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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7
越爱越荒谬
    尽管我对于逻辑有过研究,钻研过穆勒的《名学》、黑格尔的《小逻辑》、佛教的因
明、先秦的名学,但是在家里,我绝对不敢和太太辩论任何问题。我所奉行的是邓小平先
生所提倡的“不争论”。当然,这种智慧不是先天的,不是遗传基因的作用,而是一种后
天的、经过一番修炼终于得到的禅宗式的顿悟。
    本来我根本不相信“好男不跟女斗”的说法,觉得那是自欺欺人的阿Q。但是,经过反
复实践,我终于大彻大悟,跟太太不能辩论。辩论的结果无非是两种:第一,她赢了,男
人输给女人,极其丢脸,还不如节省一点唾沫水;第二,我赢了,这更没有好处,立竿见
影的效果是,下班马上就没有现成饭吃。
    其实,我从心眼里十分尊重女性,由衷地相信,女性的美大大地超越了男性,我完全
认同贾宝玉的至理名言,女性是透明的水做的,男性则是恶浊的泥做的;女性是珍珠,男
性是鱼眼睛。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诡辩实在可笑。他居然说,在英国几乎所有的男性和女性
都以为自己的性别优于对方。男性可以举出论据,说,几乎所有的大军事家、大数学家、
大哲学家、大政治家、大经济学家,都是男性,而女性则可以举出几乎所有的大贪污犯、
大强盗、大刽子手、大法西斯、大混蛋,都是男性。在罗素看来可能是女性和男性是半斤
对八两。其实不管罗素多么诡辩,我对于女性,都有一种郭沫若式的崇拜;他写在他的成
名作诗集《女神》扉页上的一句话:“永恒的女性引导我们向前”,是我的座右铭。我对
于女性有一肚子的美好语言,常常有赞美一番的冲动,但是,我只能隐忍着,不敢贸然表
达。
    在女性面前不要随便讲话,此乃和女性和平共处的根本。
    读过钱钟书先生《围城》的人一定对方鸿渐那样的辩才印象很深,可是和她的太太孙
柔嘉辩论起来,常常惨败。他们订婚不久,方鸿渐随便乱发议论说:“吃葡萄有两种人,
一种是挑最好的,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
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是吃剩的葡萄里最
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
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作希望,多好?”
    这不过是随便耍耍嘴皮子,显示自己在逻辑上多么自由而且富有创造力。
    本来这种男性肤浅的创造力弄到女性面前,简直是关公门前舞大刀。孙柔嘉在逻辑上
发动反攻:“照你这么说,你希望的好葡萄在后面呢,我们是坏葡萄,别倒了你的胃口。
”急得方鸿渐直跳脚,不得不学贾宝玉的样子,赔礼、道歉、认输拉倒。
    由于逻辑上的软弱,男人在女性面前,就是说奉承的话,也不可造次。
我们没有孙中山的气魄,他能当着许多人的面,公然宣称:世界上如果没有女人,就失去
了百分之五十的真,百分之八十的善,百分之百的美。孙中山是伟大人物,他说任何出格
的话,女性就会洗耳恭听,不会引起任何怀疑。我等小民就不同了,就是真诚地说:女人
是生活中的花朵,都有风险。
    首先声明,我完全懂得说话要看场合,同样的话,在不同的场合,效果是绝对不同的
。罗密欧第一次见到在阳台上的朱丽叶可以用诗的语言嚷嚷:“啊,我的太阳!”如果我
这样去奉承任何一个陌生女性,得到的回报只能是一个白眼或者一记耳光,甚至被当成神
经病,报110。我不会那么冒失。我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中说的,只是对自己的异性同仁在喝
