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对策建议
1.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
观念出思路,思路出措施。军队要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必须更新观念。
第一,军队单位领导要解放思想,树立“人是资源,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新观念,克服“见物不见人”的旧观念;树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观念,树立人力资本的投资观、产权观、市场观、收益观和战略观,克服“论资排辈”的旧观念;树立用人所长,用人所专的新观念,破除求全责备的旧观念;树立全方位、多渠道人才引进的新观念,打破封闭式选人才的旧观念。[5]31-32
第二,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进人计划是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前提。要结合我国新军事变革的总体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短、中、长期相结合的国防人才引进计划。在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的合理配置、优化组合等问题。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克服一些不合实际的想法和盲目引进的做法,引进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适当人才。[5]31-32
第三,要把人才素质高低作为决定是否引进的主要因素。引进人才时要依组织程序公正地对应招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学历、专业技能、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评价,既要看其学历水平,又要看其开拓创新的实际能力,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学历与水平的关系。在重视引进博士、硕士的同时,对确有真学实干的人才,要淡化年龄、学历、职称等身份背景,大力引进,大胆任用,发挥其作用。二是投入与使用的关系。对人才资源的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要舍得花力气、花时间、花巨资。三是要开拓视野,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面向全国 “筑巢引凤”,长期或短期引进一流专家、知名教授来迅速提高我国国防后备力量的整体实力。[5]40-41
2. 完善后备军官选拔基地的建设
我军在普通高等学校中设立的后备军官选拔基地,是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培养国防人才的主渠道,与美国的美国后备军官训练团(The Reserve Office Training Corps , ROTC;以下简称后训团)作用相似。但与后训团相比,我国的后备军官选拔基地还存在着很多的有待改进之处。
第一,体制需进一步完备,机构应进一步健全。地方普通高校的国防教育与管理不应自成体系,应纳入军队训练管理体系内,作为军队培养未来军官的一个教育训练分支而存在,后备军官选拔基地可考虑由总参谋部负责人与主管预备役事务的二级部长领导;各军种亦相应设有专门的负责人和负责机构。开设后备军官选拔基地的院校须与军方签订合同,由军方派人在院校内设立领导职能健全的武装部,而不是现在不具日常管理功能的机构。武装部应由一名主任、2~4 名军官和1~2 名军士组成,在行政和业务方面受到有关军种训练部门和所驻地方普通高校的双重领导。以二炮为例,可实行“二炮—分区—旅—营”四级领导管理体制,最高负责人是二炮主管人事的副参谋长,最高职能部门是二炮训练部门司令部下设的学员司令部。该司令部下设分区,分区设有学员旅、训练营,按编制配置军官、士官和文职管理人员。
第二,规范程序、严格考核。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吸引优秀的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军队服役,对申请参加的学生,要按照服役的条件进行智力和心理测试、体能考核和体检,测试合格者才能入选。对各类人员、各种专业的训练应建立完备的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每完成一项训练内容都要考核验收,否则不得转入新课目训练。新学员的训练考核,第一次不合格可以补考,三次不合格就取消学籍,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美国后训团淘汰率较高,陆军达到10 % ,空军达到30 %,最高的甚至可达60 %。[2]
第三,注重质量,合理设置教学内容。后备军官选拔基地培养的是军队未来的领导者,工作重点是保证培养质量;为保证质量,数量可以不足。为此,后备军官选拔基地应有完整的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标准应与军官学校一致。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应强调受训者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尤其强调对学员领导能力的培养,特别是野战训练和专家讲授军事技术课。专业技术训练同步于部队现实需求,甚至还有超越(指部队尚未配备装备的训练)。后备军官选拔基地的培训与高等院校的学制相吻合,应制定有严格的教学大纲;主要是实施初级军官职责、分队战术、射击、野外生存等必要的军事训练;军训分初级与高级两个阶段实施,初级阶段每周2~3小时,高级阶段每周训练
5小时;并参加一次为期6周的暑期集训。为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后备军官训练项目,强调教学内容应有利于引发学员兴趣,使他们始终在一种既紧张又宽松、既严格又和谐的氛围中,自觉、自愿地完成训练,并且不影响大学课程的学习。通过后备军官训练,要使学员丰富大学生活,经历智力、体力的挑战,培养协作精神,从而受益终身;教学内容以军人、军队和作战的基本知识为主,岗位专业知识则在毕业后由相应的军官学校完成。
3.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作为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的法律基础,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缺陷。如在读大学生入伍后,即使表现很优秀,也不能直接提拔为军官,对我军吸引高素质兵员产生了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