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呼应新时期发展战略转变的、统领全局的新提法。这个提法不仅与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同时强调的城乡统筹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4次重申的“三农问题重中之重”一以贯之, 而且也反映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进一步完善。如果我们能够根据“两个反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来理解这个“重大历史任务”, 就会认识到其所针对的两个问题: 一个是以往简单地强调工业化、城市化, 这必然导致城乡差别加大和社会失衡; 另一个是,过去比较注重农业生产, 而农村社会文化和农民福利事业的投入相对不足。
这次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首先应该看到, 这是一个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这里有一个新的背景。就是中国已经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工业化建设的进程。而当工业化和城市化达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一般都应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这个时候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 都会适时提出新农村建设。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等欧洲国家都有这样一个新农村建设的过程, 以国家财政所带动的投资为主, 来进行农村的基础设施改造,来进行农村的社会制度建设,来保持农村风光秀美的原貌。对于东亚日本、韩国这些小农经济国家来说,包括我国台湾省,这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况。所以,在中国工业发展到中期阶段、城市化加快到一定程度的时候, 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中国非常紧迫的“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向提出来,它既是国家战略的客观需要,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规律。新农村建设的提出, 是我们政策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体现。
另一方面, 我们建设新农村不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应该说已经具有了必需的财政基础。上世纪90年代, 尽管当时农村问题也比较复杂, 但是直到1997年之前,国家财政占GDP的比重不到11%,在这种财政比例比较低的情况下,由财政来承担农村的公共品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到2004年,国家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总和已经占到GDP的近20%,如果把预算外财政算进去, 那整个财政规模占GDP的比重已经有30%左右了。而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在财政占GDP30%的时候,就开始有条件由国家财政主导来提供农村公共品的开支。所以说新农村建设,是在财政相对增收、达到一定比例、有一定财政能力的情况下提出的,是要通过新农村建设来化解农村公共品开支不足的问题。
另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 在世贸组织框架允许的范围内, 在国际农业竞争压力之下, 如何加强中国农业使其能够应对国际竞争, 这恐怕也是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所以从粮食安全角度来说, 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的战略意义就是要保证农业作为国家经济的命脉,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产业的地位, 以新农村建设来为国家的经济安全提供一个起码的基础。