茶的时候随便说的。
这样小心谨慎,还是好心没有好报。
    先不说这样奉承女同胞,会得罪男同事。我不怕男人反诘:噢,女人是花朵,难道男
人是不起眼的叶子,命中注定是花朵的陪衬?我不怕人家说我一看到女性骨头就软,是男
性的叛徒。男人在逻辑上,往往比较迟钝、麻木,没有女人那样有全面演绎的习惯。用最
高级的形容词奉承女人,并不立即引起男人贬低自己级别的联想,更不会影响他们的自尊
。男人在逻辑上比较外行,没有女性那样的想像力,精致入微地推理的能耐不强。女性的
逻辑思考能力在物理学、数学、哲学、军事学、政治学等领域,可能不一定超过男人,但
是在和男性抬杠的时候,她们的天才绝对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我最怕的是碰到女权主义者(最近改名为女性主义者),她们的逻辑权威向来所向披
靡。
即使我说女性都是花朵,她们也不会给我一点好颜色,反而指责我一脑瓜子的封建余毒。
女性生命的价值难道就在于给男性提供视觉的愉快吗?给你们眼睛解馋,还不够,还要让
一个叫做豫让的家伙出来发明一种“女为悦己者容”的荒谬定律,这还不够,又公然把女
人叫做“解语花”——会说话的花,不但听你们的话,而且要心领神会,你们的心思想到
哪里,我们就得配合到哪里,叫做“善解人意”。
    你们视觉是痛快了,我们就惨了。弄出个西施来做我们的样板,西施有胃溃疡,胃里
泛酸,你们就拿人家的痛苦来取乐子。楚王喜欢细腰,又让我们束腰,弄得“楚腰纤细掌
中轻”,三围的比例是扩大了,可健康也就完蛋了。又说三寸金莲,小脚很漂亮,走起路
来像跳芭蕾舞,更是让我们都弄残废了上千年……
    当然,天底下的女性并不都如女权主义者一样雄辩,但是,不管是不是女权主义者,
其逻辑是一样的精彩绝伦,十步一楼,五步一阁,令男性不能不自卑到无地自容。
    在所有的女性之中,最伟大的逻辑学大师要算林黛玉了。贾宝玉说坏话当然是该死,
说好话呢,也是该死。总是落得个打躬作揖,赔礼道歉的下场。林黛玉的推理能力实在精
彩,不管是正面演绎,还是反面导谬,像沙家浜里的阿庆嫂说话——滴水不漏。
    贾宝玉被她逼得没有办法,硬是冒着风险,把长期闷在心里的话捅了出来:“你死了
,我当和尚去。”这本是林妹妹长期以来期待着的表白,是她梦寐以求的,是最为醉人的
梵天音乐。如果是一个处在恋爱状态中的男性,听到异性这样的语言,那还不快乐得一佛
出世,二佛升天,三佛又飘飘欲仙地落在地上,报之以最大幅度的西洋式的动作(如单腿
下跪,张开双臂作拥抱准备动作之类)。可是林妹妹却大为恼火起来,大哭大闹,嚷嚷说
,贾宝玉“欺侮”了她,贾宝玉除了瞪着大眼看自己的逻辑碎片以外,还有什么话说呢?

看官别以为林黛玉的逻辑太荒谬了。
几乎所有的美女都有一种共通的特点,就是以荒谬为生命。
越是她动感情的地方,她的逻辑就是荒谬。她越是爱你,她就越不跟你讲理,跟你胡搅蛮
缠。越是胡搅蛮缠,就越是表明她对你有特殊的情意。张洁的《沉重的翅膀》,写一个女
孩子爱上了一个男孩子,她问自己说,爱他吗?不知道。只是想支使他,想看到他的服从
。这个女孩子是感受了一点西方文明的熏陶的,很讲究尊重一切人的人格的,但是,对自
己所爱的人则是绝对地例外,只要求他服从、驯顺,狗一样的驯服,猫一样的听话,只许
他规规矩矩,不许他乱说乱动。
这不但是对你的尊重,而且是对你的特殊爱怜,用钱钟书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对男人的“
训练”,这是孙柔嘉在订婚以后对付方鸿渐的经验。
有一天她不来“训练”(应该叫做磨炼才对)你了,不用荒谬逻辑来修理你了,你驯顺不
驯顺,她无所谓了,那就说明她根本不爱你了,当然也就不会恨你。如果能够恨得起来,
说明她还要修理你,弄不好,有一天,又爱得昏天黑地。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为
