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一门课程《微观经济学》(第二版)的主编名叫黄亚钧,不知道是复旦还是你们学校的,在他编的书中有一处很难理解,我问过我们学校的老师,他们都回答不了。我也发邮件给黄亚钧过了,可是他没回我。作为北大的高材生,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帮我问问你的同学或老师,我问的题该怎么理解。下面这段话就是我问的题————
在微观经济学(第二版)第八十二页(关于生产者均衡)的第二段从第三行开始有这样的一段话 “厂商经营的总成本就是实际使用的所有资源的机会成本的总和。为明确起见,我们把如此计算出来的总成本称为厂商经营的生产成本或经济成本。因此,从经济成本的角度出发,厂商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之和应该正好等于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下面的等式成立:
厂商显性成本+厂商隐性成本=厂商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
那么我举出下面的一个例子(根据第八十页的小杂货店的例子改编):某人开一家小杂货店为生,店面是自己的(若该店面用于出租可得月租金1000元),进货总额为3000元(若该3000元钱用于投资或储蓄最多能给他带来X元的收入),月销售额为5000,如果该人选择别的工作,最多能给他带来800元的月收入。
在上面的例子中,显性成本为“进货的3000元”,隐性成本为“店面用于出租可得的1000元 + 自己若在别处工作获得的800元”,则 生产成本(经济成本)=3000+1000+800=4800
该店主所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为“店面用于出租可得的1000元+ 3000元钱用于投资或储蓄最多能给他带来的X元+自己若在别处工作获得的800元” 即 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之和=1000+X+800
又因为“厂商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之和应该正好等于投入要素的机会成本”所以
3000+1000+800=1000+X+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