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这句话中有三个概念:商品的价值量、商品中的劳动的量、劳动的生产力。
本文主要探讨商品的价值量的意义。
林岗先生在《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及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关系问题的探讨》中认为:
单位商品的价值,即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 时间 ,则可以表示为 : v=L/Q。
v 表示单位商品的价值 , Q 表示部门的总产量 , L 表示部门内所有生产者为生产这个总产量花费的全部劳动时间。
注:林岗先生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单位商品的价值。
白暴力先生在《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变化关系分析》中认为: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众所周知,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如何确定呢? 马克思指出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用w 表示。
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则有: w=W/q。
q 、W 分别表示该部门的产品数量和耗费的劳动时间(包括耗费的劳动和物化劳动)。
注:白暴力先生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单位商品的价值。
马艳、程恩富在《马克思“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变动规律”新探 ———对劳动价值论的一种发展》中认为:
(1)如果劳动生产率变动是由劳动的客观条件变动而引起的 ,劳动的主观条件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是反方向的变动关系 。数量关系:
单位商品价值量(v)=一定劳动时间(T)/使用价值量(Q)
=1/劳动生产率(P)
显然,笔者以上介绍的几位先生均将商品的价值量理解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单位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量是单位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那么商品中的劳动的量又是什么呢?显然商品中劳动的量才是单位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量不是单位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
商品的价值量到底是什么意义?
商品的价值量其实指的是商品交换获得的货币,而且专指单位商品交换获得的货币,商品的价值量就是单位价值——单价。与价格的意义一致。马克思假设供给量等于需求量,商品的价值量其实就是价格。马克思的假设不仅仅是假设,而是事实。成交价格必然对应供给量等于需求量,如果供给量与需求量不相等,价格会变化。大家很熟悉的一句话:供大于求(供过于求),价格下降;供小于求(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根据这句话,成交价格一定时供求是相等的。
“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我们用数学公式表示这句话:
P=KSt=K/Lp
P价格(商品价值量),K比例系数(单位时间商品价值的多少),St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中劳动的量),Lp劳动生产率(劳动的生产力)。
K是一个重要参数,用当今的话说就是全员劳动生产率——总产值/总劳动时间。K马克思认为是一个常量,意义是同等劳动时间的总产(价)值相等。
可惜的是,中国多数研究马克思的学者并没有意识到马克思的“同等劳动时间的总产(价)值相等”的假设,忽略了K的存在,竟然把商品的价值量直接看成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
商品价值量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单位商品价值(货币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