什么薛宝钗不和贾宝玉闹别扭呢?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爱。

越荒谬越美

    美人的心是神秘的,捉摸不透的,要解读也很简单。完全可以用科学指标来测算爱情
的浓度和深度,这就是她的挑剔,她的指责,她的折磨,她的刁钻,她的古怪,她的蛮横
,她的无赖,她的颠颠倒倒,她的疯疯癫癫,她的哭哭闹闹:一句话,她的逻辑的荒谬。

    什么时候,她对你彬彬有礼了,说话很讲究语法修辞了,推理很符合从亚里士多德以
来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了,甚至于很符合辩证法,很全面,很得一分
为二的精髓了,那你的爱情也就差不多进入收拾残局的地步了。
    从男性方面来说,什么时候,你突然感到对你心仪的对象,不怀着恐怖,和她在一起
失去了封建皇朝大臣那种“伴君如伴虎”的、战战兢兢的感觉了,那就表明爱情之火开始
熄灭了。
爱情的外行也许会担心,美女以极端的荒谬的逻辑来对待男性,林黛玉对待贾宝玉,不是
折磨自己的所爱吗?不是包含着相当严重的风险吗?把人家吓得缩回去了,不是坏了大事
,导致爱情覆灭,不是自我折磨,自我摧残吗?林黛玉难道是完全凭一时性起,一点战略
战术都没有考虑?
    是耶?
    非耶?
    其实,林黛玉那小心眼可真的玲珑透剔,逻辑严密异常,荒谬中有智慧。
    她拿准了这点子小闹子,也是一点小乐子,不会把贾宝玉这个“情痴”吓回去。同时
也掩饰了自己的惊慌,以委屈的眼泪来埋藏无限的欢欣。
    这不是在相互折磨,更不是自我折磨,而是活学活用韩信兵法: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要说林黛玉在逻辑的运用上有两下子,并不为过分,但是要说她在逻辑上有创造的天才,
在中国恋爱史第一个发明了这样的逻辑,就有点不学无术了。
    无庸讳言,这种闹法,本来,是有一点把人家吓走的风险。
    然而她的杰出之处,在于充分总结了前辈女郎的历史教训,在爱情策略和战术上,把
女性的荒谬逻辑提高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男人在逻辑上纠缠不过女性就失去耐心,就发生了许多家庭暴力,就连美国,据九十
年代初期统计,每年的家庭暴力也达到两百万起以上。美国《当代心理学》一篇文章说,
这是由于在争执时,女性急于当场取胜,其实是胡说,是男性陷入女性逻辑的迷宫而思想
混乱。
    女性不但在逻辑上,而且在概念上,和男性的区别是很大的,她们说“是”的时候,
往往那意思是:不!而说“不”的时候,常常是:是!这事不但在中国,而且在美国也是
一样。
    在词义的颠倒上,真是古今同调,中外皆然。我至今还记得小时候看到的一则笑话:
一个小学教师在课堂上解释“老公”两个字,学生怎么也不明白。不得已,她问小学生:
那你妈妈怎样叫你爸爸?学生想了一下道:“杀千刀!”
    当你所心仪的对象突然喊你“杀千刀”的时候,那你此生的幸福就已经百分之百地兑
现了,当她觉得你这个人杀一刀还不够、杀一千刀才过瘾的时候,其中的意味绝对不是无
限的恨,而是无恨的爱、极端的亲。
    由于中学语文教学的失败,今天的年轻人在运用语言上是相当拙劣的,把自己的所爱
叫做“对象”,就是一例。“对象”在英语里,含有客观的意思。谈恋爱谈到很客观的程
度,这是历史的进步,还是人性的倒退呢?古代人谈恋爱虽然不自由,但是,语言上却才
气横溢,他们把所爱的人叫做“冤家”。就是鲁迅的小说《风波》中的七斤嫂,她也没傻
到把自己的丈夫叫做“对象”,或者笨到叫做“爱人”;她看见丈夫从城里回来,嗔道:
“你这个流尸流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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