展和完善。只有它被实践证明正确了的地方,才等同于真理。这是一个长期不断的发展过程,从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的转化过程。
由于人类的认识规律是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不断的发展过程,不同时期,不同程度的盲目性和失误就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抱怨前人,责备历史,要求自己或者自诩一贯正确,而要历史地,客观的分析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向往美好而又不得不立足于现实。所以,理想的社会主义自发的倾向理想,追求完美和完善;现实的社会主义自发的倾向现实,追求实际的可能和效果。能够把社会主义理想和现实目标较为完美统一起来的只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既是我们搞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现实利益所在。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要坚持生产力标准。在目标和形式发生冲突的时候,自觉地把目的放在首位,而不能本末倒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把社会主义神圣化、原则化的倾向。这是理想的社会主义中不合理的因素,是宗教意识的残余,主观唯心主义的产物。不管动机如何,一时的效果如何,最终都会走向它的反面。因为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不存在绝对美好、完善、纯粹和一成不变的东西。任何把社会主义神圣化,原则化的企图,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会被现实生活碰得粉碎。十年动口乱中,“四人帮”把社会主义神化到了迷信的地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几乎把我们拖回原始共产主义时代。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提出了改革开放,实事求是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使我们的政策从天上回到了地上,我们的国家才有了新的希望。
改革开放,主要是生产关系的调整,是对原来理想的社会主义中不合理因素的否定,是一次新的思想解放运动,也是客观经济规律冲破观念的束缚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实例。尽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却有了更多的科学性、合理性。
对于过去的理想的社会主义和关于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原则来说,改革开放表现为社会主义形式上的倒退。但是这种倒退建立在对社会主义认识的进步的基础之上,所以它必然推动社会主义更好地向前发展。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担心、责备和幸灾乐祸都是对这种进步认识不足的表现。这种进步体现了共产党的伟大,宣布了教条主义的破产,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
改革开放包括两个侧面:对外开放和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外部关系的调整;中央、地方、部门和企业内部关系的调整,计划控制和市场调节比重的调整,生产力布局和生产结构的调整,生产组合分工的调整,实行责任制、股份制、承包制等等,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的调整。总的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展一切生产潜力,建立起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利于社会生产发展的生产关系。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社会主义新的实践。面对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历史形成的多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它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阶段性、曲折性、一定程度的震荡和混乱不可避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有理、有利、有节地推进改革是基本条件,否则会掉进新的空想的深渊。以上仅是理想的社会主义与现实的社会主义矛盾的一部分,这种矛盾以各种形式出现,无时无刻不在缠绕着我们,推动着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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