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在隔壁的校内杂货店买一个闹钟,价位 20 美元。有个朋友告诉你,同样的闹钟在城里的超市只卖 10 美元。你会进城买这个 10 美元的闹钟吗?还足直接在隔壁的杂货店买?不管你到哪里买,如果闹钟出了故障,都由制造商保修。
   你想在隔壁的校内杂货店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 2510 美元。同样的电脑,在城里的超市卖 2500 美元。不管你在哪儿买.出了问题都要退回原厂保修。你会在哪儿买这台电脑呢?
   这一回,大多数人说他们会在学校里买。就问题本身而言,这样回答并不算错。但如果我们问一个理性的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他会说,成本效益原则清楚地表明,两次的回答应当一样。毕竟,在两个例子当中,你进城去的效益都是 10 美元,也就是你省下来的钱。成本是你为了进城所付的代价。在两例当中,这也是一样的。既然成本一样,效益一样,那么答案自然也该一样才对。然而,大多数人似乎认为,去城里买闹钟,能省 50 %的钱,而买台 2 510 美元的电脑,只能省 10 美元,前者的效益似乎比后者要大得多。可惜这不是正确的思考方式。按百分比来想问题.放在其他地方或许合适,但在这儿不行。所以,你显然应当权衡成本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