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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2
作者:刘保强

显然,从最抽象的哲学层面来看,价值就是指客体可以对主体产生的正作用或者说效用。而对于人类而言,价值则是指客体可以对人产生的正作用或者说效用。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认识价值的话,价值显然也可以被解释为人可以从客体中或者说在客体那里得到的正作用或者说效用。这样一来,当我们仅从做为主体的人的角度来认识价值的时,当然也可以说,价值就是指得到了人的认同和肯定的作用。如果我们再进一步把这个正作用或者说效用落实到具体的载体,也就是那个产生作用的客体的话,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价值就是得到了人的认同和肯定的客体。

而当我们谈到社会价值时,我们当然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解读。显然,如果我们从价值定义的角度来看,社会价值就是客体可以对人类社会整体产生的正作用或者说效用。也就是,社会可以在客体那里或者说从客体中得到的正作用或者说效用。但如果我们仅从做为主体的社会的角度来看,当然也可以说,社会价值就是指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肯定的作用。进而,当然我们也可以将社会价值解释为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同和肯定的客体。

如果我们进一步考虑到在交换活动中的社会价值,我们当然可以将其解释为在交换活动中被社会所普遍认同和接受的产品。显然,我们也可以直接称这些产品为被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价值。

说明:这是本人对“社会价值”这一概念做的一些进一步解读,由于个人认识能力有限,欢迎大家提出质疑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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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 2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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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 21:39:20
简单的树根 发表于 2010-6-2 20:07
觉得社会价值和私人价值相对:对国家利益有贡献叫社会价值,不管对主体本人的利益是否有贡献或者危害;对本人的利益有贡献叫私人价值,不管对国家利益是否有贡献或者危害。
树根兄:我认为社会与个人是一种包含关系,不应该把它们简单的对立起来。另外,“价值”和“贡献”是有所区别的,根兄不妨仔细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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