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电视报道了许多这方面问题。从经济学角度,大家探讨一下。
现状是,从人去世直到墓地的服务基本由民政部门或其下属企业垄断。一般人去世了需要电话96***,殡葬服务车将遗体运到火葬场(运输服务收费),火葬场三天后告别仪式(遗体存放,租用场地收费),火化(收费),骨灰收集(许多地方垄断骨灰盒出售),墓地(阴宅比阳宅都贵)。
个人思考是,上述大部分服务不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是纯公共物品。但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运送遗体属于专业服务,可以建立行业准入制度进行规范,但应该有多家企业,有一定竞争性。
火葬场显然不宜过多,而且似乎是自然垄断的,不知哪位高人了解具体情况,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到底多少?
骨灰盒当然应该完全竞争(带有多样性的垄断竞争)。
墓地,这个最离谱,公平一点,补贴,一人分一块就行了(可以放弃)。根本不该市场化。
总体而言,政策建议是有管理的退出。
当然,激励从哪里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